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加拿大十二年的大陆远华案主嫌赖昌星,「暂缓遣返」申请案廿一日被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最快本周六遣返大陆。中共外交部获悉后第一时间表达欢迎之意。

福建厦门远华走私案,不论涉案金额、涉案层级、涉案范围与办案时间之长,均创下中共建政以来纪录,被称为中共第一经济大案,据估算此案造成大陆政府损失高达八百亿人民币以上。包括当时中共公安部副部长及福建大小官员全都落马,六百人被立案调查,廿一人判死刑或死缓;主嫌赖昌星逃至加拿大寻求庇护,被中共列为头号通缉要犯。

赖昌星在十二年逃亡期间,总以遣返将受到中共严刑审问或处死为由,拒绝回大陆受审。这回法官判决指出,赖昌星提不出遣返后会遭迫害的有效证据,而大陆虽有人权问题,但相信大陆将履行外交照会中的承诺,包括“不虐待、不处死、公开审讯”(加拿大没有死刑制度),法院因此驳回赖昌星的请求。

主持听证的联邦法官萧尔在裁决表示,“基于(加国政府)接受中国政府的保证,赖昌星不具备免于遣返的条件。赖昌星是一名普通犯人,将他遣送回中国,在中国政府的特别保证下,赖昌星将不至于有危险。”

裁定书称,中国过往的罪案审判制度确有瑕疵,与加国和国际标准相距甚远;但自一九九○年来,中国司法改革成效显著,加上赖昌星得到人身安全保证,即使判处终身监禁也不至冲击“加国良心”,而加拿大驻中国官员亦可随时至监狱探视赖昌星。

中共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回应,赖昌星是中国司法机关通缉的“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潜逃加拿大多年,“我们对加拿大法院的决定表示欢迎”。

外界认为,赖昌星遣返中国恐将掀起政坛涟漪。著有《远华案黑幕》的作家盛雪称,赖昌星曾说,如果他被遣返,中纪委至少有十个人应该判死刑。

 
来源=台湾《联合报》| 更多精彩内容,详见《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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