最近,很多人向俺反映深圳风声很紧。只要看着可疑就可能被请到派出所。一调查数小时。

   疑似这个城市遭遇特大恐怖袭击。
   
很为在那里定居的亲人担心。
   
事后才知那里要办大运会了,敢情是喜事,而办喜事搞得人心惶惶很中国特色,因此一般都叫惊喜。
   
这很像在导演一部抗战电影。影片中,日寇发现地下党蛛丝马迹后,便会展开全市大搜捕,查良民证、闯入民宅旅店动作粗野地搞搜查,群众一般敢怒不敢言,观众也因此怒火中烧,爱国主义香火得以顺利绵延。

   
但深圳参与行动都是人民警察,目标是潜伏在人民中的坏分子——学名叫治安高危人员。
   
这场声势浩大的行动目前战果卓著——警方宣布,已有各类高危群众8万吓得望风而逃,使大运会有望在全市皆良民的美好氛围中顺利开幕。可喜可贺。

   
只是有个问题:高危人员都出逃了,深圳太平无事了,别的兄弟省份该抱怨了,毕竟“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深圳”不等于“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中国”。但估计各地维稳压力倍增的兄弟公安部门会理解的——毕竟人家深圳办大事呢,下次自己管区办大事,再往他们那里撵人就是。

   
真正的麻烦是如何界定高危人员。深圳警方确定的标准是:第一类,同时满足“有前科、长期滞留深圳、又没有正当职业”等条件的;第二类,同时满足“在应当就业的年龄无正当职业、昼伏夜出、群众举报有现实危险的”;第三类,涉嫌吸毒、零星贩毒、涉嫌销赃的;第四类,使用假身份证入住旅馆酒店、租房的;第五类,长期滞留深圳、明显靠非法收入生活的,比如涉嫌卖淫的失足妇女;第六类,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员,对他人有危害的;第七类,扬言报复社会,有可能产生极端行为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举的,对群众安居乐业有现在或潜在危险的。

   
一句话,没有正当职业、正经单位的闲杂人等,赶紧滚蛋。不滚则将受到警方严格监管,让你生不如滚。表面上看似标准明确,但实际执行中则往往取决于执法者的主观判断,且无人能够约束。

    俺的天。

   
要知道深圳处在改革开放最前沿,是中国首屈一指的移民城市,除了当年小渔村那几户土著居民,人人皆外地人,即这里是靠打工者血汗建立的现代化城市,开放、宽松、包容、平等是其灵魂,再说农民工在现在严峻就业压力下暂时找不到工作也正常,现在边境检查站取消了,外地人遗失身份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想想孙志刚的杯具并不遥远,怎么都统统成了需要滚蛋的高危分子?再说精神病又招谁惹谁了?扬言报复社会更不等于一定会杀幼儿园的孩子。

  
也就是说,即使确有心怀叵测之徒,只要其没付诸行动,没造成严重后果,即是合法公民,任何公权力机构无权歧视,更遑论无端调查驱赶。因为这不仅涉嫌违宪,也又悖无罪推定之当代法治精神。2000多年前商鞅变法便提出不诛心,改革开放的发祥地深圳竟然不如?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执法者敢于冒着执法犯法的危险,全面清理所谓的治安高危分子,暴露了即使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深圳,竟也催生为了政治任务顺利完成,公权可以凌驾于法治之上的杯具。

  
俺也理解警方的苦衷。出了问题要被问责的,到那时法律他老人家根本救不了自己,没办法只好用非常手段来防患于未然了。
   
但如此社会管理创新不仅有悖于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理念,有悖于当代服务性政府构建的目标,有悖于公民社会的基本精神,有悖于当地民心民意。纯属管理型行政思维和运动式执法的公然联姻。

    
前段时间,北大要找思想偏激的学生恳谈,搞得社会各界一片哗然,如今面对深圳的创举,俺陡然觉得北大无愧于中国第一名校,对于社会潜在不安定分子采取的手段是那么温柔体贴,俺几乎感动得要内牛满面。

   
也许,深圳通过不计成本清理高危分子将全城变得纯洁如处女,俺也不敢轻易去那看大运会了,俺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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