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至今国人不懂老子及其《道德经》,盖因孔孟之道对其篡改和排斥,并用以迎合历代專制统治者之一己之私所致。这是中华民族的悲哀。放眼世界,当今众多国家和民族,却正在自觉或者不自觉的实践着老子《道德经》之精义。比如,老子《道德经》之“民本”思想演绎成了今天的“人權”、“民主”思想;比如,老子《道德经》之“契约”思想演绎成了今天的“黨政分开”、“三权分立”思想,等等。而且,“人權”、“民主”、“黨政分开”、“三权分立”等等已经汇成了历史的潮流,大有席卷世界之势。而在此背景之下,原本三千年前就有着人类最文明、最先进思想的老子故乡——中國,今当何去何从呢?

一、哲学观

老子哲学是对先秦周易等哲学思想的批判和继承,而集中國先秦哲学之大成。

1、老子的“自然”观

老子的“自然”观就是“阴阳”、“变化”观。

对此,诸如,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又说:“此两者指”阴“、”阳“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又说:“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尽”。

老子认为“无极生太极,太极变两仪,两仪变四相,四相变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其中通阴阳”。

老子说“正复为奇,善复为妩”、“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等等。

其中,特别是在阴阳之变化“法则”上,老子更有独创见解,诸如“阴虚制约阳实”、“三个阴阳交合成卦象”等等,从而集中國先秦哲学之大成。

2、老子的“道法自然”观。

老子说:“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从中,老子明明白白的揭示出了“道”的三个层次,和三种存在形式:

一是“自然之道”。即为宇宙观。是为最高层次。这就是“阴阳”、“变化”之道。

二是“天地之道”。是为中间层次。它介于“宇宙”与“人”之间,揭示的是世界万物赖以生存、活动的关系。反映的是世界万物“生存、发展之道”。故这个道是“阴阳”、“变化”之道在环境、空间之中的反映。

三是“王道”。是为最低层次。因“人”即“社会”,而社会的表现集中反映为“王道”,即“为王之道”。故这个道也是“阴阳”、“变化”之道在人类社会中的反映。

可见,“阴阳”、“变化”之道贯穿于自然、社会、历史之中。

3、老子的“柔弱胜刚强规律”观。

老子基于“阴阳”、“变化”观出发,一方面,概括性的揭示出了“刚强”即“阳”,“柔弱”即“阴”的这对哲学范畴,并从中看到了“刚强胜柔弱”乃是“自然之道”、“天地之道”、“王道”之“普遍规律”。但是,另一方面,老子也看到了在一定的“条件”之下,也有“柔弱胜刚强”的时候。并且老子研究这些“条件”,概括性的揭示和引进了“无极太极”、“有无”、“动静”、“虚实”等等这些哲学范畴,从而使得“柔弱胜刚强”也成为了“自然之道”、“天地之道”、“王道”之“特殊规律”。

正是如此,老子揭示的“柔弱胜刚强”规律之革命性的意义是:不仅在于解释世界,而且在于改造世界。

正是如此,老子哲学以“刚强”和“柔弱”而终结了以“天、地、雷、火、风、泽、水、山”之“八卦”,和以“金、木、水、火、土”之“五行”来解释世界的认识,从而集中國先秦哲学之大成。

特别是,“刚强胜柔弱”与“柔弱胜刚强”规律,无疑的,其存在于道的三个层次、贯穿于自然、社会、历史领域。而这,就应该是黑格尔苦苦寻找而不得的“绝对精神”。

二、社会历史观

当老子将“刚强”与“柔弱”观用以去认识社会、历史的时候,便反映出了如下的思想:

1、老子的“社会”观。

在老子看来,“社会”也是“阴”与“阳”的统一体。其中,“阴”即“柔弱”,它表现为“百姓”:“阳”即“刚强”,它表现为“统治者”。正是这“百姓”与“统治者”则构成了“社会”。

2、老子的“斗争”观。

在老子看来,“阴”与“阳”的对立和矛盾,决定了“柔弱”与“刚强”的对立和矛盾,这也就决定了“百姓”与“统治者”的对立和矛盾。而这种对立和矛盾,就是“階級斗争观”的根源。

3、老子的“历史”观。

老子认为,一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绝非是一部“刚强胜柔弱”的历史,而其中,也有着“柔弱胜刚强”。

4、老子的“民本”观。

老子讲“柔弱胜刚强”,从中揭示出和肯定了“百姓”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巨大推动力量,并认为,这是社会历史推动力的基础和源泉,从而提出了“爱民”、“顺应民心”的思想。这表明,老子一开始就站在了百姓的立场上。同时,基于老子“阴虚制约阳实”,即“百姓”制约“统治者”的认识。由此,反映出了老子的“民本”思想。

5、老子的“和谐推动历史”观。

老子认为,社会动荡不安,即造反、起义,和战争,并非能够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而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只有在“柔弱”与“刚强”出现“和谐”关系时,方才能够得到极大的推动和发展。由此,反映出了老子的百姓与统治者“和谐推动历史发展”的思想。

三、道德观

当老子将“柔弱胜刚强”视为“道”,即“规律”的时候,于是就对先秦的道德观有了批判的继承和发展。

1、老子的“道德”观。

老子讲的“道”,集中起来,就是指的“刚强胜柔弱”规律在《道德经》中老子称之为“常道”,和“柔弱胜刚强”规律在《道德经》中老子称之为“非常道”.

