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按照法律个人可独立参选 参选人大代表只需10人提名

(2011-06-10)

早报导读

● 于泽远 北京

针对中国各地一些人士宣布要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加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官员前天声称,“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但有学者指出,按照法律,由各选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的个人也可参选,这种参选实际上就是个人独立参选,人大官员的解释不能阻止公民个人参选基层人大代表。

官方媒体前天引述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说,根据选举法,任何公民参选县乡人大代表,首先要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审查和确认;其次,要依法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按照选举法规定,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提出,或者由各选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第三,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交各该选区选民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必要时可以通过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第四,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开展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活动。

这名负责人强调,基于上述规定,中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

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将产生200多万人

从今年开始到2012年底,中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参加这次全国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将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000多个、乡级政权3万多个。官方媒体指出,这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一次重要实践。

目前,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已在各地陆续展开,其中,山西大部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已选出,江西正在投票阶段,北京、天津、吉林等地将于下半年启动。除官方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外,包括网络名人李承鹏、五岳散人在内的30多名“非官方组织人士”也宣称要参加选举,引起社会和官方的关注。

有人认为,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前天的表态说明官方将控制、打压“非官方组织人士”自行参选人大代表。但北京有关学者指出,这名负责人的解释并不能阻止公民个人在争取选区10人以上联名后参加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至于参选后会不会受到各方的压力,能不能选上,那是另外一个问题。至少在法律规定的层面,公民参选基层人大代表的门槛并非高不可攀。而且,从鼓励公民参政议政、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看,一些“非组织人士”积极争取依法参选基层人大代表是一种社会进步,官方应该乐观其成,而不应给他们设置法律之外的障碍。

上月宣布将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的网络红人李承鹏在微博上表示,人大的解释是中共建国以来首次在新闻联播里对此正式表态:“正式表态比装睡,是大进步。”“人大这次似乎不是说‘独立候选人’没法律依据不能参选,而指‘独立候选人’这提法没法律依据,许志永先生(中国知名青年宪政学者)认为该叫‘联名推荐候选人’,如非我自作多情,人大此表态是承认公民参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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