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外交部对媒体表示,今年该部门的“三公”经费因部分预算涉及国家秘密而不公开,这也是目前唯一明确表示今年不公开“三公”的中央部门。有媒体统计称,到目前为止,除外交部、国务院侨办和港澳办尚未公布之外,“其余部门均已公开”。但在门户网站为此番“三公经费”公开的首秀所设立的专题页面中,逾百部门中还有近十个的“三公消费”栏为空白,官方迄今没有披露相关的具体名单。

其实大可不必做这样的盘点,因为对于财政开支的账目公开这一注定要日常化运作起来、并且必须越来越细的政府行为,这几个月所呈现给公众的“三公消费”的公开首秀,远称不上完满。但即便是这一轮,真的就行将结束了吗?相较几个月来舆论和公众的热议与不断紧跟,以及人们长期以来对”三公经费”公开所寄托的期待,现在的局面着实有些草草收场的意味。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除了外交部以“涉密”为由拒绝公开之外,其他部门如国家烟草专卖局给出的不公开理由,居然是“我们是企业,不是财政拨款”。另有多个机构,则因同时处于党政不同序列,“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而被看作不在国务院要求公开的98个部门范畴。但现在看起来,这些已经端上台面的说法和行内分析,并非可以成为天然不公开的挡箭牌。

以外交部的涉密说法观之,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在于,部分预算涉密无法成为全部不公开的理由,消费细节可能涉密也并不代表总数字无法公开(从目前的公开情况看,其他已公开数据的部委,所给出的也大都是一些笼统总数而已)。更何况,是否因“涉密”而不公开,判断和决定的权力应归属更高级别的机构(国务院甚至全国人大),外交部作为公开义务的履行单位,没权同时充任裁判者的角色。而其他不公开的理由,恰好对应的,则是政企不分和党政难辨的现实情状,是否具有理所当然的说服力,亦值得商榷。

2010年3月23日,国务院首次开出时间表,明确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更是指出,要大力推进行政经费包括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支出的“详细公开”。除了公开时间与所承诺的时限有些许延后之外,本轮作为“三公经费”的首次公布,还是赢得了舆论与公众的不少赞扬,毕竟开始是艰难的,哪怕一小步,都应当得到充分的宽容、呵护和鼓励。但这并不意味着,目前的状况已经到了令人满意的程度。

最无法令人满意的问题之一,便是数据的过分笼统:大而无当的数据,除了可以用作历年数据的简单比较之外,能够反馈出的信息实在寥寥。但即便如此,还是有细心的人从中耙梳出不少有价值的信息:比如国家统计局的三公费用总数,在进行简单的、平均到人头的计算后会发现,其人均“三公经费”已然接近甚至超过2009年中国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比如中科院2010年全年的接待费,平均到每天的花销居然超过27万元,比住建部全年的接待费还高;再比如公务用车的平均维护费用,最高的国家粮食局需要5.57万元,最低的国家统计局则需要2.92万元……

监督本身就是些繁琐的较真,苛刻的比较,而且也往往只需要重复进行一些简单的运算。问题在于,需要公开义务的履行方提供基本的数据(比如各部门的在编人数),来创造条件让人民得以行使监督政府的权利。有官员曾用“不可能把每一餐费用都写出来”来回答公开的程度,但财政公开的终极意义以及舆论监督的具体要求,指向的却恰恰是数据的细节化——— 只有细节才有监督的可能,只有不断细化的数据才能显现政府坦诚接受监督的魄力和诚意。当然,细节需要时间,细化是个逐渐的过程,但这绝非遮掩和拖沓的理由。

“三公经费”公开,不能止步于当下的数据笼统,不能满足于阶段性的舆论狂欢,一切,其实才刚刚开始——— 在必须要不断走向细化、强调深度的同时,应当考虑公开主体和内容的拓展:今年有“三公”,明年就应当探索“四公”甚至“五公”。需要明确的是,所有国家财政拨款所涉及的部门与方面,所有耗费公帑进行支撑和运转的组织和行为,都应该给予国民一个明确的公示和说法,并且需要借由法定的程序和渠道,经过切实的质询和辩论,最终得到国民的认可和授权。这应当成为毋庸置疑的方向,绝不允许被“过程论”所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