老子讲的“德”,即为“道”在“自律”、“民得”等方面的思想、行为规范。

可见,老子的“道”、“德”观,并非就是伦理意义上的“道德”观。

2、老子的“道德一统”观。

在“道”与“德”的关系上,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又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从而老子提出了“道德一统”的思想。

3、老子的“以德治道”观。

老子讲“德高道高”、“德低道低”。从中,揭示出了“以德治道”的思想。

老子“以德治道”的思想表现在“得道”和“治道”两个方面。

从“得道”方面来看,主要指“柔弱胜刚强”之道,老子一是讲要喜欢道,“同于道”、“同于德”。老子说:“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二是讲要“图难于小、于易”,勤学苦练,做到循序渐进。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又说:“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又说:“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三是讲要善于研究和总结,做到“知人知已”,扬长避短。老子说:“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又说:“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又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四是讲要不自满,不骄傲。老子说:“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老子认为,得道之人表现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五是讲要做到符合规律,精益求精。老子说:“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做到符合“道”的规律,并精益求精,方能得到道。

从“治道”方面来看,老子一是讲“忘我”、“无私”。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又说“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二是讲“爱民”、“顺应民心”。老子说:“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又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三是讲“契约”、“平等”。老子说:“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又说:“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四是讲“正义”、“公平”。老子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中的“道”,从老子的“道德一统”的思想去看,这里的“道”就是“德”。而其中的“德”,就是指的上述“忘我”、“无私”、“爱民”、“顺应民心”、“契约”、“平等”观。这些思想和观念,正构成了“正义”的本质内容,和构成了衡量战争是否“正义”的判别标准。同时,老子又说:“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又说:“夫唯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又说:“杀人之众,以哀悲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五是讲“无畏”、“不怕死”。老子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在老子看来,有了“无畏”、“不怕死”的这种胆量和气魄,必然会表现出“道高”来,而“置于死地而后生”。

四、武学观

老子的哲学观、社会历史观、道德观反映出了“武”的思想和文化特质。

1、老子的“止戈为武”观。

老子清楚的看到,在“百姓”与“统治者”对立和矛盾的情况下,一旦统治者忙于“利已”,则必然导致“伤民”。而正是“伤民”,使得社会历来“武”、“戈”不息,甚至出现百姓的造反、起义,带来社会的震荡。从而揭示出了“武”、“戈”不息的社会本质。故在老子看来,要止息社会的“武”、“戈”,只有统治者做到“妥协”,并从“无私”、“爱民”出发,实行“无为而治”的政治,使之出现社会的“和谐”,方能解决好这个问题。而从中,也才能使统治者的“无为”变“有为”。这就是老子的“止戈为武”思想。

2、老子的“以武制武”观。

老子基于“柔弱胜刚强”的思想而缔造出了“武术”。以之成为了对统治者施行“霸道”、“暴政”的有力的物质批判武器,并以之成为了实现“无为而治”政治的有力保障。这就是老子的“以武制武”思想。

五、政治观

1、老子的“公”、“契”治世观。

在老子看来,“公”即“百姓”。而“为公”的思想,即“为百姓”、“为民”的思想。这个思想是与老子的“民本”思想一脉相承的。

在老子看来,“契”即“契约”,和“契约管理”。

老子的“公”、“契”思想乃是治世观的根本。

同时,在老子看来,由于“契约”和“契约管理”,其本质,在于将“私”规范于一定的范围之内,而只有在这个范围内之“所得”,方才为“利”。因此,“契”与“利”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故从这个意义上,也就可以说,讲“契”也就是在讲“利”,反之,讲“利”也就是在讲“契”。这是一个说法的两个方面。因此,也就可以说,老子治世思想之根本,也在于“公”、“利”二字。

2、老子的“无为而治”政治观。

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就是由老子的“公”、“契”治世观决定的。因为,老子一是讲“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这就是“公”的思想;二是讲“有德司契,无德司彻”,这就是“契”的思想。

其中,正是老子“契”的思想,它不仅与先前圣人的“无为而治”即“愚民”政治划清了界限,而且也是老子提出“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的必然。

故老子的“无为而治”,是突现“民心”和“契约”思想的反映,是统治者顺应民心的治世立场和态度,是统治者的政治立场向百姓立场靠近,甚至一致的根本办法和措施,是统治者消除“武”、“戈”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繁荣的根本表现。

老子的“无为而治”,保证了统治者在“契约”关系中的“一般既得利益”,而杜绝,或者牺牲的是统治者超越“契约”关系而对“特殊利益”的追求。可见,在统治者与百姓之间,老子的“无为而治”,并不主要是反映的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更主要的反映的是一个“是否顺乎民心”的“政治”问题。

