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0多年的不断探索,中国国务院于1997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件),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并将养老金替代率确定为58.5%,此后国发[2005]38号文件再将替代率调整为目前的59.2% 。 的相关制度建设还没有到位;但主观原因则在于传统的福利依附观念作祟,单位保障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不愿放弃这种依附在身份上的特权,牢守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后一块“蛋糕”,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阻力。 双轨制有悖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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