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处理过这样一宗医疗事故:一位农村来的足月妊娠孕妇,直到发现“见红”、肚疼难忍时,家人才连夜赶往县医院妇产科就诊。经检查,胎儿宫内情况无异常,但孕妇系低龄初产,精神紧张,哭叫不停,甚至在产床上打滚,医生护士反复劝解,亦无济于事。家属也在产房外乱作一团。值班的年轻护士有些不耐烦,就呵斥了产妇。

正当产妇将要临产时,胎儿突然出现宫内窘迫,想保住胎儿,需立即进行剖宫产。医生按照规定与家属进行术前谈话,告知了不做手术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做手术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征求家属是否同意做剖宫产手术。产妇的家属都不愿做主,并大声喧闹。护士情急之下,又训斥了家属。这时产妇宫缩加剧,只好顺势徒手接生。胎儿娩出后,发现严重缺氧,自主呼吸时有时无,于是赶紧送到儿科抢救。医护人员见状也很痛心,不免又抱怨家属不配合。到了第二天,新生儿已完全没有自主呼吸,家属便纠集一大群人围攻妇产科,威胁医护人员为孩子顶命。

为了平息事态,我们立即请来家属到医院会议室里座谈。家属认为,是由于医护人员态度不好致使新生儿死亡。声称要当班医生护士书面承认错误,当面赔情道歉。这一要求看似简单,可一旦院方承认有错,家属会以此为筹码,向医院索赔。我们请来妇产科专家向家属解释,且一再申明,会通过正常途径予以鉴定,若属于事故,医院定按规定赔偿,并由院方出面道歉,但家属还是不予理会。最后通过关系人斡旋,几经讨价还价,以患方不以医疗事故说事为前提,给予家属四万元的补偿了结,并向家属谨慎地说了声“对不起”。

在这起纠纷里,医护人员的态度确实容易使患者、家属不满,加之解释沟通不到位,贻误了抢救时机。不过,对因此受了处分的同事,我也一直心怀内疚:基层医院设施落后,技术人员少,医生高强度地加班加点几乎成了常态,产科医生的委屈又有谁人能理解?平心而论,这场事故中,患者还是应负主要责任:大多数村民对产科的高风险认识不足,又缺乏产前检查常识,不注重孕产期保健。只希望我们能多点时间向村民普及卫生常识,村民又能给予我们多些理解,少一点这样的医患纠纷,让每位农村妈妈都能顺顺利利生出健康的宝宝!

(作者为基层医院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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