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8月 02日

王荔蕻罪名变回寻衅滋事 显当局判罪决心

记者: 黎堡 | 香港

图片来源: 赵连海提供
维权人士王荔蕻

中国北京市司法当局在正式起诉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时再次将罪名修改。辩护律师和维权人士说,以“寻衅滋事罪”起诉王荔蕻表明当局决心要以维稳为名压制维权人士。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两个星期前已经决定正式起诉近些年来活跃在中国各地维权事件第一线的北京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女士,但是当她的两名辩护律师星期一到朝阳区法院领取起诉书时惊讶地发现,当局对她的指控又变回“寻衅滋事罪”。

今年三月二十一号,警方曾以“寻衅滋事罪”将王荔蕻刑事拘留,但是一个月后又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将她正式逮捕。

*韩一村:寻衅滋事罪象口袋 什么都往里装*

王荔蕻的两名辩护律师之一、北京著名律师韩一村说,当局将她的罪名改回“寻衅滋事罪”显示他们在拘押当事人四个月后仍然找不到足够证据起诉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因此决定以笼统的和莫须有的“寻衅滋事罪”起诉她。

韩一村说:“我分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从证据上说,是严重不足,证据不充分。而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规定地笼统,宽泛。它犹如一个口袋,是或不是,它都可以往里装。”

中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故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和辱骂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情节严重者可以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去年四月,福建省福州市一家法院开庭审理“福建三网友案“时,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与来自全国各地的一些维权人士前往福州市到法庭外声援为当地一位弱势妇女维权的那三名网友,被当局指责扰乱公共秩序。王荔蕻还积极参与“邓玉娇事件”和“三聚氰胺毒奶事件”的维权和援助活动,被人们誉为善良勇敢的王大姐。

*辩护律师预计王荔蕻会遭政治审判*

辩护律师韩一村说,法院对王荔蕻的刑事审判很可能被沦为对她的政治审判。

韩一村说:“在中国,某些人、某些势力,它怕老百姓、怕公民起来,对它的工作进行批评,进行监督,进行揭露。王大姐在2010年4月16日和其它一些网友二、三十人在福州法院门口举行抗议活动,他们视为洪水猛兽。他们觉得,老百姓走上街头抗议可能影响他们的利益。他们可能基于政治上的高度来处理这件事情。”

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家长赵连海因率领其它受害者家长维权去年被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引发公众舆论的谴责。法院当时也是以“寻衅滋事罪”将他定罪。

*赵连海:当局抓王荔蕻 杀一儆百*

赵连海对美国之音说,朝阳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起诉王荔蕻,目的也是借维护社会稳定为名打压维权行动。

赵连海说:“现在很多维权人士都被这个寻衅滋事罪给扣上帽子。它可以把各种事情都放到寻衅滋事的罪名里面。他们的目的有很多。第一,尽可能减少批评官方的声音。再一个目的就是他们想杀一儆百。”

在公众舆论的广泛支持下,赵连海在被判刑一个多月后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被释放到家中,但迄今仍然失去行动自由。他最近在网上发起声援王荔蕻的签名活动,表示在面对社会不公时不能沉默,否则更多的人会遭受同样待遇。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最快会在这个月开庭审判王荔蕻。辩护律师韩一村对法庭公平公正审判当事人不感到乐观。他说,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当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后,法院应当向辩护律师提供案件所有相关资料,但是朝阳区法院拒绝为他复制警方向法院提供的视频资料。

迄今为止,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和法院没有人愿意就王荔蕻案件对外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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