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行政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标准、风险评估制度等方面,试图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全方位的无缝衔接管理。但是,实施两年以来,食品安全事件仍然层出不穷。

“瘦肉精”“染色馒头”“绝育黄瓜”“爆炸西瓜”“毒豆芽”不停地刺激着普通老百姓脆弱的神经,人们经常会问,我们还能吃什么?

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样性的。从中国的最高领导层到普通民众,普遍认为必须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力度。但是,“重典治乱”不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方向,“专项整治”往往是一阵风后,涛声依旧。况且这两者往往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缺乏可持续性。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今年4月底曾经说过,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

2011年6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有些委员提出要把食品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的范畴,提出要以法治的方式维护公民的“食品安全权”。

什么才是这件大事的行之有效的解决之道?反思和如何弥补当前的监管体制漏洞尤为关键。这个恰恰是《食品安全法》遗留下来、却无力改变的问题。

本专题的第一篇文章主要讨论这个主题;第二篇文章则侧重于食品安全信息如何收集和共享的政策性建议;第三篇文章主要介绍美国如何保障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和交流;同时,本专题还收录了一篇英国学者的文章,该文阐述了如何建立及改善制造乃至整个供应链的食品安全。

——编者

宋华琳:如何填补食品安全监管漏洞

王贵松:食品安全信息决定监管成败

陈定伟: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信息公开制度

大卫·休斯:共享食品安全价值观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