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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走遍中国集中在村委会选举与村民自治上,具体情况稍后会有另文介绍,总体来说,村民自治(选举)存在很多问题,几位有切身经历的网友甚至提出了激烈的批评,但我们应该认识到,村民自治制度是在30年前人民公社陷入绝境的时候诞生的,现存的很多问题不是执行了村民选举制度造成的,而是制度无法严格执行造成的,加上这种最底层的投票之上没有宪法、法治与人权的理念支撑与约束,又出现了被上面任命的镇长与县长作为“太上皇”,使得村级选举这些年一直停留在投票游戏的层面,这些年,又逐渐被不受“村民选举制度”限制的公权力肆意渗透,弄得不伦不类。 当然,我们一些精英也有责任,试问,在座的各位,还有那些关心民主的精英人士,有几个真正去深入关心乡村选举了?现在别说城镇精英不去村子里,就是村子力的精英,也大多背井离乡到了城镇,这让乡村选举如何能够更上一层楼,成为全国民主选举的试验田? 要打破村民自治面临的一些困境,肯定不是走回头路。我问那些对村民选举制度持严重怀疑态度的网友,回到30年前由上面任命村长,会有什么结果?答案很简单,即便那些非常不喜欢村民选举制度的网友,也认为那不是一个选择。我认为,提升村民自治的办法是向前看:首先,要严格执行村民选举法,用法治做保障,尤其要健全涉及选举的法律法规;其次,必需加大投入,包括目前看来同低层村民选举完全脱节的“精英”们的人力、智力投入,更要给乡村选举赋予“民主”的意涵,那就是用民主、人权与法治的理念来约束与规范这种选举,而不只是有了“一人一票”就万事大吉,必需完善把村民选举提升到村民民主制度上:民主制度大体说包括两个重要的方面:多数人投票选举少数人来管理自己,同时多数人始终对那些管理自己的少数人拥有有效的控制(监督)权,两者缺一不可。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要从根本上解决村民选举存在的各种弊端,必需从上面(上一级权力机构)而不是下面(村级选举涉及的人、政策等)找根源,只有在村级选举扩大到乡镇与县级领导选举的时候,村级选举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我个人认为,是时候把县级选举提到议事日程了。 网络销售请点击这里:老杨头的货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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