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尊重药家鑫的尸体

 

     
今天是中国一年一度的全民灾难日——高考第一天。万恶的教育制度几乎在不同的夏季把每一个中国人折磨了一遍。万恶的体制。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这个灾难日,就在无数高中生向大学发起冲刺的这一天,药家鑫这位大学生却被执行死刑了。这样的巧合,是对整个中国教育体制的莫大讽刺。

     
2个月前,一直有人追问我:为何不写一写药家鑫。其实,我很少写那些大家众口一辞的事情。只要这个国家没有废除死刑,那么,药家鑫的罪行肯定是应该接受死刑惩罚的,更何况,这个国家居然还能“为了平息民愤”而杀人。前一段为他辩护的那个公安大学教授,是脑子进水,不配被思想家批判。

        可是,今天,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了,我却要出来为他说话。起因是看到药家鑫父亲在微博上的话:

 

药家鑫之父药庆卫的微博:http://t.sohu.com/u/128936602

    
我是一个农村人,村里有一个习惯,要给死者铺一点,盖一点,我做为一个父亲都给他准备了,可是不知道到那里铺,到那里盖。

     
真希望中国的法律像孔庆东教授说的那样“满门抄斩”,那样的话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死不见尸i是怎样一种感受,没有经历过谁都无法体会,经历了也无法表述。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不是也包括尸体?

    我农村老家的人还赶着到西安,想看一下药家鑫的遗容,可惜法律说这是不容许的。我多么希望执法的人能人性一点。

   
药家鑫今天被执行死刑,我们在家等待去认尸体,谁知法院不让看尸体,让我们等着领骨灰,我给孩子说过不捐献任何器官,因为孔教授说“药家鑫一看就是杀人犯”,我真担心药家鑫的器官会连累别人,但愿药家鑫的死,把他的罪恶全带走了,不要再遗害人间。

     
此微博有两个意思可能没有表达正确。1,“想看一下药家鑫的遗容,可惜法律说这是不容许的”,我想提醒药庆卫:哪条法律说不允许看遗容了?您别听那些人瞎说,让他们拿出法律条文来。2,“法院不让看尸体,让我们等着领骨灰”这恐怕不是药庆卫所说的“希望执法的人能人性一点”的问题,而是,如果法院没有法律依据就这样干,那已经是触犯《宪法》了,而不是什么“人性”层面的问题。

        药家鑫被剥夺政治权利,那指的是他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际上,有多少人拥有这样的权利呢?呵呵)作为一个人,他有基本的人权,他的父母有基本的人权。

        药家鑫的器官会不会被摘去给别人用?对此,我没有证据,不能乱讲。大家心知肚明,在这个国家,有些秘密是公开的。

        我同情那些急需器官移植的人,也觉得社会应该鼓励大家立遗嘱捐献可用的器官。但这一切,必须是自愿的。不让看尸体,直接领骨灰,是不是在掩盖什么?更麻烦的是,有些富有想象力的人也许会问:如果药家鑫真的是官二代,会不会找人替死?神奇的国度,一切皆有可能。

       

        在这个高中生奔向大学,而某个大学生又奔向死亡的日子,还有一个与大学有关的人不得不提:北大教授孔庆东,他确实与当今北大般配。这个总是发出脑残语言的所谓北大教授,这次又脑残了,居然说“药家鑫一看就是杀人犯”。别人说这话也还罢了,怎么也想不通孔庆东怎么会说出这种话,因为,大家来看看孔庆东的尊荣吧——

       

        按照孔庆东的逻辑,他这副尊荣不知道“一看就像个”什么东西。***员吧。

     
我曾经在微博上写道:如果方滨兴、司马南、胡锡进、药家鑫这4个人中间,只能有一个、并且必须有一个活下来,你希望是谁?我宁愿选择药家鑫。这是我的个人选择,请勿跨省。       

 

        言归正传。我呼吁大家一起为药家鑫呐喊:请把药家鑫的尸体还给家人,不许盗取人家器官,请尊重死者。

    

     
我以前写过尊重教授的色情权,甚至尊重贪官许宗衡的人权(可惜这个链接我找不到了):

 

    链接: 《尊重马尧海的色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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