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昌董事长坠楼留五大悬疑:金融办扮演什么角色

作者:财经网 2011年05月29日11:10

  2011年5月23日晚间,刚刚登陆中小板的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昌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高庆昌不幸于23日逝世。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现阶段董事长日常工作由董事、总经理王明贤代为主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将在近期召开董事会选举新任董事长。

 

  5月24日,淄博市金融办的新闻通稿则对高庆昌的死因作出了初步判断:5月23日凌晨,万昌科技董事长高庆昌在其住所坠楼身亡,“公安机关已排除他杀,据其家人反映,高庆昌长期患有严重的抑郁症”。

  然而淄博市金融办的说法却引来了众多猜测,更有相关人士援引淄博市金融办主任胡希德的话,“跳楼前,他本要亲赴青岛处理一笔1000万现金事项,不料意外发生。”

  根据多位接近高庆昌的人描述,高庆昌生前意志力坚定,且生活态度乐观。纵观高的一生起起伏伏,三次冲击上市两次失败仍然有勇气坚持,淄博金融办的抑郁自杀说的确难以服众。而关于高的死因一时间众说纷纭。

  近日来,近百家媒体涌入山东淄博,但是仍有无数疑问难以解答。这一系列的事态发展给人留下了无数疑问。

  悬疑一:高庆昌死后究竟有没有遗嘱?

  万昌科技26日公告称:继承人高庆昌配偶王素英、高庆昌之女高宝凤、高宝梅与高庆昌子高宝林签署《遗产分割协议书》,约定其各自应继承的万昌科技股份
4,120,375 股,合计16,481,500
股全部由继承人高宝林一人继承;高庆昌配偶王素英与高庆昌之子高宝林签署《赠与协议书》,王素英将其应享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万昌科技股份
16,481,500 股无偿赠与高宝林。高宝林通过继承和受赠方式增持万昌科技股份共计 32,96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4%。在此之前高宝林先生持有 8,932,000 股万昌科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25%,与其父高庆昌先生一起共同构成万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后,高宝林将持有昌科技股份 41,8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69%。万昌科技实际控制人将由高庆昌、高宝林父子共同控制变为高宝林一人单独控制。

  根据淄博市金融办的说法,高庆昌死后并没有遗留遗嘱。按照遗产继承法的法定继承顺序,高庆昌的50%财产由高庆昌的配偶王素英继承,余下50%由高庆昌配偶/两女一子共同继承。然而26日万昌科技公告显示,高家上下异常团结,高庆昌的配偶和两女均放弃继承万昌科技股份,高庆昌的配偶亦将自己应继承的高庆昌全部股权转让于高宝林。

  而如果没有遗嘱,股权最终的继承结果仿佛是早先安排好的一样。与众多猜测一致,现在作为万昌科技代理董事长的高庆昌女婿王明贤未因为高庆昌之女继承到万昌科技的股份。

  2008年,涌金系掌门人魏东跳楼身亡,留下了一张没有日期的遗嘱,死因同样是精神抑郁。2010年,民航中南管理局局长刘亚军卧轨自杀,留下一纸遗书,死因同样是精神抑郁。记者多次试图寻找出高庆昌遗书真相,然而均无果。有人猜测,如果死因真的是自杀,怎么可能不给家人留下一个交代?或许,高的遗书上有着不可公开的秘密。

  悬疑二:“1000万解决问题”高家内部是否有分歧?

  万昌科技上市前,持有华冠—万昌股份大约12%股权的艾群策曾向证监会举报万昌科技涉嫌掏空万昌股份/转移资产,而用万昌股份的资产完成万昌科技的上市。然而证监会并没有因为艾群策的举报而中断万昌科技的上市道路,毅然通过了万昌科技的ipo申请。

  5月26日,记者在济南某酒店的806房间采访到举报人艾群策,他当面告诉记者,对待万昌科技,他实际上使用了两种手段:大棒加胡萝卜。举报他违法,就是大棒,与他进行私下谈判就是胡萝卜。艾群策一再表示,万昌科技上市前后,高庆昌多次希望与他商谈解决万昌股份的遗留问题,按照艾群策的说法,高甚至默许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前提是艾停止进行举报、公关等影响万昌科技上市进程的做法。

