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以为 | 评论(4) | 标签:所见所闻

同性恋也许是弱势群体,但是比未成年人强势,我们在讨论同性恋婚姻的时候一定不要忽视更弱势的儿童的权益。婚姻是家庭的门槛,家庭的核心功能是养育孩子,孩子是父母的,也是社会的,所以婚姻需要社会作见证。爱情是纯粹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当爱情遭遇第三方介入,爱情就不再纯粹,所以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现在有了同性恋的自由,还在乎有没有坟墓吗?

上面是我给TVS作的评论词。因为同一个话题,同一档节目,昨晚南周评论员李铁在微博上火了一把。一群没有把同性恋与同性婚姻分清楚的南方报业集团同事或非同事围攻李铁,说理说不过,就抓住李铁在程序上的一点小瑕疵集中攻击:“代表”其他三位同事发表了观点。

他们慷慨激昂地批评李铁擅自“代表”他人的时候,忘记自己也是擅自“代表”南周评论员或者南方报业生气。谁更有资格“代表”呢?当然是身为评论部同事、经常相处在一起的李铁了。如果他们的权利被李铁侵犯了,他们会主动出来表态。如果他们不表态,也应该尊重他们的沉默权,沉默权也是言论自由的范畴。纷纷打电话给人家,要人家表态,这是不尊重沉默权的表现,至少是不礼貌的行为。如果李铁错了,你们错得比李铁更远。今天上午几位南周评论员微博表态,有关“代表”的争议平息了下去了。值得警醒的是,为什么批评者当时没有一丝谦卑和审慎呢?

回到同性婚姻的话题。中国自古以来就没有同性恋禁忌,鸡奸罪是1949年以后才有的,现在已经被废除。相对于其他国家的几百上千年的宗教迫害,现在仍然存在的宗教歧视,中国的同性恋者算是非常幸运的了。可是有些人不知足,以为中国事事不如西方,西方同性恋都没有争取到的权益,中国更没有。只要是打出同性恋权益的旗号,就以为真理在手,谁敢非议就灭谁,不顾方式方法。在同性恋婚姻这问题上,也不用脑子想想:同性伴侣本来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事,申请公权力介入,这对同性恋就是福是祸?

我们在尊重同性恋权益的同时,也要坚决反对同性恋者谋求超国民待遇的特权。警惕同性恋者对同性的骚扰,对儿童的侵犯,对言论自由的攻击。尤其是某些同性恋者对言论自由的攻击最令人齿冷,它让媒体人内部乱了阵脚,已经逼仄的言论空间更加逼仄。光我所知道他们就有过两次前科:对《新快报》和腾讯网的攻击,不断打电话骚扰领导,要求处分涉事媒体人。这一次他们又故伎重演,打电话给南方报社社长。作为旁观者,我呼吁南方人要团结,莫为外人利用。南方的安危,关系到每一个中国人的言论权的安危。

转一则五岳散人的微博,体会一下他们的德性:

@五岳散人:得,算你们狠。无论平时怎么关注同性恋的权益,只要有一句话说得不合某些人的心思,马上就是恶人。行吧,既然如此,从此我不为这个群体说一句话、发一句言,你们满意了?操,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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