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从电子游戏看教育作者:罗慰年

   
暑假期间,学龄儿童的教育,家长都关心。佛山市的许多家长,把小孩送到夏令营,接受类似学校的教育。而没有把小孩送到暑期班的家长,让小孩呆在家里,未免担心小孩在家里玩太多电子游戏。尤其是网络的普及,给在家的小孩提供了不必出门就可以玩到电子游戏。让白天不在家的家长感到担忧。

  小孩玩电子游戏,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有的家长主张小孩玩电子游戏;有的家长则反对。反对孩子玩电子游戏的家长,除了担心小孩上网太长时间之外,还对一些电子游戏的内容很反感。因为,不少电子游戏包含了暴力内容。心智还不成熟的小孩,接触了有暴力内容的电子游戏,有可能模仿其中的动作,变得有暴力倾向。

  因而,对学龄儿童玩电子游戏,争议不断。儿童玩电子游戏的利弊,甚至成为美国的一个重要判例。最近,美国有一个司法判例。这个判例,不光引起我的注意,也引起了我对美国的“儿童权利”以及儿童教育问题的思考。

  这个案例发生在不久前。事情,起于加州法院2005年制定的一项法律。从那一年开始,加州禁止销售、出租暴力电玩(violent
video game)给18岁以下儿童。任何出售或出租暴力电玩给18岁以下儿童的商店,将被罚1000美金的罚款。

  2011年6月27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七票对二票,裁决加州禁止销售出租暴力电玩给儿童的法律违宪。大法官史卡里亚(Antonin
Scalia)的裁决书这样写道:“毫无疑问,州政府拥有保护儿童不受伤害的合法权力。但这不包括擅自限制儿童接触何种思想的权利。就像早先受到言论自由保障的书籍、戏剧、电影一样,电玩也是传播观念,甚至传达社会信息的媒体。”

  加州的教育人士是限制暴力电玩的支持者。他们认为,暴力电玩让缺少判断力的儿童模仿电玩上的残忍行為。最高法院的最新判决,让教育人士大跌眼镜。最高法院的裁决推翻了加州的法律,认为,政府无权“限制儿童接触何种思想”。

  这项判决的背后的逻辑,实际上是一个“两害相权取其轻”。从现实的角度看,电玩确实使一部分儿童受到暴力内容的影响。电玩暴力内容会对儿童造成不好的影响,但是,擅自限制儿童接触何种思想的权利,其害处更大。儿童如果在成人的规定的范围,接受有限的知识,将影响到下一代的思维和价值判断。

  最高法院的判决的逻辑是:不能用任何借口擅自限制儿童接触何种思想的权利。人的这项基本权利,也适用于儿童。给儿童提供成人认为“纯净的”精神成长的环境,让儿童从小只接受成人认可和划定的“基本”知识和意识形态,排斥非主流的知识,结果,将培养出精神和眼界都十分狭隘的下一代。

  这个裁决的思维逻辑,反映出两种本质上不同的教育:开放的教育和封闭的教育。实际上体现了两种教育理念的基本差别:是给儿童提供开放性的知识,还是封闭性的知识。相信不少中国教育工作者和家长,比较认同加州的立法理念。认为儿童不具有独立判断是非的能力,因此必须限制他们接受何种思想的权利。由大人教授认为合适的知识。而在实际教育实践中,中国从小学起就开始传授钦定的知识系统和价值体系。

  这个案例和背后的逻辑,很值得中国人思考。网上有许多关于中国教育忽略儿童的创造力培养的争论。多数的观点认为,中国的孩子缺少创造力。中国的教育,普遍被认为培养人的记忆力和灌输知识,但却缺乏创造力的培养。

  人的创造力,不是一种抽象的能力,而是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体现。创造力的培养,不能脱离其它能力的培养,也不能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下培养。在温室中长大的鲜花,是经不起真实环境的风风雨雨的。开放的环境,是培养人的能力,包括创造力的必要条件。越是在一个开放的教育环境下接受开放式的教育,一个人的能力就越有张力;一个人也越具备接受新知识的开放心态。

  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培养和复制现行的劳动者,同时也要培养具有开放性思维的下一代。一个教育制度,只有同时满足这两种社会需要,才能维持健康发展。其中,一个开放的教育制度,要避免给受教育者受到现有的意识形态和技术条件条条框框的限制,给他们从小接触新锐科技的条件,培养他们不排斥的思维能力和开放包容的价值观。

  是否严格控制小孩接触电子游戏的内容,背后还有一个更深层的社会心理,这就是“家长式心理”。官员具有这种心理,认为自己是“公民的家长”。这种心理的延伸,就是对于自己属地的公民,具有不可推卸的全能的“保护”的责任,对成人接触何种信息的检查。通过设计一种软件,控制信息的流通。包括市民上什么网,在网上发表什么言论,都要经过父母官的严格检查。

  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加州禁止销售出租暴力电玩给儿童的法律违宪的判决,与父母官的家长式社会管理模式极其背后的理念,是直接冲突的。因而也值得新的社会管理方式的制定者们认真思考。政府拥有保护儿童不受伤害的合法权力,但这不包括擅自限制儿童接触何种思想的权利。把这种法律理念放大到全社会,也就是:政府拥有保护公民不受伤害的合法权力,但是,政府的权力不包括限制公民接触何种思想的权利。这个理念,没有国界限制,更没有国情的差别,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罗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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