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首次披露:中国外逃干部1万8000人 携款达1500亿元

(2011-06-16)

早报导读

(北京、香港综合讯)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报告指,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万6000人至1万8000人,携带款项高达8000亿元(人民币,下同,约1521亿新元)。

该项报告完成时间为2008年6月,不过却是首次披露。

《北京青年报》报道,报告指出,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近年来外逃的腐败分子及其转移至境外的资金究竟有多少,至今没有一组公认的数字,只能根据各方报道勾画出大体状况。

该项报告列举了八种向外转移资产的主要途径,包括用现金走私来转移、跨境汇兑为主要业务的地下钱庄、海外直接收受、通过在境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等。

报告说,近年由官方媒体曝光的腐败分子外逃或将资金转移境外的典型个案不胜枚举。这些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的目的地主要集中于北美、澳大利亚、东南亚地区。

报告说,具体来说,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中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腐败分子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一些无法得到直接去西方国家证件的,先到非洲、拉美、东欧的小国,伺机过渡;有相当多的外逃者通过香港中转,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港人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实行“落地签证”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国家。

香港《明报》的报道则说,报告指出,由于香港监管机制较严格,不易被利用,腐败分子通常选在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设立空壳公司,转移国内资产后再以破产低价收购等方法毁灭证据。

报道也指出,该项报告公布一份腐败分子转移资金的“主要中转地区”一栏中,只有香港和澳门两个地区。

据报道,这份报告前日获得中国金融学会优秀金融论文及调研报告的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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