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大宽

五:袁世凯与二十一条

袁世凯一生最受后人病诟的就是两大罪状:窃国称帝,签订二十一条。

记得中学历史课本上评价袁世凯:为了获得日本人支持他复辟,全盘接受了日本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大意如此,非原文)想当初年幼无知,还真相信过,现在想想,图森破乃义唔了。纵观袁世凯一生,最痛恨的国家就应该数日本。从二十多岁在朝鲜跟日本作战,直到晚年被迫签订二十一条,真找不出哪个阶段他对日本满怀友好之心的。再说了,为了称帝签这样一个条约,那称帝接手这个烂摊子不是脑子坏掉了么?而且,已经坐上国家元首位置的人,面对这样的条约,总归是要顾忌身后骂名的,袁还没有路易十五那种“哪管死后洪水滔天”的气概。其实《建党伟业》里说的还算属实,袁是在被逼无奈愤慨不已的情况下签的,而且真正签署的和日本最初提出的还是有差异。

如果没有日本,1914年对袁世凯政府来说会是舒心愉悦的一年。欧洲那边一战开打,列强们都无暇东顾了,外部压力骤然小了许多。经过最近两年的文攻武斗,各方政敌也基本被扫平,至少近期内是不会有太大的动作了。民元国会被搞垮了,“大总统”权力扩张,一些法规制度逐渐被制定出来,动荡了半个世纪的中国眼瞅有机会走上正轨了。可偏偏上天不想让袁世凯过好日子,欧洲战事一起,日本就对德宣战。倭人们没胆子打到欧洲,但借宣战之机欺负中国的胆子他们还是有的,而且大得很。于是乎五万多日本远征军雄赳赳气昂昂跨过日本海,要从德国人手里抢夺青岛港和胶济铁路。当时驻守青岛的德军大部分是德国海军,对于陆战不管是训练还是装备都差了日军一大截。尽管如此,普鲁士军队还是不辱盛名,硬是抵抗了两个多月才投降。

日军历来的传统就是胃口越喂越大,从一战到二战历来是这个样子。占了胶东的日本不甘扼守一隅,1915年1月18日,正式向袁世凯政府提出二十一条。全部条约有5号,共计21款,所以习惯上被称为“二十一条”,并勒令中国政府必须完全保密。现大抵概括每一号内容如下:

1.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借他国。

2.承认日本人有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并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均延展至99年为限。

3.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

4.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

5.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武昌至南昌、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之间各铁路建筑权让与日本。日本在福建省有开矿、建筑海港和船厂及筑路的优先权等等。

这些条约中,有些是日本实际已经在中国取得的权益,只是之前没有正式文件确认。真正最恶毒的,是第五号的七款。其实这第五号,本是“建议”条款。根据曹汝霖的回忆,当初赴日本游说疏通的有贺长雄报告说,日本的政治元老们根本就不知道有第五号。而且这二十一条也没有经过御前会议的批准,完全是大隈重信内阁私自采取的保密行为。日本人向来有“争功“的传统:大隈内阁为了争功炮制出个二十一条,不过好歹还把第五号列为劝告条款,不抱太大希望;而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则更进一步,极力促成这第五号。除了武力威胁,日本人也没忘记怀柔政策,妄图双管齐下。只是这些怀柔政策仅限于“保护袁世凯及其政府的安全”“帮助取缔革命党活动”的程度,万没有看出有支持袁称帝的意思。

“二十一条”是袁世凯上台以来所面临的最大的外交危机,稍不留神,不是大兵压境就是丧权辱国,将重蹈甲午之覆辙。常年混迹于官场的“老油条”袁世凯打太极的功夫甚是了得。他给当时中方谈判代表陆征祥下达的指示就是“拖”,拖得越久,就对中国越有利。毕竟要花时间搞清楚日方底线,而且这样的密约一旦有机会被透露出去,英法列强也不会坐视不理。谈判桌上慢条斯理的背后,是一连串紧锣密鼓的秘密外交行动。重金收买的日本间谍,日籍顾问有贺长雄,近代著名外交家顾维钧,这些人一刻也没闲着,兵分两路,一方面打探日方底线,一方面悄悄把消息透露出去。1915年2月13日,距日本提出“二十一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英国《泰晤士报》就刊登了有关的社论,引得西方列国哗然。谈判迟迟没有进展,国际压力却是日益增大,气急败坏的日本人终于在5月7日提出最后通牒:如果48小时内不能得到“满意答复”,将采取“必要手段”。

