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总统的能力和品德才是关键

(2011-06-09)

早报导读

社论

2011年6月9日

紧接着大选之后,民选总统选举已迅速成为民众关注的另一个选举课题。大选的效应显然还没消退,因此,这个时候出现有关总统人选、候选人的政治背景等问题的议论也是很自然的。

我国宪法规定,民选总统不能是任何政党的党员;不能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如果是国会议员,必须辞去议席等。宪法也制定了很高的门槛,要竞选总统的候选人,必须担任过部长,或是大法官、国会议长、总检察长、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总审计长、总会计长、常任秘书、法定机构主席、缴足资本至少一亿元的注册公司主席或总裁等职位至少三年,或是在其他公私部门机构担任过同等职位,具备应有行政、财务等管理经验。这是必要的,因为民选总统肩负着替国家和人民的重大利益把关的重任。

经过这个筛子一筛,能符合条件以及有意愿为国为民服务的人并不太多。如果要像一些国人所建议的,把当过部长和议长的人也排除掉,那人选就更少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担任过政治职务的人已经有某种根深蒂固的政治理念,难以成为团结全民的总统。这只能说是“想当然耳”。

大家都知道,已故王鼎昌总统曾经担任过部长、副总理、人民行动党主席等职,和执政党关系密切,但在竞选出任民选总统后,却能有效地履行其职务,以行动证明他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胜任愉快,也深受人民爱戴。故王总统之所以能有效地扮演民选总统的角色,同他长期担任政治职务,对政治和政府的运作有深刻的认识不无关系。换言之,他从政的经验对他执行总统的职务起到了加分而不是减分的作用。

但最重要的当然是民选这个程序,也就是大多数选民的认可。一个候选人可以根据规定脱离他原先所属的政党,但他是否能真正独立自主,既需要他在这个必经的程序中说服选民,也必须能得到多数选民的信任。换言之,选民是最后的裁决者,获选者就是选民心目中最能胜任的人选。而在经过民选的程序后,当选者不论原先属于什么政党,具有什么政治理念,也必然深知,自己是全民选出来的,必须代表全民,否则,很快就会被唾弃。因此,我们不宜因噎废食,把曾经担任过政治职务的人悉数排除,不然,将会因此而失去不少像王总统那样的人选。

自民选总统制确立以来,选民只选过一次,因为这个制度从故黄金辉总统任内开始,故王总统经过选举,现任纳丹总统则连续两任无对手当选。从民主选举的角度来说,民选总统无对手当选确实是一种缺憾,因此,这回的选举能出现竞选是值得欢迎的。但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看,国人或许更应把关注点放在竞选者的能力和品德上。因为,民选总统早已不是过去一般人心目中的礼仪性和象征性的总统,而是掌管关系国家重大利益的第二把钥匙、拥有监督政府和重大否决权的重要职位。

一般人或许只是笼统地知道,民选总统的职责是保障国家储备金不被滥用,以及拥有对政府任命公共部门高级官员的否决权这两项,殊不知总统的职权范围其实大得多。比方,公积金的投资、法定机构和政府公司主管的委任与年度预算、宗教和谐法令的执行、内部安全法令和刑事法(临时条款)的动用、对任何人的贪污调查等,最后的审批都在总统职权范围内。

总统也有权调阅各种政府资讯,包括内阁能得到的资讯。我们由此可以想见,在出现重大的政治变动,如出现政府更替或政党轮替的时候,总统在维护人民和国家利益方面所能起到的把关作用会有多大。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