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职业,能够在一种极端恶劣的社会危机中,坚守自己的理想和职业道德?答案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因素——司法独立、律师自治以及学术自由

李学尧 熊静波

单页阅读

认为法律人是自由主义的核心堡垒,天然是维护个人权利、促进民主政治的进步势力,这是一个想当然的观点。翻开近现代世界历史,法国大革命、纳粹德国、斯大林苏联等等时期,我们都会很无奈地发现,受过科班训练的法律人与其它自由职业者一起,也是为罪恶势力推波助澜的重要阶层。为什么那些口口声声追求正义的法律人会整体沦落,最终走向自己职业理想的反面呢?

英戈·穆勒在《恐怖的法官》(原书名可直译为《希特勒的法官》)一书中,运用大量的史料对此问题作了解答。他提醒世人,要特别警惕那种“扎根于人民的精神”,即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司法政策;以德意志民族整体利益为导向司法政策,正是司法权沦落为独裁者凶器的重要原因之一(【德】英戈·穆勒:《恐怖的法官》,王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7页。本文关于纳粹时期德国司法的描述,若无注明的部分皆来自该书)。

《恐怖的法官》是一本将德国法律人在纳粹时期所犯骇人听闻的罪行系统呈现给世人的学术书籍。在书中,作者通过细致的学术考证得出结论:并非所谓的“少量”,而是“大量”的德国法官,违背了法律实证主义对职业伦理的要求,积极地参加到纳粹分子对犹太人和进步人士的残酷迫害,催生臭名昭著的“纽伦堡法”;舞动法槌将数以千万的犹太人和“社会渣滓”驱赶进集中营,接受死亡的“洗礼”,或者惨无人道地将低智商者或者反战的普通民众送到绞刑架下。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这些恐怖的法官,在“二战”以后,在法律界卑鄙的自我辩护下,把自己乔扮一新,摇身一变,又成了身披法袍、面相庄严和维护民主自由的西德法官。穆勒同时认为,法官群体在纳粹时代的种种劣迹,根源于魏玛时代的法理学,并且这种法理学仍然在战后的德国得以完整保留。

这本书出版于柏林墙倒塌以及欧洲一体化走向实质化的前夕。书中所记录的德国法官在希特勒统治下的集体暴行,令那些专门研究纳粹时期的历史学家深深震惊。这本书由此一度成为德国排名第一的畅销书,并引发了法律界内外对此的激烈讨论。它的声音与当时笼罩着欧洲的和谐之声相比,显然是很不合拍的。然而,穆勒的这篇巨著,仍然得到了知识界及普通民众的共同追捧,并被迅速翻译成英文、西班牙文等。1999年,它的中文翻译本以《恐怖的法官》为书名在中国大陆得以出版。

正如著名哲学家桑塔亚纳(George Santayana)所警告的:“那些忘记过去的人必将重蹈覆辙。”而无论是历史经验,还是社会心理学的研究,都能够证明,人类具有整体遗忘的习惯。所以,那些令人类陷入劫难的常识,必须要经常被人重复反思和提起,才能起到预防惨痛历史重演的效果。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