“国力未充,难以兵戎相见。”—-袁世凯

如果觉得两国交涉之事太过难于理解,不妨换一种表达:

有天一群看上去像拆迁队的人端着AK-47冲到老袁家,要拆了他家的客厅和主卧。老袁在家翻了半天,能用于搏斗的除了菜刀就只剩下擀面杖了。于是老袁一面跟拆迁队嬉皮笑脸打哈哈,一面安排儿子联系拆迁办,又让老婆去天涯上发帖。终于,儿子打听出其实只要拆了主卧就行了,天涯上也是上万的回帖声援。这时拆迁队也怒了,说一个小时内不让我们拆了主卧就把你家连根端。没办法,一家老小也只能接受现实。

大体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不管怎样,城下之盟还是签了,不过对比最终签订的条约和日本最初提出的条约,还是有很大差别的:最凶残的第五号被废除;第四号被删除,改由中方自行声明,多少保全了一些面子;无限移民和日商课税“中国方面绝对不能接受”。

而签订的内容,有很多也被袁世凯以各种手腕破坏掉。想在中国租地购地的日本人发现中国的土地市场像是中了邪一样,一寸土地都买不到,因为他们不知袁有密令,对于胆敢卖土地给日本人的国民一律按叛国罪论处杀无赦。日本移民渐渐发现一走出附属地,生命就有危险,因为他们不知道袁暗中派了帮会盯着他们随时准备找茬。被请来当顾问的日本人,也觉得政府一直也没顾得上问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袁本来就没打算理他们。至于日本当时在山东的权益,本已是即成事实,无力改变,唯有接受。

“创巨痛深,引为惭憾,以则不竞,何尤于人。我之积弱招侮,事非旦夕。”—袁世凯

弱国外交,平心而论,能做到这个份上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另外必须要说的是这时候的革命党人。当时的国民党元老如黄兴、李烈钧、陈炯明、柏文蔚等人,尽管在袁世凯的通缉名单上,日夜面对被捕杀的危险,非但不趁机发难,更是号召同志“暂停革命,一致对日”。在美的黄兴写信给冯自由,让他转劝孙文“应即放弃讨袁工作,免为日本所逞”。不趁国难谋利,这是何等的胸襟大义。纵使功败身死,却也名耀青史。呜呼,读圣贤书者,当如是也。而卖国之父中山樵此时却正忙于与日本签订比二十一条更苛刻的《中日盟约》以求获得日本支持。政治操守,人格品行,高下立现。

附注:《中日盟约》相关链接

http://baike.baidu.com/view/5349206.htm

六:窃国者乎?(上)

