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究指出,近千家在A股市场上市的国企中,49.3%的国企都聘请了前官员作为高管。

聘用前官员比例最高的是房地产行业,建筑建材行业和信息设备业紧随其后。

退休官员期待制度规范“发挥余热”,既可以获得较高的收入,又不至于因法规模糊而承担制度风险。

退休官员发挥“余热” 到企业唱响“秋天的故事”

□《南方周末》2011年6月9日
记者 方可成 实习生 李惠普 聂萌 发自北京

在中国,“发挥余热”常用来形容退休老人,尤其是老干部在卸任之后依然心系社会,活跃于各类工作中。老人们的余热既温暖了需要他们的人,也照亮了自己。

近日,有媒体统计央企上市公司的年报发现:不少退休高官在央企任独立董事。比如,84岁高龄的原国家能源部部长黄毅诚在中国神华任独董;曾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的高尚全,以独董身份任职中国中煤;而级别稍低的原电力部经济调节司司长叶继善,也担任国电电力独董一职。

其实,不只是央企,也不只是上市公司,大量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乃至部分中外合资企业,都为各级退休官员们提供了发挥余热的舞台。

弱势企业的理性选择

自1982年的《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始,中国打破干部终身制已近30年,但不少官员在退休之后,依然能够找到“退而不休”的途径。

进国企是水到渠成的选择——在任时,不少官员就曾因机构改制、人事安排等原因被组织派至国企任职,来往关系密切。《投资者报》研究部曾对近千家在A股市场上市的国企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其中49.3%的国企,都聘请了前官员作为高管。

这些国企聘请的退休官员,大多来自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政府部门。他们担任的职务,以独立董事为主。例如,曾任安监总局副局长的王显政,在卸任一年后以独董身份加入了主营煤炭业务的国企昊华能源,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的许善达,卸任半年后就成为了工商银行的独立董事。对于他们而言,60岁的退休年龄,翻开的是人生的新篇章。

相形之下,民企上市公司聘用前官员的比例相对较小。与国企类似的是,退休官员们担任的职务也以独立董事、监事等虚职为主。

而在信息披露不全的非上市公司,精确数据难以统计,但可以肯定的是,退休官员在这些企业中同样存在。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建君曾在温州、苏南等地实地调研近一年。他发现,温州一家著名企业聘任了它所在的县级市退休的财政局长为财务主管。此人曾经当过三任财政局长,现在这个市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大多是他以前的下属。

另一位曾在市里工作的官员,退休后在这家企业当办公室主任。他这样解释企业聘任他们的目的:“主要是发挥我们的‘四余’:余热、余权、余威、余网。除了我们的经历外,我们在政府部门的关系对他们来讲,是很有用的资产。”

同样是在温州,中日合资的荏原·嘉利特泵业有限公司也建立了党支部,延请了一名退休机关干部担任支部书记。

“温州的这种现象并非独有,它在全国具备相当的普遍性。”张建君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在中部城市武汉,民营企业家们不久前就表达了希望官员来任职的心愿。据《长江日报》报道,4月底,武汉企业联合会、武汉企业家协会召集中小企业开会畅谈。会上,众多民营企业期盼:“希望政府官员像对待国有企业一般,也能到民营企业挂职,深入一线了解经营脉动,为发展扫除障碍。”

温州一家民营企业的董事会秘书说:官员入企的现象折射出了企业的生存境遇——民营企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若想取得稀缺的资源,就必须要依靠一个中介,而退休的官员无疑是首选。“民营企业家花重金聘请官员来企业,内心也会有几许无奈。”

什么样的退休官员最抢手

请不请退休官员,是摆在企业主面前的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是:请什么样的官员。

并不是所有的官员在退休后都抢手。“如果在任时没做出什么业绩,人品不好,口碑不好,这样的官员下台后很快就会人走茶凉,不能发挥企业期待的作用。”张建君说。

真正能将余热变现的官员需要有能力,有人脉,还要学会转型。“官员到企业之后,一个重要的挑战是人生态度需要转变。”张建君分析,官员往往觉得自己高高在上,而做企业则需要四处求人,如果放不下官员的架子,就很难适应。

