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共党,次序当然是 的利益第一,“国家”其次,最后才轮到“人民”。

公民社会:西方国家陷阱?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5月16日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杂志发表文章,首次明确提出要警惕公民社会。文章指出:”创新社会管理,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一定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切实解决社会管理中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防止误信、误传甚至落入某些西方国家为我们设计的所谓”公民社会”的陷阱

分析人士注意到,这是中国政法系统人士首次将以全面否定的语气提及公民社会。在此之前,广东的媒体都已收到禁令,禁止在公开场合谈及和讨论公民社会;深圳市原计划于今年展开公民社会的试验,但上报中宣部后却被否定。因此,整个广东省今年上半年的社会管理计划也因此而泡汤。但中国政法系统人士以如此严厉到底口气全面否定公民社会,并将其与西方国家,亦即北京左派人士眼中的海外敌对势力相联系,这却还是第一次。

周本顺的文章还写道:”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是过多地把政府的事情交给社会去办,而是要确保党委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到位;不是过多强调按照人口比例发展社会组织,而是要加快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改革,完善职能;不是过多强调社会组织的’第三部门’属性,而是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引导,将其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真正成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补充。”

他还写道:”当前,一些人对国外社会管理的认识有两个误区:一是”‘小政府、大社'”,似乎大量的社会管理应该由社会负责。实际上,发达国家并非都是”小政府、大社会”,不少大国都是”大政府”,政府承担着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二是社会组织属于’第三部门’,似乎独立于政府的社会管理体系之外。实际上,国外绝大多数非政府组织都有政府背景,都在政府的有效管理之下。在我国,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一定要制定好行为规范,事先设好”安全阀”,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社会组织繁殖起来。”

全面左转:策略还是战略?

这篇文章显然是中国政法系统对中共领导人胡锦涛提出的社会管理的一个最后注解。胡锦涛不久前提出社会管理的课题,源于中国的社会矛盾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甚至开始威胁到中共执政党的地位。然而,到底什么是社会管理,显然在中国内部存在严重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所谓社会管理应着眼于社会的自我管理,亦即发挥社会自治的功能,通过社会自治来解决问题;另一种意见则认为,社会管理的本质是国家和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其手段必须是严厉的,以防止出现任何可能产生社会骚动的苗子。

两种观点,看上去似乎是关于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争实际上却涉及到对中国未来发展道路的不同看法。正如本栏之前的文章所分析,中国发展至今,实际上已经出现”一个病人,两种药方”的局面,而所谓社会管理之争则正是反映了这一点。

中国历经三十多年改革开放和近二十年的市场经济,在经济上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巨大的问题。这些问题究其本源,既来自市场经济本身的发展阶段,也来源于中国在这过程中未来处理好政府职能的转型,因而未来建立一个独立于市场经济的政府体系,从而导致政府大量介入市场,并继而导致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

面对这一局面,比较理性的做法是继续深化改革,并以继续改革,尤其是改革不适合市场经济的政府元素来完成这一转型。但由于各种原因,中国恰恰出现了以革命手段来解决问题的趋势,其集中代表就是”重庆模式”。而作为”重庆模式”对立面的”广东模式”,亦即注重市场经济内在规律,并积极探索公民社会进程的做法,却受到了严重压制。

这一左转的趋势从理论上是不利于中国长期发展的。现在的问题是:这到底是北京高层在十八大前的策略之举,还是预示着其未来的长远战略?若是前者,人们也许还能尝试忍受;若是后者,那么中国的前途就堪忧了。

作者:李崇光(香港中国问题分析员)

责编: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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