  一位双方谈判的知情人告诉记者,高最初曾提出拿1000万打给艾群策的一个私人账户,用于弥补艾在万昌股份中的损失。而艾最终没有接受这种补偿办法,而是提出由高庆昌在青岛四大商业银行的任意一家,由高庆昌的名义开一个账户,打进去1000万,作为现金担保为万国宝通提供36个月贷款,而万国宝通方面拿出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有限公司200万股股权作为反担保。该知情人对记者说,高庆昌这1000万不是不想要,是不能要,因为打入的是私人账户,钱进去了,就可以说你是讹诈/敲诈,这个风险谁也担不起。这样由他自己开一个账户,因为是现金担保,银行几乎无风险,能最大限度的提供9.5折左右的贷款(也就是950万),即使最后贷款没有归还,银行因为有这1000万担保,也不会有任何损失。

  记者见到一份写有高庆昌签名和手印的协议书,协议书中详细的记录了万昌股份股东与万昌科技董事长高庆昌之间达成的协议。而当记者问及艾群策最终的解决目标时,艾群策告诉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最终解决的目标就是三七开嘛!我们7,高庆昌3,因为我们万国宝通是有严格的公司章程的,高庆昌是我们的职业经理人,我们是老板,签这1000万的协议只是表明双方的一个合作诚意,并不是最终的解决方案,我们还有后续动作,比如换股/转让/吸收合并。

  而艾群策所提到的三七开,如果真的实行起来,那就是高氏家族最终持股40%的30%,即为万昌科技12%股权,艾群策所代表的万昌股份的股东持股40%的70%,即为万昌科技股份的28%。

  然而,就在高庆昌身亡之后,高庆昌的继任者却并没有对这一协议进行承认,也并没有丝毫希望继续执行这份协议的行动。万昌科技董事会秘书张国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这份协议的明确质疑,董事长去青岛与艾群策签署这份秘密协议。

  董秘张国昌的态度实际上反应的是高庆昌的继任者的态度。而协议签署的知情人对记者说,执行人不承认,再多的协议都是废纸!能否认定该协议确实由高庆昌本人所签是一个问题,而即使确认为本人所签,现任继承者拒不执行也无可奈何。

  假设这份协议为真,那么高庆昌签订此协议前,其家人不可能不知情。而从高庆昌刚刚过世不久,万昌科技方面对于此份协议的回应来看,有可能协议签订之前,高氏家族内部意见并不统一。

  艾群策表示,如果高的继任者对这份协议不承认,不予执行,艾将代表万昌股份的股东向证监会提请暂停万昌科技上市交易,直至停牌/摘牌。

  悬疑三:金融办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

  自从高庆昌坠楼事件曝光于公众视野之初,淄博市一个政府的部门的身影频频出现,这就是淄博市金融办。而在一场或自杀或意外或刑事的坠楼事件中,一个负责经济金融方面的部门频频现身说法似乎不太符合正常逻辑。甚至连高庆昌最终死因的通报,也是由金融办来全权承办的。金融办5月24日称:““公安机关已排除他杀,据其家人反映,高庆昌长期患有严重的抑郁症”。然而最应该出来发布高庆昌死因的淄博市公安局却一直很平静。当记者采访公安局相关人员的时候,该人员给予的解释是死亡原因尚未查明。而时代周报反馈公安局的回应给金融办时,金融办方面相关人士表示,公安局也是政府的下属单位,政府的表态则代表了公安局的意见。

  而据记者此前拿到的一些资料,艾群策和高庆昌此前的和解/商谈,实际上是在金融办胡主任和邵主任的推动下进行的。在记者拿到的一份录音资料中,所谓的金融办邵主任在电话中几次表达希望事情能尽快解决,希望艾能来淄博坐下来好好解决这个事情。

  金融办与公安局的口径不统一似乎背后藏有更深的秘密。而一位曾经多次接近高庆昌的资深媒体人曾对z姓记者称,这里面水很深。

  悬疑四:是否存在代持股份?

  一位W姓知情人对记者说,高庆昌的死是必须的,他不死这个烂摊子没法收拾起来。

  对于高庆昌的死因外界一直诸多猜测,而最为流行的说法则是高家40%左右股份实际上有很大一部分是为不便持股的某利益人或某利益集团代持。因为代持协定为口头约定,高庆昌死后一了百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高的股份将由高的家人继承。

  艾群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回忆道:“有一次高和我通电话,说愿意拿出40%股份中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来解决万昌股份的遗留问题”我问他那些股份难道不都是他自己的吗,他回答“有一些是别人的。”

  而另一种说法则是高之所以三次冲击上市,就是因为上市之后信息披露更公开透明,受到的外界干扰因素更小。

  纵观高庆昌一生,从一个拿几千块钱工资的乡镇企业厂长/临淄区皇城镇经委副主任,最后带着万昌科技上市,的确很艰难。而这个过程,对于一般人来说是无法完成的一个跨越。特别是华冠—万昌股份上市失败,高庆昌无奈之下重新组建万昌科技,并最终发展到上市。外界人猜测,仅凭高一人之力难以完成如此宏图大业。所以,知情人指出,高的背后可能另有高人操纵,高庆昌不过是台前的傀儡而已。而此人或许就是高的股份真正所有者。

  悬疑五:高庆昌是否真要去青岛?