事情还要从1911年10月10日的武昌起义说起。

其实武昌起义之前,革命党已经发动过若干次起义了,每次都被当地的政府军镇压。但这次武昌起义却是政府军所为,只能从外地调兵镇压。10月14日,朝廷下诏,命袁世凯任湖广总督,节制诸军,平息叛乱。鉴于1908年的时候,袁世凯曾受朝廷欺负,以患有足疾为名被开缺回原籍,这次老袁傲娇了一下,说老子脚还没好,不干。朝廷再催,老袁说没钱,出不了兵。最后逼的隆裕太后孤儿寡母把私房钱都拿出来了。朝廷都做到这个份上了,再不开工就不厚道了,10月25日,袁命段祺瑞、冯国璋奔赴前线。革命军遇上北洋六镇,被叮咣五四的一通修理。段祺瑞深谙主意,把革命军吓消停了,便隔岸观火起来;而冯国璋却不明就里,拼死卖命,至11月27日,冯国璋手下军队已经攻克汉口汉阳,武昌唾手可得,袁老四生怕失去革命军这支最重要的筹码,急电令冯国璋停止作战,由此也可以看出老袁身后段、冯二人的手段高下了。老袁拦住冯国璋后,转身又跟朝廷说:军费用完了,给钱,不给钱这仗没法打!这下龙椅上的孤儿寡母可傻眼了:上回就把私房钱都搭上去了,现在从哪变出白花花的银子啊。这期间朝廷里有一帮主战的大臣们不断非议袁世凯平反不力,袁滑头干脆上折子,动员这些个王公大臣们凑军费。这下那帮叽叽喳喳的老头子们全老实了。那帮王公大臣们其实是有钱的,从祖宗开始,捞了两百多年了,再怎么没落,搜遍北京城的深宅大院,凑几年的军费是不成问题的。但很显然,这帮善于捞钱的货没有毁家纾难的觉悟。毕竟天下不是自己的,捞回家的库存可是自己的。于是乎,纷纷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表示为天下苍生,这仗不能再打下去了。所以说,“腐败让政权更稳定”这话虽不假,不过也只用于太平年间,到大厦将倾之时,呵呵,你懂的。

革命党这边,热情奔放的干革命,起义了这么多次,终于眼瞅要成功了,可这老袁一来,鼻子里明显能闻到成功的味道越来越远了。看来,中华之内,能够“驱逐鞑虏”的,唯有项城一人。早在1911年11月8日,被糊里糊涂推选为“大元帅”的黎元洪就写信给袁世凯,推举袁为大总统,袁见信笑而不语。12月2日,各省代表商议,如袁反正,则公推为大总统,袁继续笑而不语。12月9日,黄兴复电,表示如袁投奔革命,举为总统。12月29日,孙中山被选为临时大总统,随即电联袁世凯,强调自己“临时”的身份,随时准备让位。1912年1月1日,孙就任临时大总统,再次强调,清帝退位即解职。孙与袁之间,颇有点类似刘邦项羽约定的“先入关者王之”。孙这个先入关者,实力不如人,尽管心里一百二十个不乐意,也只能拱手将王位让与袁世凯。天下本是天下人之天下,非一家一姓之天下,说袁公“夺权”或者“另立政府”尚有情可原,这“窃国”之罪恐怕是有点冤枉他了。以今观古,难道能说项羽是“窃国”吗?秉笔写史,历史轮回耳,不宜做诛心之论。

“革命”期间纷纷宣布独立的省份大抵上都是“墙倒众人推,起哄凑热闹”的。待到中央政府重建之时,自然会乖乖回到祖国的怀抱,重新沐浴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形势到这个份上已经很明显了,两边的命运全在袁世凯手里。而袁世凯倒向革命党人,也是意料之中。“养寇自重”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而且,如果效忠清廷,再怎么功勋卓著,也是人臣;而倒向革命党,终结气数已尽的满清,那自己可就是开国之君,与权臣不可同日而语。

老袁一辈子善用手段,即使他已经决定推翻清廷自己坐江山,也不会玩什么跟革命党人兵合一处然后杀回中原这种评书里听起来很过瘾的把戏。用“凑军费”的理由让朝中主战的大臣们闭嘴后,他就开始给寡妇隆裕做思想工作:你看吧,仗是打不下去了,可咱们不打那帮革命党就要打到紫禁城来,到时候您老不想学前朝的崇祯爷去“自挂东南枝”吧?现在全国各省也独立的差不多了,玩不下去了,不如体面一点自动退位吧,趁着我这把老骨头还在,给你担保退位后的优待费,那帮革命党这点面子还是会给我的。与此同时,又暗令冯国璋部兵变威逼,段祺瑞率领北洋军诸将领向孤儿寡母发出了逼宫通电,电中甚至扬言要率北洋军上京,终于吓得最强硬的良弼和溥伟也统统闭嘴,举双手支持共和。自始至终,袁老四都不愿意撕破老脸,始终在双方之中斡旋,把黑锅全部推给部下去背,不得不感慨其手腕之高明强硬,干净利落。

