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形同公安逮捕3名误闯特首办公室记者
香港金融区一瞥。2010年9月

香港金融区一瞥。2010年9月

Reuters/Tyrone Siu

香港警察日益公安化,香港记者的工作也日渐高危化。继警方在今年7.1大游行中逮捕一名女记者后,3名分别属于《明报》、《星岛日报》及《资本一周》的记者11日在采访新政府总部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行政长官办公室,但却被警察无端控以企图爆窃罪名,调查至深夜后撤销拘捕,其中《明报》和《星岛》记者凌晨时分已获释放。

香港警察日益公安化,香港记者的工作也日渐高危化。继警方在今年7.1大游行中逮捕一名女记者后,3名分别属于《明报》、《星岛日报》及《资本一周》的记者11日在采访新政府总部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行政长官办公室,但却被警察无端控以企图爆窃罪名,调查至深夜后撤销拘捕,其中《明报》和《星岛》记者凌晨时分已获释放。

针对有关事件,《明报》发出严正声明,指警方以莫须有罪名指控进入政府办公室的记者,表示强烈遗憾。而人在加拿大的《星岛日报》总编辑对事件不表评论,但声称将维护记者的权益。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批评警方将不太有关系的罪名加诸记者身上并不恰当,认为警方处理手法有问题,因若警员表明是企图爆窃,记者根本不会同意提供资料。香港记者协会表示,对有记者在政府总部被捕感惊讶,会跟进了解。而特首办方面则以案件已交由警方处理为由,暂不评论。

根据《明报》的声明指出,该报记者曾爱盈于8月11日前往添马舰新政府总部采访立法会秘书处视察立法会新大楼,经登记获发许可证件后进入新政府总部范围,采访完成后路过行政长官办公室大楼,看见门户敞开,与另外两名记者一同进入,观看新办公楼内部,后遭警员调查,警员向该报记者表示,希望了解新大楼保安是否有漏洞,希望记者自愿提供进入大楼路线资料,记者出于协助警方改善保安的良好动机,答应为警员提供资料,其间警员并无提出指控或作出警诫。但警方其后表示记者涉嫌触犯企图爆窃罪并作出拘捕,带返中区警署调查,至深夜才撤销拘捕。《明报》对警方以莫须有的罪名指控进入政府办公室的记者,表示强烈遗憾。

报道引述身兼大律师的立法会议员凃谨申表示,警方在处理这宗事件时,明显犯了三大错误;第一,了解保安漏洞并不需要落口供,因为落口供是警方要控告某人的程序,以这种方式叫人落口供已属于误导;第二,警方以该借口叫3记者落口供,等于叫人自招口供,按规定,须向当事人作出警诫,包括叫他们可以保持缄默;第三,以企图爆窃罪拘捕,本身是莫须有,因为记者只是测试保安漏洞,并非打算入屋犯罪。他认为事件源于特首办在保安及指示等安排未就绪下强行运作,特首应为事件道歉。

警方以粗暴手段及莫须有罪名打压记者采访工作亦非首遭,最近一次在今年7.1大游行,一名电视台实习女记者投诉当晚采访示威时,因无带记者证而被警方拘捕。她说,被带返警署之后,电视台已传真证明文件到警署,但她仍被要求落口供,翌日早上才获释,稍后还要返回警署报到。在示威现场的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说,警方甚至阻挠他在场监察警方行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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