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记者。我们以采掘新闻为天职。我们传播新闻,让住在小村庄小市镇里的平民像国王一样,享受知道的权利。我们的前辈,用马匹,用驿站,用邮差,用电报电话;我们用传真机,用可视电话,用手机,用“伊妹儿”。采集传播新闻的手段始终在变,不变的是我们作为记者的职责:自由而负责任地传递新闻,让公开、充足、未受污染的信息,驱散密室的阴霾,填平不对称的信息鸿沟,福佑公众。尽管真相永远在他处,我们虽不能至,但心向往之。
   
 
我们是记者,不是商人,我们的老板可以和客户讨价还价,我们会因为所在媒体的广告的上涨下跌,而拥有完全不同的福利,但这不是我们贱卖自己的理由。足够的酬劳,完备的合同,的确是我们走向职业化的前提,可收入不是我们出卖公众知情权的借口。我们不是被人用枪逼进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的,我们可以选择做银行家,我们也可以选择福利薪酬更优厚的媒体公司,我们不是终身受雇于哪一家媒体的“包打听”。
   
 
我们不是神话中的人,撒谎一次不会成为撒谎者,受贿一次亦不会成为“文丐”,但选择以记者为职业,就得听命于我们与无数受众从未签署过的契约。公众才是新闻的购买者,尽可能客观、公正、翔实地向公众报告新闻,是我们作为一个生产者的义务,如果我们把新闻当作商品的话。买家转瞬即逝的兴趣,注定会使易碎的新闻产品了无踪迹,但我们不能因之而轻慢它在那一天的意义,无论它们多么琐屑细微,都是我们记录的那个日子的永远记忆。
   
 
我们不是商人,但我们不排斥我们所效力的媒体,向商人兜售版面和时段,与其他媒体竞争。我们参与竞争,鼓励我们所在的媒体战胜对手,是因为我们相信自由竞争的媒体市场,才能消弭平衡公共舆论的威胁,更为接近事实真相,更能实现公共利益,也能予我们更为方便的福利。
   
 
我们是记者,不是政治家。像政治家宣示的一样,我们信奉自由、民主、法治这些人类迄今发现的最好的价值观。和百年中国新闻史上那些灿烂流芳的名字一样,我们视宪政中华为基本理念,认为宪政是最好的政治安排。但我们的职业是记者,不是政治家。我们是新闻的记录者,不是新闻的制造者。作为一个公民,我们争取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宪政的路径,是记者的职业手段,而非政治活动。我们有自己的政治主张,但我们不能利用记者的权力,将我们自以为是的主张,粗鲁地硬塞给读者观众和听众。蛊惑,煽动,打倒,改良,是政治家的事情,我们仅仅负责报道。当然,任何一个记者,都难以做出没有倾向的报道,我们所要争取的,是竭尽所能地限制我们参与政治的冲动,而不是放任。
   
 
我们是记者,我们是为公众守夜的“狗”,我们的使命是发现问题。理论上说,政治家也背负同样的职责。但西方政治的经验告诉我们,政治家作为“家”的才华,有时候在于制造话题。备受关注的话题是我们靠近公众的武器,但我们的话题首先应该是真实世界的真问题。记者的职业定位,决定发现问题比制造话题更重要。转轨时期的中国,有向上的痛,也有向下的痛。如何理解“痛”的性质,用什么样的良方去医治“痛”,是政治家的事。我们的职责在于发现痛处,而不是哗众取宠,用伪问题骗取公众的眼球。
   
 
政治家看重意识形态,我们也是。就我们的现实而言,规范比意识形态更急迫。新闻学是一门学科,新闻业是一个行业,记者是一个职业,有学科就有学术规范,有行业就有行业标准,有职业就有职业技术。为什么要在报道中写上“据悉”?如何在报道中把握公众人物和普通人名誉权的分寸?怎样看待反倾销中的民族主义和贸易规则?可用“等等”无限罗列的技术问题,是否真的已被我们掌握?
   
 
看看我们过去的报道吧,想想我们有没有因为畏惧而巴结富人,因为怜悯而偏向穷人?有没有用意识形态的偏见,替代新闻业的技术准则?我们再也不能一遇地方官员和私营企业主的争执,就先验地假定政府在打压私营企业。不能一见大火矿难,就确定腐败的主题,再让事实迁就于观点。过去,我们失望于前辈同行“社会主义好资本主义糟”的新闻价值判断,现在,我们要小心自己落入“市场经济好计划经济糟”的窠臼。
   
 
我们是记者,不是商人,也不是政治家。请返回我们的原点,遵守记者必须遵循的原则,视客观公正为我们头顶的灿烂星辰,以免像少数政治家那样,陷入意识形态的泥沼,像少数商人那样,被利润所吞没。
 
 
                                                             (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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