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京华时报》报道,近日,“纪念建党90周年·共和国脊梁系列活动颁奖盛典”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主持人倪萍等人获得“共和国脊梁十大卓越人物”称号。
倪萍的获奖在网上引起很大争议。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她,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很自豪地说:我参加政协以来,都是投赞同票,因为我是真实地赞同,我爱国,我不添乱,从不反对或弃权。
乔志峰撰文评论道,只会投或只敢投“赞同票”的人,不管她(他)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值得原谅——此种做法即使不能说是“媚权”或患有“软骨病”,最起码缺乏应有的责任感,不应该也不配成为“脊梁”。

但“共和国脊梁十大卓越人物”称号评选,有些评的还是名副其符。在这次评选活动中,福建林洪楠律师评为“共和国脊梁十佳杰出律师”称号。         


(7月10日林洪楠获荣誉称号,我与他聚餐时拍摄)

林洪楠律师,自称老顽童。196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援藏。在西藏山南地区公安处,从事军事法庭和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在文革期间,他差点被执行了死刑。1981年内返福建,其先后任福州市公安局预审处、法制处副处长、司法局律管处处长。在任司法局律管处处长期间,创建福州市律师援助中心(全省第一家法律援助中心)和福建省消费者法律支持中心,并在福州市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随着律师制度健全和改制。1996年初,辞去政职,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创建福建天钧、法炜律师事务所,任律所主任。现任中国法学会会员,福建省警察学会会员,曾任福建省八届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作为证券律师,参与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配股工作。

有着如此深厚“背景”的林洪楠律师,没有利用自身的关系在证劵领域“赚大钱”,为家庭为子女创造财富,却好打抱不平搞法律援助,林律师说,“当事人找上门,我们不能拒绝,让无罪者免受冤屈,让受冤屈者洗雪冤情,是刑事辩护律师的天职。”坚守法治底线的他,代理过很多弱势群体的维权案件,在2009年的福建三网民案中下场比较惨,受到了停业一年的处罚,对于一个执业律师而言,此相当于“被干掉”,至少在这个案子中是出局了,林律师应是中国律师界,被停业处罚的最大年龄律师。

如今,年过古稀的林洪楠律师仍然活跃在维权第一线,他不愧为“共和国脊梁”。

附乔志峰评论文章链接:

只会投“赞同票”的倪萍何以成了“共和国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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