1912年2月12日,宣统皇帝下诏退位。

两千多年的帝制,就这样被袁世凯终结了。没有血流成河,没有火光四起,没有鸡犬不宁,就这样平静的终结了。倘不是袁世凯,换做第二个人,燕赵之地,怕是免不了一场兵灾。

按理说,袁世凯逼退清帝,革命党应该按事前的承诺推举袁为大总统。但要把到手的权力交出去,真是让人浑身上下的别扭。按照辛亥年间的政治设计,中国本来是要采取美国式的“总统制”,即大总统有至高权力。等到革命党要交出权利时,突然舍不得了,加之又不信任袁世凯,非要搞“内阁制”,即大总统是虚君,真正的权利由内阁掌握。这事平心而论孙、黄干得有点太理想化,怎么能幻想让手握重兵的枭雄袁世凯甘心做一个徒有虚名的国家元首呢?再者说,中国历史上开国的皇帝个个雄才大略,哪里会有一开国就做虚君的道理呢?袁世凯心里也别扭,毕竟逼退清帝的是自己,却要接受孙、黄所立的法统,从他们手里接过“大总统”一职,真是万分不甘心。

不要小看这个“法统”问题,这可是政治继承中最关键的问题。《资治通鉴》开篇第一句就说“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何谓礼?纪纲是也,通俗地讲就是法统。继承了一个法统,就要在这个法统的框架内行动,不得逾越,而袁,很明显是想自己另立法统的人。且看今日之政坛也是这个德行,每一任领导人上台后,都要提出一个“思想”“主义”,从“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理论”,再到“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玩的都是法统之争。立了法统,才能算得上“一代”,不再是前任的延续,不必再受前任政策的制约,可以拉起一票人单干。这就是为什么尽管常常被“不明真相的群众”调侃嘲笑,领导人们还是乐此不疲的缘故。有句话说的好,中共历来政治斗争的核心问题就是争夺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权,深以为然。而对袁,这个“法统”问题,对他后来的称帝之殇,也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不管怎样,溥仪退位,孙中山在南京宣布解职,参议员随即于2月15日全票选举袁公继任。但这时袁世凯所担任的,还是个“临时大总统”。善了个哉,本来想逼宫后承清廷之命,开国会自立为“大总统”,不曾想到头来只是个孙中山的接班人,还是个“临时”的,另附诸多限制,这算是白忙活了。

在当时,论全国范围内的声望,袁还在孙之上。孙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就有许多人不服,章炳麟就曾说过“论功应属黄兴,论才应属宋教仁,论德应属汪精卫。”袁世凯就任后第二天,孙中山就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正式确立了“责任内阁”的政府组织原则。3月13日,袁任命唐绍仪为内阁总理,3月29日,组阁完成,4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解职。至此,经过短暂的混乱,新朝初建,南北统一。无论怎样看,袁当这个“临时大总统”都算不得“窃国”。乱世江山,有力者居之。

七:窃国者乎?(下)

孙解职后,并未出任新政府官职,而是开始了全国巡讲,宣传他那套革命理论。革命党人大多数被安排到新政府中无关紧要的衙门,甚至孙、黄也被袁世凯建议去实业救国。新政府虽然是组建起来了,内部运作却是一团混乱,莫要说袁本人,就是袁手下的重臣谁也不听唐绍仪这个总理的话,搞得唐只干了三月不到就挂印辞官走人。总理走了不要紧,按照《临时约法》的规定,临时大总统需要在十个月内召集国会。对新召集国会,袁世凯和革命党都是相当有兴趣:袁需要国会选举他做正式大总统,革命党则想要通过议会斗争限制袁世凯的权利。新国会仿效美国,分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员各省和海外有固定的席位,共有274人。众议员席位则依据各省人口多寡按比例分配。

