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返新模式 鎖定中國五大外逃貪官要犯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由於大部分西方國家疑慮中國的司法和人權狀況,不願和中國簽署引渡協定,因此中國目前僅和法國、西班牙、葡萄牙與澳洲四個國家簽訂引渡協定。如今中國頭號經濟要犯賴昌星遭遣返,開啟遣返新模式,令其他潛逃西方國家的中國貪官與經濟要犯人心惶惶。

以下為中國五大經濟要犯:

一、高山︰前中國銀行經理,據報導二○○五年一月他捲款八億三九○○萬人民幣潛逃至加拿大。二○○七年他被短暫拘留後提出移民上訴,並贏得加拿大居留權。

二、高嚴︰前雲南省委書記與中國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二○○二年逃到澳洲,他到底捲款多少仍然不明,不過根據二○○三年的一份審計資料顯示,當時國電「領導班子」違法使用二一一億人民幣。

三、楊秀珠︰主管城市建設的前溫州副市長,她先逃到新加坡,然後於二○○三年四月抵達美國,據稱她身懷二億五三○○萬人民幣,在紐約置產。

四、董明玉︰河南服裝進出口公司前總經理,一九九五年逃到美國,他侵吞的金額不明,據推測至少侵占六百萬英鎊(約六千三百萬人民幣)。

五、蔣基芳︰ 河南菸草公賣局前局長,據稱二○○二年他捲款二億人民幣逃到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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