3、老子的“德治”观。

老子勾画出了如下的“德治”兰图:

老子从“忘我”、“无私”观念出发,认为,统治者不能将权力及国家机器据为专有和个人依赖,不能迷信“刚强胜柔弱”,并用“武”和“武力”来治国。而必须做到将手中的权力用于为百姓谋福利。只有百姓得到了安定和幸福,国家才会长治久安;老子从“爱民”、“顺应民心”观念出发,认为,统治者必须关心百姓疾苦,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以民心为是而为是,以民心为非而为非,做到顺应民心,并身先士卒,勤奋踏实,忠于职守,带领百姓去谋利益。各级官吏是受到百姓爱戴而被百姓推选出来的人;老子从“契约”、“平等”观念出发,认为,社会的统治者必须按照“契约”原则去施政,方才能够做到“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方才能够杜绝“言出法随”、“政出多门”,方才能够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方才能够做到以契彰德,取民于“德善”、“德信”;老子从“正义”、“公平”观念出发,认为,统治者要支持和坚持正义战争,反对侵略战争及一切非正义战争,并做到“杀人之众,以哀悲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老子从“无畏”、“不怕死”观念出发,认为,统治者必须发扬不怕死的精神,并带领百姓去克服困难,争取胜利。

4、老子的“善恶”观。

老子认为的“善”是为“以德报怨”。

老子说:“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老子又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正是在“不善良的人”变得“善良”,和“不诚实的人”变得“诚实”中,充分表现出了老子“善”的观念。这就是老子的“以德报怨”的思想。

而与“以德报怨”相反的是“以怨报德”。而这“以怨报德”,就是老子认为的“恶”。也就是说,在老子看来,“不善良的人”不接受“善意”,和“不诚实的人”不接受“信任”,甚至反目相向,滋事寻仇,这就是在为“恶”。这就是老子“以怨报德”的思想。

老子的“以德报怨”和“以怨报德”,无疑的,成为了立身处事,分清“为善”、“为恶”的判断标准和取舍根据。

六、武术观

老子以“柔弱胜刚强”为核心,但又不排斥“刚强胜柔弱”因为“柔弱胜刚强”的最终实现是靠“刚强胜柔弱”最终完成的而缔造出了“武术”。

1、老子武术的“打机”观。

在老子看来,“机”就是“有”指老子认识论中的“有无”观,即为“空间”、“动”指老子认识论中的“动静”观,即为“时间”、“虚”指老子方法论中的“虚实”观,即为“弱势阶段”的三者合一、三位一体。这种状况,是“刚强”变为了“柔弱”的表现。打此,则事半功倍,万无一失。

2、老子武术的“法则”观。

老子概括出了武术打法的七大法则。

它们是:一是见实老子认识论中的实则打和避实老子方法论中的实就虚的打法法则。这是由老子的“无极太极”、“有无”观,和“虚实”观决定的。它决定了打的对象;二是桩和桩法法则。这是由老子的“阴阳”及其“变化”观、“八卦”及其“变化”观决定的。它决定了打的形式和本质;三是动中求打法则。这是由老子的“无极太极”、“动静”观决定的。它决定了打的方式;四是以静制动及以动逼静法则。这是由老子的“动静”观决定的。它决定了打的一大方法;五是打在机前和打在机后法则。这是由老子的“虚实”观决定的。它决定了打的又一大方法;六是打无绝打法则。这是由老子的“阴阳”及其“变化”观决定的。它决定了打的变化无穷;七是无打法则。这是由老子的“阴阳”及其“变化”观的特殊情况决定的,即在“阴”、“阳”不交合的状态下,则无胜负、无打。

3、老子武术的“境界”观。

老子概括出了武术的三种境界。它们是:“微明”境界、“袭明”境界、“明”境界。

对于“微明”境界。老子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这就是打法上的“诈术”境界。是为低境界。

对于“袭明”境界。老子说:“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这就是在打法上,要熟练的运用打法法则,和懂得得失成败的境界。是为中境界。

对于“明”境界。老子说:“见小曰明,守弱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为习常”;又说:“含德之厚,比之赤子。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又说:“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这就是“以德服人”、“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境界。是为高境界。

作者简介:姚文俊,1948年出生,男,汉族,四川省资中县人。内江日报社主任编辑,已退休。盘破门武术名家。研究方向:老子《道德经》与中國武学文化。著述颇丰。代表作有论文《老子是中國武学及武术散打和文化的缔造者》、《论中國“物理”拳种的源流和意义》、《论老子“和谐”社会思想》等,并有专著《中國武功盘破门》、《老子武学与国学》、《盘破门与武术人物》。为立足中國武术、武学,新解老子及其《道德经》,开重新认识先秦思想之先河而独辟蹊径,研究老子及其《道德经》的中國第一人。

作者:姚文俊


中国报道周刊, 2011-07-18.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老子《道德经》的逻辑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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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思想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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