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解决“徐武事件”,正义才有复制可能

                   
            
  作者: 来源:南方网
 
   
近日,“徐武事件”貌似峰回路转。这位凭一己之力戏剧般“飞跃疯人院”、但至今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共和国公民,在这些天里逐渐成为了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5月5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文章,呼吁“精神病收治不得偏离法治轨道”,而同日的央视《新闻1+1》节目亦聚焦“徐武事件”,言辞不乏激烈,锋芒指向公民人身权利被肆意侵犯的不堪现实。5月6日下午,湖北当地媒体刊发简讯称,该省主要领导就本案作出批示,有关部门已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武钢展开调查。

   
欣慰、庆幸,还是心酸、苦楚?每一位自始至终对本案保持关注、接力围观的公民,此时的心境可能都有些五味杂陈。因了那段图像模糊,但内容丝毫不模棱的视频证物,武钢警方光天化日、跨省掳人的粗暴行为俨然实况曝光于众目睽睽之下。公民徐武跨省求救,武钢警方跨省缉拿,媒体舆论跨省紧逼,这些天所上演情节的紧张程度,不输任何一部好莱坞大片。

   
新闻有跟进,而事件本身却一度并无任何突破性进展,个案解决不仅了无希望,甚至阻力重重。徐武本人一直处于被“继续治疗”的状态,其父母非但无法履行正当权利、探视他们所谓的“精神病”亲属,而且一双老人甚至数十个小时与外界失去联络,令人揪心。

   
作为事件另一方当事人的武钢有关部门,则对外界舆论的关注采取了一种令人遗憾的对抗姿态,继而衍生出包括“温泉哥”揶揄媒体、新闻发布会无故取消、一线记者被困派出所在内的不少事件花絮。无论如何,公民被困一日,围观就一定不眠不休,正如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在央视节目中所言,今天的徐武可能就是明天的我们。对精神病的收治得不到法律的约束,那么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精神病人。

   
必须看到,截至目前,武汉市以及武钢方面对徐武案的定性,并无丝毫松口的迹象。武汉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依然矢口否认武钢有将徐武“被精神病”的问题,其解释则沿用了之前新闻通稿的有关内容。尽管那份通稿已经遭到不少媒体的质疑和反驳,显得是如此经不起推敲。当然,武钢方面对待此事的态度亦似有转缓的迹象,有消息称,武钢正与当事人家属进行“和解”谈判,试图“内部的事情内部解决”。而与徐武父母签署委托协议、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黄雪涛律师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通过司法途径对徐武进行“解救”的可能微乎其微。

   
《人民日报》评论文章呼吁徐武案“不得偏离法治轨道”,而现实却告诉人们,对于个案而言,只有私了与和解貌似最靠谱的路径选择。毕竟公民徐武目前依旧处在人身不自由的状态,最迫切的吁求,无论是围观的公众还是焦灼的舆论,都只有一条,那就是尽快放人。没有任何程序正义可言,而且连实体也涉嫌严重违法的徐武案,必须得到彻底纠正,已经公然跳出来的个案责任人应当接受法律的严惩。

   
在徐武事件中必须正视的问题还有,法治不彰的现实不仅导致正常人有“被精神病”的危险,而且真正的精神病患者亦无法获得制度化的救济渠道,将疯与不疯的界定权交给主观臆断,而非严苛的程序和独立第三方的制度化介入,不仅疯人的权利无法确保,正常人也进而无法真正得到有保障的自由。《人民日报》评论也指出,“精神病鉴定应该回到医学本身,让精神病的强制收治遵循程序正义”,此之谓也。据《21世纪经济报道》昨日披露,在武汉采访徐武案的记者接触到另一位疑似“被精神病”公民胡国红,其被收治入院的住院志上竟赫然写有“反复上访20年”字样。有多少“徐武”曾经或者正处于“被精神病”状态?精神卫生立法迟迟不出台的后果,个案无法借由法律途径最终解决的后果,则必然是还会不断有公民将蒙受“被精神病”的对待。这,不是危言耸听!

   
19世纪德国法学家冯·耶林在名为《为权利而斗争》的演讲中曾说,法不仅仅是思想,而且是活的力量。将徐武案投影于整个乱象丛生的精神病收治领域,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只有个案经由法治化的解决才可能带来能够复制的正义,公民权利的维护最终还是要通过法治化的途径进行。全国性的精神卫生立法20多年久拖不决,精神病强制收治行为得不到任何有效制约,这样的窘况一天不改变,将疯人院当做治理工具的罪恶便始终无法被彻底肃清。(完)(责任编辑:董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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