既然有了议会,就必须有政党。想要入朝做官,不加入一个党派是不行的。一时间中华大地大大小小的政党遍地开花。唐氏内阁解散后,宋教仁光荣下岗。于是这位老兄高唱“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开始了轰轰烈烈建党伟业,最终于1912年8月25日在同盟会的基础上组建了民国第一大党,国民党。在随后的大选中,国民党大获全胜,获得参众两院841席中的392席,成为国会第一大股东。高层方面,唐绍仪和赵秉钧也都被说服加入国民党,真可谓是盛极一时。

国民党选举获胜,依法应由作为党首的宋教仁出任总理并组阁。袁对宋并非在一开始就动杀机,本是想先加以笼络,如果能相处安好自然是最好不过的,如果实在不能为我所用,再除掉不迟。一上来就想着杀人,那是麻匪,不是政坛老油条的做事风格。袁虽有心重用宋,但继唐绍仪后出任内阁总理的赵秉钧可是有点坐不住了,如果等到宋教仁到京城入阁拜相,就没他什么事了。可能是知道了袁本有除掉宋教仁的腹案,赵秉钧就自作主张的张罗起这事来。但这个笨蛋事办得太不利索,找了个失业军人当杀手,杀手行刺完后也不知道保密,要不说业余选手靠不住呢。事情败露后,警方本着替杀手界清理门户的想法,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笨蛋雇这么个杀手办这样大的事。一路上查,终于查到赵秉钧头上。一般说来出了这类事情,就算是受袁指使,自己死扛下来就好了,后台老板铁定是不会动真格处罚你的。可这个笨蛋竟然宣称是“受上意”,那就活该你倒霉了,最后也未得善终。真是活活笨死的。

宋教仁案至今仍是民国著名的疑案之一,学界也一直没有定论,甚至还有人认为是孙中山陈其美密谋主使的。如果当真是袁世凯下的暗杀令,以老袁一辈子做事滴水不露的风格,警察全然是没有机会查到赵秉钧头上的。但不管是谁的主意,这帐算是妥妥的记在袁世凯头上了。但换一个角度看,既然这事能一路查到内阁总理的头上,没有抓几个无证电焊工当替罪羊,可见当时司法还是相对独立和公正的。黄兴也是看到了这一点,一直主张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宋教仁遇刺案。但近代的职业“革命家”普遍法制观念淡薄,都觉得法律不是挡箭牌。等孙中山3月25日从日本回来,一怒之下,要来个“二次革命“,起兵讨袁。当时国民党高层,除戴季陶附和起兵外,大多像黄兴一样主张走法律渠道。当时国民党作为第一大党,政治实力还是比较雄厚的,袁投鼠忌器,多半不敢背负主动开战的恶名。

当时虽然全国表面统一,但实际仍是各地割据。国民党所掌握的粤赣皖三省是全国最大的藩镇,袁也有意趁着镇压“二次革命”之机在全国内削藩。既要用武力压制国民党,又要让对手先开第一枪,为此老袁可谓是煞费苦心。他先后将江西部督李烈钧、粤督胡汉民和皖督柏文蔚免职,又大捕地下党,同时军队也是步步紧逼。终于,7月12日,李烈钧公开布檄反袁,打响“二次革命”第一枪。这时国民党尚没有自己的军队,能够调配的只是慕义投靠的新军,和一些当兵吃饭的杂牌民军。加之补给不足,军纪不整,战斗力着实有限。不足两个月,孙军一败涂地,孙中山本人被迫远走日本。其他军阀,有些像蔡锷一样被解职,剩下的如黎元洪张勋阎锡山张作霖唐继尧等人,在袁恩威兼施之下,也暂不敢有二心。如此看来,“二次革命”真是帮了袁世凯一个大忙,袁公只赚不赔。

