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拍摄于北京稻香湖马场

中国前40年,狠斗私批修,甚至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也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改革开放后,人的拜金主义又越来越厉害。我们经历了两个时代,从极其没有自我走向极端自我,不变的仍是人性的坍塌。

作者:彭淑、张嘉衍,选自:《南方人物周刊》

“我关注药家鑫案。哼哼,我就在网上闹,此人不死,天理不容!”

“中国前40年,狠斗私批修,甚至‘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也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改革开放后,人的拜金主义又越来越厉害。我们经历了两个时代,从极其没有自我走向极端自我,不变的仍是人性的坍塌。”

北京苏家沱镇,稻香湖马场方圆百亩,星垂苍茫,万籁俱寂。王冀豫马靴紧缚,话语掷地有声。

一个杀人犯在讨论另一个杀人犯。二者的时间跨度,恰如这天——2011年5月16日距离发起文化大革命已过45周年。

文革”武斗,我打死过人

“喂,我是黑子。请问找我什么事?”

2008年的一天,王冀豫接到了自己插队时的伙伴、《工人日报》老记者吴琰的电话。

吴琰向他转达民间学者王克明(他俩共同的朋友)的请求。王克明正组织一系列稿件,预备出书。而这批稿件的作者,必须亲历“文革”,以自己刻骨铭心的体验,对那段岁月有所反思。

“我们持有一种理念,拒绝遗忘。”事后,吴琰谈起。

一如既往,王冀豫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更痛快的是,他在电话那厢坦言:“‘文革’武斗中,我打死过人。”

“我心想,我算找对人了。”尽管,吴琰听后大为震惊。那次组稿,她极少遇到如此率性的作者,“对于在‘文革’中的作为,有些人会刻意掩饰,还有些人想彻底忘记。”

未几,她便收到了王冀豫写的《背负杀人的自责》——

我是“大院”长大的孩子。所谓“大院”,潜台词就是干部子弟聚居区。……

1967年8月5日,中午。那天,天空混沌。与我同住空军大院的师院附中(即北京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现为首都师范大学的附属中学)同学常某某急匆匆到我家:“粮校(即北京粮食学校)的‘四·三派’阶级报复,昨天把我们学校‘老兵’高三的唐某某在路上绑架了,学校军代表斡旋,今天中午才放。在里面他被殴打、侮辱。他们还正在这条路上抓捕殴打穿军装的同学呢。现在正召集各大院‘老兵’找他们算账。”

我积极响应,并招了几个本院的同学骑车赶往翠微中学,与二十几个在校门口的同学汇合后,一群人骑着车向师院附中进发。……

大约一个小时后,绕道进师院附中的空军大院张某某对我说:“真是阶级报复。李红星在粮校门口被截,因为有育英的‘四·三派’同学,李红星没当回事。抓进粮校后,几个穿工作服的人押他去地下室,在楼梯上用刀刺他。……”

我气愤极了,大喊“跟他们拼!”不顾高中生劝阻,二十几个“疯家伙”砸了校体育器材库,工具库,将体操棒和大镐把等打人的东西翻出来,人手一件,冲出校门。……我们都“混蛋”了,一场恶战开打。……

我们到了粮校附近,最初双方没有实际意义的交手,都在试探。……一个小时后结果来了,一辆满载人员的卡车出现在我们的背后。对方的柳条帽、工作服、标枪和棍棒使很多看热闹的师院附中同学“傻了”。

……我心里很藐视这些不中用的“好学生”,给他们做个样子,捡起一块鹅卵石,跳起来扒住卡车的大箱板,冲起哄架秧子的人群大叫:“打呀!”抡起来对车上的“四.三派”同学乱砸。我方的同学清醒过来,乱石如雨,甚至砸到我背上。

……我拄棍呆了一下,眼睛的余光又见人群中一个身穿蓝工作服的用砖头砸我头,就用左手护了一下,手腕剧痛,倒把我刺激正常了。

这是一场武斗中真正的胶着,双方混在一起大概有一两分钟,胜败即成定局。我疯狂地蹿起来大叫:“打死他们!”事后,据别的同学说,我跳得高度超过众人半个身子。

……我盯住砸我石头的同学狂追过去。他好像不敏感,跑得挺稳健。在路的东侧,我在他毫无反应的状况下,一棍击中了他后脑部。他好像飞出去的袋子,倒在路旁的坡上滚下来,又动作迟缓地爬起。身体呈爬行状态时,我又一棍击中他的前额,血溅到棍子上。

当时,我疯狂兴奋地大吼:“你跑不了了!”转身又追其他对立派同学。……看着满地的抛弃物:田径标枪,长柄斧头,各种棍棒、柳条帽,我竟对天狂笑,像头野兽。

“乐极生悲”,此时“我方”同学陈某某从后面跑来,说:“咱们打死了一个,就是你打倒的那个。”

我惊呆了,怎么能打死他!还要拿他换人呢!

那一年,王冀豫16岁,北京翠微中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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