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维稳”,是一种恐怖主义

作者:李光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9-9

本站发布时间:2011-9-9 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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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稳定,依照我浅薄的理解,应该是自发的,自然的,而非强制的,“维护”的。当一个社会足够的公平正义,且其中的不公平和非正义能够得到公平而正义的审判与纠正,那么这个社会就可以形成自发的稳定。同理,当一个社会贫富悬殊,为富不仁,为官不义,少部分人不义而富且贵,大多数人凄凄惨惨戚戚,自然,她就缺乏稳定的必备条件,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朝着不稳定的方向走。若这个趋势不能够得到遏制,当权者甚至还公开,半公开,或者暗地里支持此种趋势的发展,“不稳定”便积累渐多,以至于发生“群体性事件”。

  然而,我们若回头看看,这些“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主角们,他们的愿望无非是通过另一方式的个体诉求或者群体的聚集来达到稳定的目的。亦即,他们自己觉得之前稳定美好的生活规律或者环境遭到了外力的破坏,于是他们便通过这种所谓不稳定的方式去追求之前的稳定。所以,所谓维稳的原因无非是一种强力破坏了之前的稳定。一般而言,在中国,这种强力是非法而野蛮的,这从我们熟知的各种事件中可见一斑。

  中国的老百姓,大多数人应该没有掀起不稳定事件的动机,他们朴素善良,勤劳隐忍。特别是他们的隐忍,或许我夸张了点,应该全世界无人能出其右。然而,是什么将这种数一数二的隐忍功夫挑战到爆发?除了不公正和非正义,还有什么?自古官逼民反,具体点,叫做权逼民反,钱逼民反。于是,不妨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当权者的不公正和非正义应该也是全世界数一数二的。

  自然,面对严厉的不公和不义,任何公民有表达的权利。这种表达包括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还有罢免的权利。因为政府的一切权利来自人民,正如当权者所说的“权为民所赋”,而不是“民为权所赋”。必须说明的,暴力不在此列。因为凡事一旦涉及暴力,难免“激情伤人”,人在非理性的情况下做出的举动,自然不能找到什么道理去维护,只因公平和正义乃是在理性中成长起来的,也是在理性中体现出来的。

  所以,这种非暴力的诉求表达若受到压制,甚至受到暴力的严厉打压,那么这种压制就是一种恐怖主义。所谓“维护社会稳定”只是一个借口,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无非是一时的堵漏,当权者根本没有兴趣去打开更为广阔的社会稳定的大门,而是在边上开了个小小的洞口,让铁屋射进一米外面的阳光,便说这叫阳光大道。所谓的信访制度无非就是这一米微弱的阳光。可是诸君若有空看看北京由信访国人聚集起来的信访村,便会知道,这一米阳光原来也是假的。

  而且巨额的维稳经费列位也都知晓。也就是说,你我所交的税收可能有部分就花在各级县市政府付给安元鼎公司的酬劳中。即,你我可能正在资助一项恐怖活动,却浑然不知,即使已经知道了,也假装不知,或者因无能为力,无可奈何而假装不知道。然而,这是一种更深刻更为广泛的恐怖主义。它由恐怖到恐惧,再到麻木,最后将恐怖主义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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