  记者采访中,遇到有人质疑:5月22日,淄博市政府为高庆昌开庆功宴;第二天就是5月23日,高真的本来打算去青岛解决万昌股份的遗留问题吗?

  记者搜索先前的相关媒体报道,报道来源都是出自一位媒体人微博的爆料:淄博金融办胡希德主任透露,跳楼前,他本要亲赴青岛处理一笔1000万现金事项,不料意外发生,死因相关1000万。

  而事情发生后,记者一直拨打金融办胡希德电话未能接通,记者前往金融办也未能见到胡本人。

  而根据艾群策的表述,高庆昌曾对他说,上市成功之后的一定到青岛解决万昌股份遗留问题,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全给你都行。而恰恰是这句话,似乎隐约透露了上市之后,高的必死决心。

  高与艾群策的协议,也许只是缓兵之计,目的是为了第三次冲击上市争取时间。

  如果高庆昌代持股份一说为真,加上赔付华冠-万昌股份遗留问题,那么这个由他一手建立起来的商业帝国将完全把他逐出门外。一个上市企业的缔造者有可能最后落的一无所有,也许这才是他选择死亡的根本原因。他为了家人,更多的可能是不甘心,他选择了自己退出,将一切留给了儿子。

 

高庆昌坠亡谜团 营业部频做赔钱买卖目的何在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5月28日08:29

  羊城晚报讯
记者武斌报道:此前本报曾连续报道的万昌科技董事长高庆昌自杀事件,又陆续有新的消息出来,而万昌科技的股价也连续三个交易日大幅下跌,几乎跌破发行价。

  高庆昌追悼会已于5月25日举行,而此前举报万昌科技的万昌股份股东艾群策也在同一天向媒体公开了他与高庆昌之间的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艾群策以万国宝通(武汉)生物谷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质押,向高庆昌借款1000万元,期限为36个月,到期高庆昌收回本金(不付息)。双方承诺不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损毁对方声誉和形象,艾群策保证今后不做影响万昌科技上市的不利事宜。双方还愿意在未来36个月内探讨合作,在不影响双方利益的前提下探讨股权转让、换股、吸收合并等方面的可行性。

  这份协议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协议于5月18日签署,约定协议生效后三日内高庆昌将款打入艾群策指定账户,扣除周末两天,5月23日应是最后打款日,而高庆昌恰恰在5月23日凌晨自杀;二是协议上只有高庆昌的签名和手印,艾群策并未签字和按手印。不过艾群策又表示,另有一份双方签名的协议书以及高庆昌口头同意但未签署的另一份未完成的协议,但他并未向媒体提供。

  万昌科技董秘张国昌除了质疑上述“封口协议”的真实性外,还表示,这只是董事长个人行为,和公司是没有关系的。

  实际上,万昌科技在上会之前就已经意识到万昌股份和万昌科技之间的关系,会成为其上市的一个障碍,因此在招股说明书用了8页的篇幅来介绍万昌股份和万昌科技之间的关系,实际控制人高庆昌、高宝林还承诺:“如任何第三方因山东万昌股份有限公司与万昌科技发生资产、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纠纷向万昌科技主张权利,本人将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上述“封口协议”是否就是这样一种“独立承担”呢?

  高庆昌虽已经自杀,艾群策对万昌科技仍不死心,他表示如果万昌科技不能履行其董事长高庆昌离世前所签订协议的话,将要求中国证监会停牌该股,甚至要求将该股摘牌清算。

  另一个令人关注的是事件发生以来的万昌科技股价,先涨停后连续暴跌,昨天最低价已跌至19.02元,距19元的发行价仅咫尺之遥。而5月23日事件发生当天,万昌科技临近尾盘时逆势拉升至涨停。在当天的交易龙虎榜上,距高庆昌坠亡地点不足百米中信万通证券淄博柳泉路营业部以418.36万元的买入额成为当天买入榜第五位;24日,万昌科技股价大跌6.84%,该营业部以378.62万元的卖出额排在卖出榜第四位,而中信万通证券淄博美食街营业部买进367.93万元,位于当天买入榜第二位;5月25日,万昌科技股价盘中一度跌停,最终收跌5.56%,中信万通证券淄博美食街营业部又以452.21万元的卖出额位于卖出榜第三位。这两个营业部这两天进出万昌科技,明显是在做赔钱买卖,不知其目的何在?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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