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白虎头村村长许坤因被控“非法经营罪”上个月被判刑四年,8月3号他的上诉被驳回。

据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中国人权”的消息,2011年8月3日下午,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北海市银海区白虎头村民选村长许坤非法经营案上诉一案作出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许坤的哥哥许猛说,上诉期间,许坤的律师曾多次请求开庭审理,但二审法院不予采纳,决定书面审理。宣判前,法院没有书面通知上诉人许坤、张春琼、高世福的辩护人参加宣判,仅在事后打电话告知已经宣判。

许猛表示,许坤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四年是莫须有的罪名,所谓非法经营的停车场是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并不是许坤的个人经营,而是村里交给老年村民管理收费。

“我们整个白虎头村一条川都要拆迁。他们要拆迁的是我们的集体用地。我们是农民,土地是集体用地,集体用地是不能够买卖的。我们的地是前任的村长,他一个人签字把我们集体的地给卖了。我们知道后就不选他为村长了,选我弟,他以前签的字不合法,因为他没经过我们村民大会,我们不认同他以前签的字。把我们村里的地给卖了。所以村民不同意。”

许猛说,今年4月29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裁定许坤作为村委主任,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属于该村集体就业用地作为停车场,交给村里老年村民管理收费一事,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许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子没有提起许坤带领村民抗议当地政府征用白虎头村土地的事情,许坤被判刑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带领村民抗议非法征地。

白虎头村的村民高建波说,在许坤案背后,是围绕白虎头村拆迁的一场长达两年半的官民拉锯战。

今年37岁的许坤,经村民选举于2008年9月当选白虎头村委会主任。至2010年5月被拘捕,他主要做了一件事,即带领村民抵制地方政府对本村的强制拆迁。

“这个拆迁的原因可能是价钱不合适;另外一个是案子不合适。”

在政府指控许坤非法经营停车场的问题时,村民高建波说:“这是村里老人们在做的事,他没有参与这个事。可能因为他是主要领导,他为什么没有监督,就这样做了。”

记者:“当时停车场经营是村里面通过的,大家同意了吗?”

高建波:“对,村民代表大会都同意的。”

村民高建波说,自1994年开始,白虎头村民们就为集体的就业用地以及针对村干部涉贪污而一直在维权,作为党员的许坤也是里面较为积极的一员。

村民们对许坤抗议非法征地的做法很支持,他呼吁中央有关部门对许坤被判刑的事情展开调查,还他们村长一个清白,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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