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李玫瑾看看:
修车人防卫刺死开奔驰母女被判死刑

 

秋草傻眼了

 

2011-05-05

 

   
19日上午,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修车师傅杀死开“奔驰”车母女案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兴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邹有学经济损失人民币4.2万元。

 

   
案由:

 

   
今年50岁的抚顺市民刘兴伟靠在路边修理自行车谋生。2005年10月5日15时许,刘兴伟正在抚顺市新抚区东公园街凤翔路中国农业银行西侧的小路边摆摊修理自行车,此时23岁的女孩邹华驾驶一辆奔驰轿车经过,撞坏了旁边刘兴伟准备修理的一辆自行车。随后邹华打电话找其父亲邹有学前来解决此事。

 
   
邹有学赶到现场后在向刘兴伟询问如何赔偿时,双方言语不和,邹有学辱骂并动手打了刘兴伟几记耳光,又用修车工具追打。后来,刘兴伟离开现场。几分钟后,刘兴伟返回现场,见邹家父女尚未离去,便持刀连刺邹有学腹部数刀。这时,邹华的母亲白素艳赶到现场,于是刘兴伟又向白素艳的腹部连刺两刀,随后又照在场的邹华胸、腹部连刺数刀,将3人刺倒后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白素艳被刺中腹部造成腹主动脉破裂大失血而死亡,邹华被刺中胸部造成心脏及肺脏破裂大失血而死亡。邹有学胃、肠、肝脏破裂,为重伤。

 
   
行凶后,刘兴伟躲到抚顺市一花园树丛中睡了一晚。次日晚上,刘兴伟又是在花园睡觉躲避。10月7日上午,刘兴伟的精神陷入崩溃状态,在新抚区附近准备自杀,当他用尖刀刺向胸口流出鲜血时,痛苦难忍的他再也无法将刀刺进自己身体。于是,选择投案自首。

 
   
起诉书显示,双方发生摩擦后,刘兴伟被邹有学打了几记耳光,又被邹有学用修车工具追打。刘兴伟遂离开现场,为报复又持刀返回现场,朝被害人邹有学腹部连刺数刀,将邹有学刺倒,后朝赶到现场的邹有学的妻子白素艳腹部连刺两刀,随后又照被害人邹华胸部、腹部连刺四刀,将二人刺死后逃离现场。2005年10月7日,逃跑的刘兴伟来到抚顺市南站广场,向执勤的交巡警说明情况后,向警方投案,同日被刑事拘留。

 
   
刘兴伟的辩护人陈正国律师发表辩护词时指出:“被告人刘兴伟的杀害行为存在重大防卫因素,可以考虑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陈律师的理由是,刘兴伟在案发地连续摆摊修理自行车近10年,一贯为人和善,待人热情。 “邹有学打修车人 2 0
多个耳光,又手持铁器不停追打和向刘兴伟身上抛掷足以致人伤害的 撬 棍 、 罗 纹 钢 等凶器,决不是闹着玩的,并在修车人已经 连 连求
饶 的情况下,仍不停止侵害。”陈正国认为,“其行为足以构成故意伤害。”
对于刘兴伟离开现场回来后发生的杀人行为,陈律师称:“被害人邹有学父女见到刘兴伟回来,他们仍手持罗纹钢等凶器来打被告人……”
“刘从工具箱里拽出一把刀来进行防卫和制止邹家父女的行凶行为,并无不当!对闻讯赶来用气管子击打刘兴伟的邹妻进行防卫并无不当!”
辩护人称刘兴伟的行为“只是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重大伤害后果,是一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过当性防卫。”

 
   
法庭并未采纳辩护人的意见,视被告的防卫行为不见,一审判被告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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