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135】消除“误解” 重庆当反思“唱红”_三趣斋主人_新浪博客 05/22/2011 原文 但那是封建时代和类似封建时代的个人专制社会,而现今是实行自由、法治和民主宪政的社会,是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所以,今天的各级官吏严格地说在法律上对公民等个人并不具有“导师”的地位,不宜仿效旧时代的做法,更无权动用公共财政和公共权力推广 …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政治体制改革,民主宪政 相关文章 中国 | 以独立的公民社会积极塑造宪政民主政体 VOA | 赵紫阳14周年忌日 北京戒备远超往年 陈洁:郑也夫自述 美国之音 | 郑也夫:统治者的任性是我们惯坏的 郑也夫:政改难产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