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9 魏剑美

但凡上过学的中国人都知道“猴子捞月”这则故事吧,自然,那些无知的猴子历来都是人们笑话的对象。月亮本来好好的,你们猴家属傻乎乎地一个连一个去水里捞什么捞,万一其中某只猴子掉链子导致集体掉进去淹死,也不过“止增笑耳”。

不过我反过来一想,却不能不被这些猴子感动。以他们的知识大约是不知道水里的月亮其实并不是天下的月亮掉进去了,而只不过是个投影。月亮本来不是哪一家的,更从来没有为猴子们所私有,他们为普照天下的月亮掉进水里而心急如焚,并整个家属出动,冒着风险去打捞,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啊?
抛开智力的层面,我们实在没有理由嘲笑猴子们。相反,身为自私的人类,我们应该向这种勇于担当的情怀致以敬意。虽然,他们的勇敢也许本身并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

话说不久前有李承鹏等人要求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县区一级的人大代表,河南郑州更有一个叫曹天的宣布参选市长,并且开出了一亿元的“廉政保证金”。曹天一个做官的朋友直说他疯了,说这样一来他肯定会给自己惹麻烦的。

事情到底会怎么样发展呢?《环球时报》之类的媒体接连暗示李承鹏这类的人在起着很不好的社会影响,“某些名人”利用微博等宣扬反社会、颠覆公权的观点,甚至有着不可告人的企图。于是,不少媒体被明令禁止不得出现关于李承鹏的报道,其儿子的赞助也莫名其妙被取消。

曹天呢,更惨,税务人员集中对他的公司进行清查,而他本人据说已经失去联系。如果曹天不悬崖勒马,一个可以预知的结果就是他的公司将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等问题,导致他的一亿元廉洁保证金不等当上市长就先被抄没,甚至他本人都可能被关进某个神秘的地方。

事实上谁都知道月亮并没有掉进水里,而从水里更打捞不出月亮。但李承鹏和曹天这些猴子们还是抱着某种类似强迫症患者般的幻想:万一水里那个月亮是真的呢?我这样说丝毫不是怀疑李承鹏和曹天的智商,就像前面所说,对捞月的猴子的济世情怀我们应当心怀敬意,因为再多再高明的思想,未必比一次不切实际的行动更有意义。

尽管我们也悲哀地知道,猴子捞月注定是徒劳无益的。现在的问题是,就连这种徒劳也是坚决不允许的。

如果新修法律的话,不妨明确这个“水中捞月”罪,以让那些傻猴子们彻底死心的好,和谐社会实现的可能也会因此而增加一百亿分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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