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跳]:药被判了死刑,昨天晚上还和同学说,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

[@紙飛飛]:药家鑫被判死刑,欣慰!!

[@赖宝]:上联:药家鑫死刑 下联:李庄案撤诉 横批:皆大欢喜

[@魔法师Hoper]:个人观点:李庄案撤诉,药家鑫判死;可以让普通百姓公民对公检法的信任有所提升,但是问题是如何让这种信任更加稳固并且保持下去?

[@灰羽猫.fm]:信不信,还会有人出来叨逼叨逼说“药家鑫被社会舆论害死了,社会舆论真可怕,法制社会应该去舆论化”等等。

[@原名王祎]:真判了死刑啊,真遗憾,药家鑫失去了去监狱浴室捡香皂的机会

[@饱食终日]:“马家爵都死了,所以药家鑫就得死”,死刑成立,但这样的逻辑是不是体现着法律向另一个极端的滑落?

[@苦逼小花生]: 应该这么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父母政治权利终身。

[@lijiansion]:药家鑫一审判处死刑——屁民的口水也不是完全没用的。我有种怪怪的感觉,一言难尽。

[@米沙..]:上午没自习,一直刷出药被判死刑,松了一口气

[@时雨]:判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一点也不冤枉他,但我依旧反对死刑。

[@山大王游小手]:这个时代并非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在刚刚过去的十几分钟前,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一审终于宣布判决死刑,无论今天的审判日是否会给中国法律挽留一点点尊严,总算给这个时代以及那些为正义和公正呼号奔走的勇士带来一点点希望和良知。

[@李普曼]:药家鑫案。司法判决,有其衡量,追寻公正,不当放弃。但无论如何,那都是一条生命,那怕是曾经作了大恶的生命,看到死亡,有什么值得庆贺的呢?

[@阿苏米]:药家鑫案跟什么维护穷人的利益有扯上什么关系吗?有人就在哪里叫喊。好像什么事件发生了都要从严从重惩处,否则就生怕碰到自己头上来了,那些严刑峻法不就是这些人希望的么?在那种理想的状态下,他们就安全了吗?那法律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要探讨要修正的。法律由舆论摇摆不定好么?

[@堂小溪]:我反对死刑,但我更反对只对个别人“开恩”的死刑。

[@苓仔大脸妹]:药家鑫的死—不值得欢呼,因为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一个法律判决;他的死,不应该欢呼,毕竟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死去而全民欢呼。但这样的结果让人对这片土地还保留着希望。

[@AllenZhow]:最高法收回死刑核准权已经是4年多前的事了,要“立即执行”的童鞋们,你们该补课了。

[@二锅]:传来了药家鑫死刑的消息,在此之前我认为是否判死刑已经触碰了国人心理承受能力的底线,药家鑫得不到应有惩罚则国人对这个国家的希望将会丧失殆尽。

[@诗与剑入梦]:看到校内有人欢呼药家鑫死刑,我感到脊背发凉。任何人的死都不值得庆贺。

[@小能维尼]:平心而论,药被告人如果在得克萨斯州以外的美国发案,检察官有可能不要求死刑,因为案情明显不符合一级谋杀。陪审团定为有罪后,法官判处8年到10年有期徒刑不无可能。

[@Figaro小姐] :杀人固然有错,狂欢式地庆祝死刑难道就对吗?

[@无法宽容]:到处是药家鑫判死刑的消息,似乎这是一个全国网民的狂欢节。对于药个人来说,这是最悲剧的一天,一个冲动害死两个人,伤害两家人。对于那些气头上就爱动刀的人,这是个警示。珍惜生命!冲动是魔鬼

[@疯男]:刚才看到有童鞋发表言论说,希望药家鑫父母不要上诉了,给死者和法律留点尊严。而我希望药家鑫父母上诉,一直上诉一直死刑,这才能给法律和死者以尊严,才能让全国人们心里踏实,相信法律。

[@脚趾]:我知道司法不是为了平息我的愤怒,也认为判决不是对犯罪的报复,因而不庆祝。民意总归是一只利维坦,“多数人”比跳下车捅八刀的人更值得提防。但愿后世回顾此案,赞扬程序多于结局,赞扬法律多于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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