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药家鑫绝望地在终审裁定书上签字时,我知道我们胜利了。一个月前,我曾写过《我们为什么害怕药家鑫不死?》,以为能否判处此凶手死刑并立即执行,事关中国百姓对法律的最后信任——若连捅数刀受害者的药家鑫不死,则法律正义皆死。当时,有一些智识者在非常人道地讨论废除死刑的问题,我对此回应道:即使废除死刑,也不应从药家鑫始。

但此时此刻,我却高兴不起来。

一条罪恶的性命去殉一位无辜的生命,天经地义,正义彰显,我应该高兴才对。近八个月来,内心一直处于深度焦虑状态,唯恐药家鑫被庇护他的背景免于死刑……终于了结了,抑郁之气尽扫,我应该快慰才是。

我的高兴不起来绝非商人潘石屹的不高兴,他阐发的似乎是一种本能的人道主义情怀,一个年近五旬的父亲的感受,他的慨叹也确实传达出了那个瞬间人们的共通感受: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去了,可惜了!人们总是不忍目睹一个生命的结束,特别是这么年轻的一个小伙子,这是值得尊敬的一种美好的感情,谁又能不理解呢?

于我,那只是瞬间的迟疑与惋惜。我在内心惋叹一位年轻母亲和妻子张妙的命运,她人生的悲剧是药家鑫一手制造的,在他的激情手刃下,她不甘地离开了这个并不美好的世界——但因为有亲人在,丈夫和两岁的儿子,这样的人生还值得过下去。药家鑫活得相当自在,这个钢琴过十级的西安音乐学院大学生,世界正在他眼前徐徐展开,有车,有女友,他不能容忍任何破坏自己甜蜜生活的事情发生。我设想,他持刀捅向张妙的时候,几乎是下意识的,那个时候如果像古罗马帝国皇帝马可•奥勒留那样沉思,悲剧就无从发生了。在杀死记自己车号的女人时,他颤抖了吗?快刀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在他看来只是解除一个麻烦而已,那女人不是与自己一样的生命,仅仅是当下必须克服的一个小障碍。如果思想停顿,想到杀人偿命的话,他绝不会下手的。

我希望他死,是因为杀人偿命才能彰显正义,这当然很不合乎人道主义者的原则。刻意怜悯施害人的人道主义,在我看来,都不免透出一股高尚的虚伪气味,疑似智,实则愚。他们有一个机智的说法,药家鑫杀人乃心魔使然,本人是无辜的,无须为了正义和一口愤怒之气,而让中国再失去一个更年轻的生命。

这已经不是一个值得惋惜的生命的丢失,因为药家鑫不再是一个正常的生命,而是魔鬼。恕在下愚钝,不能把魔鬼和药家鑫这个肉体分开——药家鑫就是魔鬼。你可以寻找他变成魔鬼的理由,但不能为他开脱,他必须为自己的残忍付出全部的最高的代价,那就是命。

高滔的开脱宏论,之所以令人愤怒,就在于发声者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他们用一种虚无的人性替代真实的人性,从而巧妙地得出生命无辜的结论。或许不能说他们蛊惑人心,但以此用来为罪犯辩解也够天真的了。以宗教情怀视天下之人,无所谓罪与非罪,惩罚在灵魂而不在肉体,则一切皆可宽恕。但在尘世化的中国,则一定是错的,而且错得离谱。惩罚不是睚眦必报,而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看似不怎么现代的古老伦理,其实远比喧嚣的理论合理且有力。为了让罪犯活下来,他们不惜使用有点泛滥的怜悯心,若能用在受害人身上,该有多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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