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等法院二审决定,对刺死城管人员的被告夏俊峰,维持死刑原判,夏俊峰的妻子表示,法院二审罔顾事实,没有公平办案,她将继续为争取公正而努力。

图片: 夏俊峰的二审判决书。 (屠夫新浪微博/记者丁小)

视频转载:夏俊峰案件实录(老虎庙的新浪视频/记者丁小)

沈阳小贩夏俊峰在与城管冲突中致两死一伤案周一上午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看守所内做出二审宣判,两名家人获准旁听。
 
其中被告的妻子张晶接受本台采访时说:“法官读完判决后,我老公对法官喊,‘你们胡说,行政执法的证人证言都是假的,你们都是骗子。’说完就被拽出去了。开庭在看守所都没在高院,只让我们进去两个,过分到这个程度。维持一审判决,我们提出的观点全部被驳回,证人证言也全部驳回。我原以为找了北京的律师,大家这么帮忙,政府会体恤以下老百姓。现在一看根本没有,行政执法打人那么多证人证明我老公被打,二审判决书上都说没有打,还说我老公自己承认没有被打。我不知道他们帽子上的国徽怎么戴的,对不对得起上面的五星。  ”
 
家人表示继续申诉以及用各种方式讨回公道:“就算没有希望,就算政府强压要判死刑,我们也不会算的, 除非夏俊峰今天脑袋落地,否则我跟他没完。”
 
摆摊卖鸡柳、烤肠等小吃的下岗工人夏俊峰和妻子张晶2009年5月16日出摊时遇到城管执法,被强行拉上车过程中扯掉了鞋底。回到城管分局勤务室后他用裤袋中平时割香肠的折叠水果刀捅城管执法人员,造成两死一伤,一审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赔偿65万9千余元。
 
北京法学博士滕彪在为夏俊峰二审辩护中指故意杀人不成立,称该案的起因是野蛮执法,城管强行将夏俊峰拽上车并带到办公室进行殴打构成了非法拘禁罪。从死者的伤口形态分析,当时死者两人正在俯身对夏俊峰进行持续殴打,夏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
 
滕彪的辩护词中还列举了十年内中国各地18宗城管执法过程打死人的个案,说明城管把公民打残打死却受不到相应的刑罚制裁甚至完全没有任何制裁,是城管和商贩共知共享的“社会事实”,而夏俊峰当时则对伤害后果无法预期:被打死是完全可能的。
 
二审法院回应辩方意见称不存在执法人员打人的情节,因此防卫一说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直关注该案的网络维权人士屠夫说:“本来就是颠倒是非的判决,不管怎么判都必须把事件还原,对夏俊峰有利的证据都不去采纳,采纳城管工作人员的,这很不公平。城管去执法本来就是不合法的机构而且使用暴力,中国目前的环境下,公权力对弱者伤害时是没有什么责任的,而你公民正当防卫那是很重的罪。”
 
小贩夏俊峰的二审死刑判决周一引起了网络的热议,不少将之与当天深圳市长贪污被判死缓一案做比较。
 
杭州律师王成在推特上写道:一个挣扎在生存线上的国家主人人民小贩夏俊峰:死刑!!!——一个位高权重的饕餮巨贪省部级公仆许宗衡:死缓!
 
新浪推特网友@交大浙江人写道:法律真有弹性?对体制内总是划在宽恕一边,对体制外总是划在严厉一边,这二条边界就是社会割裂。深思下!!
 
北京律师梁晓军有这样的看法:“我不赞成死刑,尤其是这种有情节的正当防卫,等于三个对付夏俊峰一个人。在现行法律框架这种案子可以判死刑也可以不判,如果不判的话,这些城管可能无法安抚,一些事情他们无法开展,我觉得出于政治考量判死刑对当局利大于弊,我之前也估计他们会这么判。我为什么也希望不要判他死刑并且希望舆论支持,是因为草民对强权时没有办法只能通过这样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如果这样还要判死刑的话,那将来我们面对这种情形可能也会被有些人拿着法律当作正当性来这样处理我们。”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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