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副书记谈中国版“我行贿了”网站被关:“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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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受印度“我行贿了(I paid a bribe)”网站影响,中国网民自发开设了数家类似网站,但几天后,这些网站纷纷被关闭。由于不满印度办什么事都要花钱,两名印度“海归”在去年底创办了“我行贿了”,现在网站上有1万多条腐败案例记录,回帖和留言超过10万条,但它的中国版似乎难成气候。

今天(6月22日)上午,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问答记者就“我行贿了”等网站被关闭的提问时,解释说,“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但)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

根据中国政府网的消息,中共中央外宣办于6月2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当被记者问及“我行贿了”等民间反腐败网站的存在合法性和反腐作用时,吴玉良表示:“中央纪委监察部门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把它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我们注意核查从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出来的案件线索,重视发挥包括网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对这类网站被关闭,他解释说,“同时,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要引导网民合法合理地表达诉求,也使网上反映的案件线索提高真实性和可靠性。”

吴玉良称,在互联网的管理方面,中国已经制定了许多相关的规定,“凡是符合规定的网站都要认真办好,不符合规定的都要按照要求进行规范。”

6月20日,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全国举报宣传周”活动中已对这类网站给予了否定性的评价,引来许多争议。

当时,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京宏表示“网上收集举报线索需要规范”,他表示,网上收集举报线索需要规范。如果线索不属实,会对被举报人造成负面影响;举报线索在网上公布,“容易打草惊蛇,给下一步查办工作带来影响”。

北京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罗守梁则提出,“我行贿了”等反腐网站,形式是“不合法的”。罗守梁的说法是,检察院统一受理公民对犯罪尤其是职务犯罪的举报,是有明文规定的;公民应相信检察机关,与腐败作斗争必须在法制环境内进行,“不能说任何一个公民或组织就能从事这样的活动,这是不严肃的。”

据中国现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无论网站是否经营性质,均需实名备案,而有这类网站创办者就担心,实名备案可能遭恐吓。

此外,根据上述《办法》,经营性网站必须申请ICP证,其主体必须为注册金100万以上公司,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信息,当然,这类网站是否属于“经营”性质,仍有争议。
但现实是几天来,媒体报道过的多家中国版“我行贿了”均已无法打开,有些网站负责人明确表示是接到了官方的关闭通知。

《第一财经日报》就中国版“我行贿了”网站被关一事采访了中山大学政务学院肖滨教授,他认为,“民间反腐网站可能会长期处于比较艰难的局面,可能有些会被关掉,但以后又会冒出来。”
 

关键词 中国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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