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招标”魂断波兰


——熊飞骏


中国每公里高速公路造价在世界上是最昂贵的。


可中国公司在海外的工程“竞标价”却是最低的?


前者是“工程回扣”广泛存在的结果;后者则是“不诚信”和“低人权优势”的结果。

中国的公共工程虽然造价昂贵,但在工程竞标时的“竞标价”却并不高。

以“低报价”赢得承建权;在实际操作中却以“高于竞标价”来结算;或以“偷工减料”等“明显违反合同”的方式降低成本;是“中国式招标”的中国特色。


工程结算时的“实际价格”远高于“竞标价”,是“政府财政支出不透明”和“工程回扣广泛存在”的产物。


因为“工程回扣”广泛存在,工程主办方容易接受承包方“抬高价格”的欺诈行为。对方给自己的“巨额回扣”总得纳入“工程款”吗?对方还得因此得点“额外奖励”吧?如此这般“实际工程款”自然远远高于“竞标价”了。


因为“政府财政支出不透明”,主办方权力人物“多给承包方钱”,也没几个局外人知道,因此不可能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几个知情的局内人都被承包商的“红包”摆平了,自然也不会吭气。


承包人会为“涨价”找出一大堆听上去冠冕堂皇的理由:最经常的理由的“材料涨价”和“天气不好”?诸不知在正常的公共工程合同里,所有这些“理由”都属于承包商应该独自承担的风险;政府则只对“地震”和“战争”之类的大灾难买单。

“偷工减料”得以大行其道能通过工程验收并不受追究,则是“权力贿赂”和“权力没有监督”的产物。


“中国式专家”的特色是众所周知的,当他们煞有价事地被请去进行工程验收时,只要对方给予足够份量的“红包”,就算外行人也能一眼看出来的“偷工减料”行为也会视而不见,甚至于主动“贡献”朦混过关的“障眼法”。如果承包商不懂“潜规则”意思意思,就算建了一座“赵州桥”也要被鸡蛋里挑骨头。


公共工程没有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即严重损毁,也没有相关权力部门出面追究责任,使得贪腐官员没有后顾之忧,“豆腐渣工程”也因此愈演愈烈。

造成如此悲剧的祸根不在“官员”和“专家”自身,而是官僚专制体制造的孽。橘在淮南则为橘,在淮北则为枳。中国的“官员”和“专家”并非天性邪恶,美国的清官到了中国一样会索取“工程回扣”,否则就无法在官场混下去。


在现行“劣胜优汰”“奖恶惩善”专制体制下,公共工程不存在“豆腐渣现象”才是不正常的!


体制不变,反贪无用,严刑峻法也收效甚微。崇祯皇帝一年杀一个国防部长,可下任国防部长一样贪贿渎职。
要求官僚专制体制下的官员两袖清风,等于企求长年呆在妓院里谋发展的漂亮女子守身如玉一样,就算亮出贞洁牌坊也是给别人看的。

当今中国,贪官不是最可恨的;为了维护“一己特权”坚持“批量制造贪官”的官僚专制体制者才是未来中国的最大风险。


…………


“潜规则”有很强的惯性作用力,不容易因对象的不同而随机应变。“中国式招标”在海外也大行其道,大有“把红旗插遍全世界”的趋势。


不过中国在海外承建的公共工程主要限于亚、非等奉行专制的第三世界国家。这些国家“权力腐败”一样广泛存在,面对诱人的“工程回扣”和“礼品红包”时,“官员”和“专家”一样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权力人物自己能从工程中得到好处,“违反合同”算不了什么,“抬高价格”和“偷工减料”小事一桩,不值得大惊小怪。还是中国人“聪明”,对“官老爷”的心思摸得那么准那么透。本国臣民比起来简止是榆木脑瓜,没中国人“脑筋活”“玩得转”,进行“中国模式”培训很有必要。至于本国平民百姓对“豆腐渣工程”怨声载道,怨了也白怨,权在“官老爷”手里,屁民有意见也只有干瞪眼的份。