而在企业这一边,若以行业区分,房地产、能源等高度依赖行政权力的垄断行业,更倾向于和政府搞好关系。根据《投资者报》研究部的统计,聘用前官员比例最高的是房地产行业,58家民营上市公司中的25家都聘用了前官员,建筑建材行业和信息设备业紧随其后。

一些退休官员在企业发挥余热的行为,游走在法律与纪律的灰色地带。坊间流传着一首戏仿的歌曲:“我们唱着夕阳红,下海经商办企业;我们讲着秋天的故事,离职以后富起来……”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虞崇胜认为,对于这种现象,公务员法设立“三年禁入”的“冷冻期”是比较合理的,因为三年之后,许多资源和人脉都已经过时了。公务员法的具体规定是:退休官员在离职三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但也有学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依然太过粗放。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提出了一连串问号:这些人会领国家的退休工资,那么他去公司任职,退休工资是不是应该有所减少?“直接相关的”领域,是不是应该有严格明晰的规定?领导退休后帮自己子女的企业打点,是不是应该用制度去约束?

从技术角度看,其他国家有可鉴之法。1978年10月26日,美国国会通过了《从政道德法》,规定对高级行政官员离职后进行一年冷冻期,禁止他们以公司顾问或职员名义同其服务过的政府部门进行商务谈判,并禁止其在离开政府一年内为任何事由游说其前任机构。

2002年,联邦道德规范局又公布了《行政官员道德行为准则》。该规则囊括了以前的从政道德法规并进行改进,对公职人员离职后再就业的行为作了详细的规定:如果该官员在职期间作为主管、首席代表、律师或会计师与某公司有业务往来,则该官员终生不得任职于该公司;如果该官员在职期间作为一般工作人员参与了政府与该公司的有关活动,则该官员在离职后二年内不得在该公司任职;任何官员必须在离职一年后才能就职于与该部门业务有关的公司。

官商关系能否制度化法治化

显然,美国的制度无法简单套用于中国复杂的现实国情。一个简单的例子是:证监会官员退休后的去向应该如何规定?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中美两国肯定不同,因为在美国,证监会是一个独立规制机构,而在中国,证监会则被定位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中美企业选择的政治战略亦有巨大差别。“美国企业也并没有如自由资本主义理论所期待的那样,和政府保持绝对的距离,他们有政治捐款、游说、公关广告、基层动员等。”张建君说,“但不同的是,美国企业的政治战略主要是通过制度的途径,以单个公司或利益受到影响的多个公司集体行动,来影响公共政策;而中国企业的政治战略则是单个的企业或企业家,用大量灰色的或非法手段,谋取对企业本身的直接好处。”

张建君认为,走向制度化、法治化是官商关系的必然发展趋势。“完全靠关系来获得竞争优势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企业家和企业本身是可以做选择的,原来企业对政府的单向依赖也已变成了企业和政府的双向依赖。”

同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任教的张维迎教授曾从学理角度论证,为什么企业与政府走得过近无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张建君则认为,这是正确的方向,但在现实中,让企业家完全为明天的可能性而活着是不太可行的。面对中国改革渐进、复杂,甚至有所反复的局面,他建议企业家们做“有理想的现实主义者”。

对于期待通过合法途径发挥余热并获取回报的官员而言,制度的完善亦符合他们的利益。某中部省份的一名县级退休官员就向记者表达了他的心愿:既可以发挥自己的所长,获得可观的收入,又不至于生活在法规模糊带来的制度风险中。

中国官员和企业家眼下依然不得不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摇摆。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林淑接触的一位民营企业家说过一番话:“在中国做企业,哪门学问最重要?政治经济学最重要!什么叫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就是政治加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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