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澧 | 评论(18) | 标签:马克思, 公民社会, 历史唯物论

今年5月16日,就是1966年以毛择东为首的党重阳颁发5·16通知、无产阶级紊化大革命正式开始的四十五周年纪念日,《求是》杂志今年第10期发了一篇文章,《走中国特色社会管理创新之路》。作者为重阳正法委员会秘书长周本顺同志——他更有名的经历,是曾在出了“邵氏弃儿”事件的湖南邵阳担任市委书记。文章说:创新社会管理,“一定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切实解决社会管理中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防止误信、误传甚至落入某些西方国家为我们设计的所谓‘公民社会’的陷阱。”如果周本红同志仅说创新社会管理是为了巩固汤妈妈绝对领导,那是官迷常谈,没人在意。但说西方国家吃撑了特意为红朝设计“公民社会”,这也太搞笑了。若是非要说有谁“设计”过公民社会,岂不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

两位大胡子,在他们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公民社会是随中产阶级财产和商业利益而来的概念,在当代,公民社会作为私人利益空间,与作为公共管理的政治国家剥离开来,并成为国家之基础。按公产主义理论创始人的意见,没有一个不受政治控制的表达私人利益的公民社会,就不是现代国家。

不过,《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译本里是找不到“公民社会”这一提法的。马克思(为行文方便,下面一律只称马克思)的 burgerliche Gesellschaft 被译作“市民社会”。但这词在英译本里就是 civil society——我们现在所说的“公民社会”的词源。《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译本里的“市民社会”,其实就是“公民社会”。下文中,两词可以交替使用。

我们在学校学马克思主义,只是学一些既定结论,很少涉及《德意志意识形态》之类的马克思早期著作。但西方的新马克思主义学者,用马克思的辩证方法来研究马克思主义,将马克思主义当作一个自我扬弃的发展过程,这本书和同样写于《公产党宣言》发表之前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等,就有了特殊意义——它们展露了马克思主义的原生态。新马克思主义者特别强调的“异化”之说,主要就从这些早期著作中来。

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设想,也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萌芽的。我们在学校学历史唯物论,只是背些“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上层建筑”的教条,但这个说法究竟是怎么来的?这就和马克思的“公民社会”概念有关系了。懒得抄书,这里尽量少拿马克思那些七弯八拐的话骚扰大伙儿。兄弟我直接将意思叙述出来,伟大归马克思,错误算本人的。

在欧洲封建社会,经济和政治是密切纠缠在一起的。农奴种领主的地,政治上也人身依附于领主。德国当时大体上仍然处在这样的阶段。单纯观察这样一个封建社会,大概很难产生剥离经济和政治、将两者分置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想法。不过,当时英国和法国已经发生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就给马克思一个对比,供他考察变化是如何发生的。

马克思发现,从封建社会转向现代社会的契机,是市镇里逐步聚集起以工匠和商人为主的自由民,他们或许仍是国王的臣民,但并不依附于某个领主。这些市民结成各类社团(英文的 society,既是社会也是社团),比如行会,制订与买卖有关的规则并处理商业争执。这些市民就是资产阶级的前身。马克思在这里看到了经济(市民交易)和政治(封建领主制度)的分离。这些市民,形成了封建政治之外的由各类自由民社团组成的调解市民私人利益的“社会”。在这个公民社会里,产生了新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然后,这种新的生产关系,在英国和法国,迫使法律与国家政治发生了保护和扶植这一关系的变化。马克思相信,他的祖国德国,虽然现在落后,终将发生相应变化。

在青年马克思那里,经济这个基础,其实盘踞于公民社会之内。“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上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政治形式最终要适应公民社会的商业和工业生活,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说公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历史唯物论生根出土了。

马克思说“公民社会”这一用语是在十八世纪产生的,是马克思将它“设计”为现代国家的基础。马克思是西方人,周本红同志因此“拆迁”为“西方国家为我们设计的所谓‘公民社会’的陷阱”,按官党的逻辑,倒也不算错。反正,某个美国报人讲了红朝几句,官党0就大叫大嚷“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官党习惯了把个人看法也当作国家利益冲突。但说“误信、误传甚至落入”陷阱,则本红同志置宪法中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原则于何地?其实本红同志连句子都没写对:陷阱如何误信误传?谓语和宾语搭配不起来嘛。

难怪上个月重阳党校春季学期第二批学员开学典礼上,校长精品加博士讲话的主题是领导干部要重视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校长说十卷本《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和五卷本《列宁专题文集》已经出版发行,领导干部要精读其中代表性篇目。本文提到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有关文字,就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中。周本红同志可否考虑拨冗入学,去党校提高提高理论修养?

学界现在将人类活动划分为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三大块。现今理解的公民社会,与马克思的说法不尽相同。但马克思的思考过程仍然于我们有启发。东共赶走国民政府之后,建立的猩社会是什么性质?按亨利·基辛格的观察,这是一个陈旧的封建社会。这几天在读基辛格的新书《On China》。老基如今在红朝有巨大商业利益,说话很谨慎,不肯再讲从前说过的一些话。整整四十年前,这老兄秘密访华,他说对北京的第一印象就是来到了一个古老的封建社会。每次与中方人员见面,那些人的出场次序永远都是一样的,不会抢在官高一级者之前,也不会落在官低一级者之后。

在老基这样的西方人看来,按他们基于西方历史的理解,这种严守次序的微小谨慎,其实是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人身依附关系的反映。这一理解,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49年之后的猩社会,其实是政治、经济一体的。工作领钱的“单位”,同时也是是接受政治管理的地方。书记相当于封建领主,掌有生杀大权。书记要是看着某人不顺眼,在政治运动中将他列为敌对分子,可以将他送去青海劳改;罪名扣得重点,甚至可以让他吃枪子。

要到老邓的改革开放,才开始出现享有部分自由的私营经济活动。同时,人们也有了政治批评的胆量。即使你因此被踢出“单位”,你仍然可能在私营经济里混一口饭吃。市场经济甚至使得“单位”都更难被控制。上星期《南方周末》(5月26日)有篇文章,《信息是硬道理》,说是“最近,重阳媒体记者很闹心,去各地采访,接连碰了南墙”。官党媒体要断“单位”财路,“单位”扯烂喉舌维稳。

有记者就周本红文章向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征求意见,汪先生说:“中国社会组织发展至今,出现了一些初步形态,却远远未达到公民社会的水平。而从大趋势看,社会组织、民间组织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只要选择了市场经济,社会组织是不可避免的。”这几句话说得非常马克思主义,兄弟不敢掠美,放在这里作本文结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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