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宝马的“漂亮警花”因何被奸杀? 
 
    

  
5月5日,浙江苍南女警被奸杀案宣判,3名犯罪嫌疑人均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2010年10月7日晚,3名嫌疑人在停车场劫走被害人驾驶的宝马轿车,并将其奸杀埋尸。此前,3人还曾3次抢劫妇女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人民网1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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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37岁的、被同事们称为苍南县公安局“最美丽的警花”的汪某某就这样悲惨地“凋谢”了。
  
  

  
她死得好悲惨,她抛下了年幼的女儿,她给白发人带来了无比痛苦。三个犯罪嫌疑人真是十恶不赦,他们给人间造成数起悲剧。
  
  

 
当今社会,强奸案时有发生,但是女警察被强奸案件却十分罕见。“最美丽的警花”被强奸,被杀害以及该案件被快速侦破等等,都留下疑问和谜团。

  
  

 
“分析”案情:该悲剧源自汪某某开宝马而被劫持;汪某某因为漂亮而被强奸;汪某某因为是警察而被杀人灭口;汪某某因为是警察被奸杀,引起公安机关的“特别”重视,侦破也十分神速……

  
  

 
以上诱因,造成女警察被奸杀案。分析女警察被奸杀的悲剧,最大的祸根就是那辆“宝马”。
  
  

 
我们可以想象:一位漂亮的中年女子,开着一辆漂亮的宝马车,会给人什么印象?一定是一位很有“背景”的富婆。那么,那些被钱所困的好色之徒,一旦遇到了有机会下手的、漂亮的富婆会出现什么情形?我们不得而知……

  
  

 
该案留下的疑问是:3名犯罪嫌疑人在奸杀女警察之前,已经犯下了“3次抢劫妇女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的案件。可以说,他们制造的三起案件,绝对够得上“大案要案”。如果当地公安机关能把这3名嫌疑人以前犯下的“大案要案”,像奸杀女警察案一样“重视”,及早侦破,也不会发生后来的、女警察被奸杀的悲剧。

  
  

该案留下的谜团是,苍南县公安局37岁的、“最美丽的警花”何以开上宝马?
 





  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今日宣判 <wbr>3歹徒被判死刑” border=”0″ name=”104024BF-F41C-43B0-B092-17D5A4D35287″ src=”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5/05/121381882_11n.jpg” title=”” /></strong></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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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  5月</strong><strong>5日上午,“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在温州中院公开宣判,歹徒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均被判处死刑。去年10月8日凌晨1点多,警方接到居民吴某报案称:7日下午17时多,其嫂子汪某某,驾驶一辆新购置未上牌的白色宝马X1越野车出门接女儿。后来,女儿独自回到家,汪某某却一直未归,且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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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某,女,37岁,苍南县灵溪镇人,某政法学校毕业后就加入警队,同事们都称她为苍南县公安局“最美丽的警花”。接警后,警方经过连日侦查,在福建省福安市境内,成功锁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在两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去年10月9日,在福建省政和县境内,先后抓获这3名歹徒。经审讯,3名歹徒在逃离途中,发现了汪某某的警察身份,在劫取汪某某身上现金1870元、银行卡,逼问密码后在ATM机上取现2700元后,3人商议决定杀死汪某某。施正赞等人驱车至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寻找埋尸地点。</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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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岐镇凤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边处,叶长锋、吴正查利用锄头和畚箕挖坑,准备掩埋汪某某。在此期间,施正赞强行与汪某某发生性关系。随后,施正赞等三人采用扼颈、勒颈方式将汪某某杀害。在掩埋过程中,为确保汪某某死亡,3歹徒轮流使用锄头击打汪某某头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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