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万延海 on 七月 13, 2011

郭美美事件弄得中国红十字会沸沸扬扬的。其实,红十字会只是官办慈善机构腐败的一个案例。和市场经济一样,慈善事业不能由政府来主导。

国营企业参与竞争,或者官僚们私人办的企业参与竞争,自然对民营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因为官僚们可以通过政策和掌握的信息来谋取企业的利益,极端情况下,官僚们可以通过政权夺取民营企业的利益。

慈善事业由政府主导,或者官僚们或退休官僚们掌控慈善团体,就会出现很多弊端。比如,为募集慈善资源,或者接受国际捐赠,政府的政策会限制基金会注册或限制私人基金公开募款的能力,而由官办或官员们办的基金会来接收资金。再比如,因为是官办,关系政府的形象,而政府一般也会拿自己支持的基金会作为形象工程,一方面显示自己的政绩,一方面帮助基金会造势以募集资金。

问题就出在政府的形象工程里。一方面,官办慈善团体胆大妄为,用基金会来洗钱,一方面,不能允许这些团体被发现问题,因为伤害政府形象,也妨碍官员洗钱。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尽管中国民政部部长和相关部门首脑不断放风,要发挥社会组织或非政府组织在公益慈善活动中的作用,但是专制集团是不会放手任由民间社会组织自由发展的。除中国政法部门经常性骚扰民间社会组织,通过税务稽查和外汇控制来限制其发展外,即便是主张利用好民间社会组织、支持其发展的政府政策中,社会组织也只是政府的补充,需要在政府领导下工作,而不是可以独立发展的社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主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

鉴于中共党国体制将继续主导慈善公益事业,类似郭美美之类的丑闻将会持续发生。在专制体制下,无论政府或政府主导下的公益团体,将很难真正做到透明和公开化,腐败根本无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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