武力平定“二次革命”后,袁发通缉令,对人不对党,只通缉孙文、黄兴、陈其美等“匪首”,对国民党却无半句抨击。只因当时国民党仍旧是国会第一大党,袁世凯如想自我扶正,从“临时大总统”变为“大总统”,还需国民党议员手中的选票。由此看来,选票真是个好东西啊,(呃,不能说得太细,此处省去八千字)。当时袁世凯自我扶正面临一个先选举还是先立宪的问题。主张先立宪的人认为如果没有一部宪法,选举出来的“大总统”就不具有合法性;而主张先选举的人则认为立宪为大计,不可操之过急,当务之急是先选出总统,将国家带入正轨,并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这两派意见之争早在孙文主政期间就有了,“宪法起草委员会”和“宪法会议”里也是吵得不可开交。经过“二次革命”袁世凯权柄徒增,自然是倾向于先选举,选上大总统后在操控立宪,而“两会”也在袁的压力下变为附庸。

4月6日,国会开“总统选举会”,选“大总统”。其实袁此时还是比较有信心的。“二次革命”本就是国民党内一部分人意气用事,很多党员并不认同,被平定后袁也没有难为国民党议员,此为一“恩”;藩镇已削,国家大体统一,军队和国家实权全在袁手里,此为一“威”。如此恩威并重,竟还是在第一次投票中没有获得法定当选票数,使袁大为惊讶,也意识到自己专权招致不满。但事已至此,于“里”于“面”不正式当选袁都不甘,袁再一次使出自己的“聪明”,暗令组织流民、地痞、流氓、乞丐甚至妓女,组成“公民请愿团”,围攻国会,议员只许进不许出,一定要选出大总统。此一事,民间流传诸多艺术桥段,个个描绘的绘声绘色。经过这样一番折腾,袁果然当选。在袁看来,这次只不过时自己生平使用过的无数手段之一,并不足为奇。却不料在他人看来,实在太过不堪。诚如唐德刚先生的评价:“见微知著,不谨细行,终累大德。”袁一生聪明,却最终因为这份聪明,身败名裂,为后世病诟百年。

不谨细行,终累大德。诚如是焉。

今日回首,重看那段历史,会发现那时国会尚不是橡皮图章,有其尊严。那些围攻国会的流氓乞丐,至少是看的见的肮脏。而如今动辄“全票通过”“一致赞成”的“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仔细想来,真可谓是百倍不堪于当年。

“大总统”被选举出来后,果然得到列强承认。偌大的一个中国,也算是有了一个“话事人”。既然选举完毕,就该着手制定宪法了。1913年10月,国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所谓的“天坛宪法”。有趣的是,这部“天坛宪法”对袁的约束,竟更甚于“民元约法”。然而袁只有兴趣做大总统,对于“宪法”一类的东西,是没有兴趣的。所以“天坛宪法”自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是一纸空文。不过袁跟其后的领导人比起来,还算厚道,至少没有让人甩着《宪法》打内阁总理的嘴巴子。

大位既正,理所当然的要搞一搞“三反五反”之类的运动,打击一下“走非袁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袁世凯于1913年10月10日上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时未逾月,11月4日便宣布解散国民党,勒令国民党机关三日之内一律解散,国民党议员一律上缴议员证书与徽章。一夜间,国会中半数议员遭解职,这国会就彻底瘫痪了。其后袁授意熊希龄组阁,史称“熊氏内阁”。后经各省代表召开的“行政会议”,袁指定成员参加的“政治会议”、“约法会议”,以及一些列运作,一部完全符合袁世凯意图的《中华民国约法》终于在1914年5月1日问世。臭名昭著的“大总统终身制”和“父传子”也存在于这部新宪法。

至此,袁世凯权利到达顶峰。但若说是“窃国”,也太冤枉他老袁了。辛亥革命后,天下未稳,能够占据河山的本来就是袁,而非孙。袁逼退清廷后,若执意全灭革命党,不肯接受“中华民国”这一称谓,恐怕“民国”在历史上也就是个短暂存在的地方割据政权。如此一来,遭苦的还是天下苍生。袁接受民国的称谓,放弃做开国“国父”,不论怎样讲,数万生灵免于涂炭。至于后来上位后专权独裁,平心而论,他做过的哪件事后来的独裁者没有做过呢?只因其接受了孙、黄所立的法统,便谤之为“窃国”,未免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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