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有尊严地活着,这是人之常情,不过,对于中国的寻常百姓来说,尊严似乎已经变成了一种渺渺无边的奢望。

当我们的正当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奋起反抗是人的本能;当身边的同胞饱受无端欺凌时,主持正义是基本道德。但是,现在奋起反抗和主持正义的人却越来越少了,大部分人的策略是能忍则忍息事宁人或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难道中国人的血性消失良知丧尽?都不是。如果侵害我们利益的只是街头混混,奋起反抗主持正义或有胜算,即便眼下失败了,还有政府帮你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而现在大规模地侵害百姓利益的,恰恰是手握国家利器的政府官员,奋起反抗或者主持正义恰恰是以卵击石,维护尊严极有可能要付出血的代价。

还是以近期发生的两起案件为例,看看当今社会维护尊严的成本何其巨大:

先看百姓奋起反抗的。抚州一介百姓钱明奇,因合法房产被强制拆迁,损失200余万元,7年来连续不断地请求、上访、起诉、控告,穷尽一切合法的救济手段,不仅未能讨回公道,反被官员奚落:你一直说要炸,几年都没炸。结果,钱明奇彻底绝望,制造了526系列爆炸案,不仅自己一命归天,而且殃及两位无辜路人,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自不待言,开创了中国以系列爆炸手段报复社会的先河。爆炸案后,江西省委迅速查撤了临川区委书记与区长两人的职务,与钱明奇相同情况的十几位被强拆户也迅即拿到了补偿款。

再看官员主持正义的。原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冉建新,因为支持当地百姓在政府的统一规划之下自建临街新房,以便失去土地的家乡父老能够有一席谋生之地,但此举却遭到了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伟的忌恨,于是罗织罪名,强制双规,最后经严刑拷打死在巴东县检察院里。虽然百姓的自主建房行为得到了利川市委的文件批复,虽然冉建新本人也向李伟再三道歉,但他最终因为民请命而死于非命。冉死后,李伟被停职,百姓的自行建房行动也在政府的默许之中轰轰烈烈地迅速铺展开来。

通过上述两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维护自己的利益奋起反抗或者是维护他人的利益主持正义,出头者的成本是极其高昂的,他们使其他同胞在历经周折之后获得了尊严,自己却付出了宝贵的生命代价。换句话说,不出人命,百姓扳倒官员下级扳倒上级的概率微乎其微,而奋起反抗或者主持正义的结果却有可能是自己牺牲他人得利。

血淋淋的事实教育了百姓与官员,不到绝境不要反抗官员,不关自己不要得罪上级。不要责怪百姓面对不法侵害逆来顺受,不要责怪官员面对百姓疾苦无动于衷,威武不屈的传统与大公无私的说教,在无价的生命面前统统显得那样苍白与脆弱。

当然,不是所有维护尊严的行为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是在采取行动之前,理性的人总是要算账的,收益与成本自然要比较一番,如果成本大于收益的事情,谁又愿意去做呢?这也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明明遇到了不合理的事情,但是我们不会试图去改变现状而是选择忍气吞声,因为,单枪匹马想去改变现状的成本将远远大于我们的收益。

比如,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工商局会游说私营企业参加个私协会,美其名曰是自愿,但如果你不参加并缴纳年费1200元,你的执照年检将会面临很多麻烦。有的公司把网上已通过审查的年检资料送到工商局时,办事人员一脸严肃地告诉他们,公司应当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公司的经办人员觉得这笔审计费用花得很冤枉,办事人员则劝告他们,只要企业交纳会费,审计报告就可以不用交了。果然,钞票一掏,年检手续当场办结。

再比如,汽车年检,除了交警支队本身的各种莫名其妙的搭车收费以外,支队大门口常年都活跃着一大批掮客,他们声称可以帮你顺利地通过年检,前提是另外给他们150元。有的司机不信邪,偏要自己开车去检,结果不仅耽误了时间,而且被检查出车子的问题不少,检测人员慎重其事地要求他赶紧修理,否则要出大事。司机悻悻离去,转身付出150元给掮客,车辆很快便顺利通过了检测。

同一份资料,因为交纳了会费,年检便可以通过,否则就要你忙前跑后;同一辆车,因为多付了150元,安全性能便由坏变好,否则你便要来回折腾。工商局与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的行为,其实是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但几乎所有的人面对这种侵害,都选择了默默无声地忍受。

为什么?因为,如果去控告他们,结果肯定得不偿失。工作人员的所作所为,其实他们的领导心知肚明,甚至早就沆瀣一气,否则工作人员不可能这样胆大妄为。如果受害者要去控告,一定要找他们领导的领导,但领导的领导不仅离我们路途遥远,而且也有可能是一丘之貉。就算是你愿意耗时费力不吝钱财费尽周折坚持不懈,通过诉诸到舆论反映到纪检把这几个办事人员给告倒了,最根本的问题是你的执照你的车明年还要不要检?到时候换上一个人,既不收钱也不让你通过,那麻烦可就大了。

其实,只要苛刻的年检制度存在,无论办事人员是哪位,老百姓注定都是俎上鱼肉。举一反三,要想官员不滥用职权,最好的办法就是缩减官员的权力,如果什么事都需要政府来管政府来批,那无所不在的审批本身就意味着已把老百姓的尊严踏翻在地。

无论是钱明奇案冉建新案,还是前文所叙两个年检的例子,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要了眼前的尊严,完全有可能丧失未来的重大利益;而放弃尊严,反倒可以苟且偷安得过且过。在官员的强权面前,在横蛮的制度面前,放弃尊严也许是普通百姓的唯一选择。

钱明奇冉建新为了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尊严,慷慨赴死和蒙冤受屈,他们无疑是百姓心中的英雄,鲁迅先生称赞说,这样的人是“中国的脊梁”。但是,这样的英雄越多,说明和谐时代离我们越远,说明尊严体面的生活离我们百姓愈加遥遥无期,什么时候这样的英雄消失了,那才是我们的时代幸事百姓福音。

温家宝总理说,要让人民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地生活。可是,如果政府既不肯缩减权力,又不肯接受监督,百姓尊严体面的生活又到何处去寻觅?

既要当前更要长远,活着远比尊严重要,宁为瓦全不要玉碎,强权当道,我宁愿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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