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縣街頭鎮人大副主席梁新凡,因醉酒駕駛撞死人後逃逸,於本月14日被正式拘捕。

4月29日下午3時,午飯喝了不少酒的梁新凡,依然坐進了自己的黑色的起亞轎車,發動,上路。途經當地的埠頭街村路段時,起亞轎車遇到了同向行駛的一輛電動自行車。

就在超車時,起亞車擦倒了電動車,電動車翻入右側路邊的溝中,騎車的姚家福,搭車的陳某雙雙受傷。

其中,姚家福受傷嚴重,先送入當地醫院,當晚又緊急轉往杭州治療,還進行了開顱手術,可醫生在努力了10天之後,終究回天乏術。姚家福在5月9日被宣布死亡。

現場目擊者當時看到,在事故發生後,駕車的梁新凡馬上下車察看,在發現有人受傷後,卻沒有第一時間救人,而是選擇了駕車逃離現場。

直到當天晚上6點20分左右,也就是三個多小時之後,梁新凡才到交警部門自首。可即便過去了三個多小時,梁新凡血液中的酒精濃度,仍達到酒後駕駛的標準。

據說出事那天,梁新凡中午和幾個朋友一起吃飯,一時酒癮上來喝多了。吃完飯後梁新凡堅持自己獨自駕車回家,結果出了車禍。

據悉,4月29日,是一個星期五。按照相關規定,公務員在工作日中午是不允許喝酒的,在這一點上,梁新凡明顯違規。

目前,梁新凡已因交通肇事逃逸罪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此外,記者了解到,因為梁新凡肇事那天是4月29日,還沒到5月1日,所以交警部門表示,梁新凡酒駕的處罰將按照之前老的規定來辦。

(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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