中国公司虽然在国外落了个“不诚信”的坏名声,给伟大的祖国脸上抹了黑,并且一而再再而三象利比亚那样因为重大决策失误折戟沉沙;但在第三世界专制国家却经常在“工程竞标”中低价获胜,且事后能“高价结算”或“偷工减料”赚钱。


但“中国式招标”好象只限于第三世界专制国家或民主转轨期仍存在大量专制残余的半专制国家;在成熟的民主国家则很难通行。


专制国家虽然钱好赚,但风险比民主国家大出百倍,稍有不慎就会象利比亚那样折戟沉沙,付出惨重的代价,把先前赚的钱都赔进去还要倒贴块心头肉。

在利比亚,中国公司损失了近200亿美元?我们在海外工程中通共才赚了多少钱啊?


对于中国来说,最安全也是最长远的工程市场应该是美、加、澳和欧盟之类的成熟民主国家。


可中国公司很难进入这些市场。


这是一个不愉快的被动局面。


不久前,这一被动局面开始出现转机,中国公司成功打入波兰建筑市场,在工程竞标中夺得了波兰
A2高速公路的承建权。

A2高速公路是波兰为2012年和乌克兰联合主办欧洲杯而兴建的重点基建项目。项目由波兰政府公开招标,欧盟资助。


中国公司赢得竞标的秘诀依旧是“低报价”,只相当于波兰政府预算的
52%?低廉的竞标价引起波兰同行不满,纷纷指责中国公司有“低价倾销”行为,甚至还有波兰企业怀疑中国企业在投标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手段。


匈牙利通讯社
14日称,波兰政府将公路建设交给中国公司,在欧盟史上是第一次———这是因为中方承诺的是“倾销价格”。在招标谈判中,中海外的报价是13亿兹罗提,也就是每公里2600万兹罗提。“世界上谁都不能以这么低的价格修筑高速公路……”。


中国公司在竞标时一样知道“世界上谁都不能以这么低的价格修筑高速公路”,可我们自信拥有无坚不摧的“工程回扣”和“偷工减料”等“特色秘方”,到时能“暗渡陈仓”赚钱。

可波兰是一个“人民是大爷,官员是孙子”的民主国家,我们的“特色秘方”遇上了难以逾越的民主壁垒。


波兰的官员是人民选举的,且受到自由媒体和人民议会无孔不入的监督,很难绕过民众眼线收受“工程回扣”,一旦曝光有受贿嫌疑就会立马丢官司法栲问身败名裂。


波兰的“政府财政收支”是高度透明的,根本不可能超出“竞标价”结算而神不知鬼不觉。


一旦出现“豆腐渣工程”,波兰相关部门会一查到底,涉案人员要受到严厉惩罚并赔偿损失!在如此严厉追究体制下,“专家”只要不是神经不正常就断然不敢为了“红包礼品”给“偷工减料”开绿灯。


中国公司很快就明白了这一“不愉快事实”。


因为“阳光操作”只能面临巨额亏损,工程无法按期顺利进行。


结果工程进行到半途就陷入实质上的停顿状态,如期保质保量完工的概率微乎其微。


据法国
国际广播电台13日报道援引波兰交通局副局长马切耶夫斯基的话说,中海外已经放弃波兰A2高速公路的部分工程。波兰当地《选举报》则称,波兰方面已与中国公司解除合同,中方将赔偿7.41亿兹罗提,相当于1.885亿欧元。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称,今年年初,
500多名中国工人来到波兰后,工程进入建设状态。但不久后,由于中海外不能按时支付波兰分包商货款和相关费用,分包商拒绝向工地运送建筑材料,导致工程从
518起不得不宣布停工。报道称,中海外此前承诺在530前结清拖欠款项,分包商同意在拿到钱后24小时内复工。但到了最后期限,中方没有付款,导致事态升级。


…………


此文写到这里,我只想说最后一句话:
别以为世界都是中国?我们“官员最大”,“暗箱作业”与时俱进;海外“人民最大”,没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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