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镕基热”:深入改革的殷殷期望

《南方都市报》 2011年9月18日 作者:王秀宁

(原文摘编)对于已经卸任的很多中共领导人来说,自己的一生都与整个中国的转型捆绑在一起,从领导人个人角度记录下亲历重大事件的细节,非但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也往往是这些领导人自身的愿望。朱镕基在《实录》中全面回顾了自己领导1990年代中国经济改革的历程,可以理解为他对历史和时代做出的回应。

对于研究者而言,《实录》的出版,可更精确解读19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转型;对于普罗大众而言,人们可以更近距离看清这位坦荡直率的前任总理在治国时的影像。

不过,正如有人指出:“中国再掀‘朱镕基热’,这说明现今的中国民众期望改革、期望敢于改革、敢于打破利益集团的领导人物出现。”近年来,有关中国改革已死或者改革本身被利益集团绑架的论调并不鲜见。当“官二代”成为一种符号盛行于世的时候,同时意味着民众已经形成了对当下社会阶层板结化、利益集团僵化的普遍认知。换言之,渐成气候的利益集团偷换了改革的“承诺”,并蚕食着改革的成果,甚至丑化了过去的改革。

近来“改革”之所以重新作为正面话语呈现,就在于人们越发认识到破除利益集团控制才是真改革。《实录》一书的热销热议,从表象上看是唤起了人们对于前任领导者的敬仰;但事实上当人们怀念过去的一段时光或者一个人,恐并非真的愿意回到过去,而更多地在于对现状的不满与对未来的期望。在中国,人们往往会以这样的方式介入对中国改革本身的思考与讨论,也通过这样的方式表达对重启改革的殷殷期望。

【推荐理由】2011年9月14日,温家宝在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上,重提改革的老话题,可以说是他近年来一贯的坚持,也是对民众深入改革殷切期望的一个回应。

人民为何信赖陪审团?

《看历史》2011年9月刊 作者:何帆

(原文摘编)1733年,约翰·曾格办《纽约周刊》。当时纽约还是英国殖民地,总督威廉·考斯比贪婪无度、任人唯亲。周刊讥讽他滥用公权。曾格以诽谤为由被拘。为控制审判结果,考斯比亲自选定了主审法官,还指定亲信出任曾格的律师。本案陪审团只负责判定是否刊登过批评总督的文章,相关内容是否构成诽谤则由法官认定。

审判发生于1735年。庭审伊始,一位律师安德鲁·汉密尔顿突然提出要为曾格辩护,他问陪审团,如果这些报道都是真实的,还能算诽谤吗?并呼吁:“(本案的)后果影响着大英帝国统治下美洲大陆每个自由人的生活。这是一个事关自由的案件。我毫不怀疑,你们今天的正直行为,不仅使你们有资格受到同胞的热爱和尊敬,而且每个要自由而不要终身奴役的人,都会祝福你们,给予你们尊荣,就像对待挫败暴政企图的那些英雄一样。通过一个不偏不倚的、未被玷污的裁决,你们奠定了保护我们自身、我们后代和我们邻人的高贵基础。自然法和我们的法律已经赋予我们一项权利——人身自由。至少通过说出真相,写出真相,才能暴露并反对这块土地上的专横力量。”

尽管法官仍持异议,但陪审团显然被汉密尔顿说服了。“曾格案”的庭审记录,也由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出版,成为殖民地的畅销读物。人们因此认识到,在法官与政府沆瀣一气的情况下,陪审团可以凭借内心良知,对刑事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

英国殖民者也由此案意识到陪审团的制衡力量。为征收印花税,英国法官常把与《印花税法》有关的案件,移送到无陪审团的海事法院审理。英国议会甚至打算在北美采纳职业法官审理制。此举激起民意反弹,后来发布的北美《独立宣言》,更是把“多次剥夺吾民由陪审团听审之权益”,作为英国人的主要罪状之一。美国独立后,公民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被写入“权利法案”。参与起草宪法的古沃纳·莫里斯说:“曾格案”的裁判结果,是“美国自由的起点”,更是“美国独立革命的启明星”。

【推荐理由】何帆现为最高法院法官,也是一名致力于研究和译介美国司法精髓的学者,他2010年撰写的《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告诉你一个很潮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值得一读。他的经历也有意思,从12年前的一名警察到今天的最高法院法官,由法官而学者,可谓“予非生而知之者,敏以求之者也”。

现代婚姻最重要的功能是生孩子

《新快报》 2011年9月19日 作者:杨支柱

(原文摘编)最近我等因为反对同性恋婚姻而受批评,很多人质问:结婚的目的就是生孩子吗?女人在你们眼里就是生育机器吗?结婚后是否生育属于个人权利,但是绝大多数人都是先结婚后生养,而且这种先结婚后生养是人们自觉追求的结果。

现代婚姻最重要的功能是生养孩子。婚姻法并不能保障爱情但是可以确立责任:使孕妇、产妇得到丈夫的照顾,使孩子生活有保障并且尽量少受父母离异的影响。翻开婚姻法,不但有专门一章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即使是结婚一章中关于结婚年龄、禁止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等的规定,离婚一章中关于子女抚养、探视的规定,也都主要是基于生育方面的考虑。如删除跟生育与孩子有关的考虑,婚姻法还能剩下几条?

男女之间生理、情感上的相互需要和他们在家庭功能上的互补性决定了夫妻是合作伙伴而非竞争对手。许多被认为是男权社会特征的现象未必没有合理性。譬如子女随父姓是一种不分种族、国家的普遍现象,但这种习俗的形成到底是基于男性的压迫还是女性的“阴谋”真的不好说,因为随父姓极大地强化了父亲对于子女和妻子的责任感。而母亲根本不需要这样的强化,母亲孕育、哺育的辛劳使得儿女天然跟母亲更亲近。

生育是男女共同的需要,无论是为了获得生命的延续感还是天伦之乐,无论是为了获得财产的继承人还是获得给自己养老送终的后人。而为了使孩子和自己孕育、哺育期间得到更好的照顾,当然是婚内生育好。

【推荐理由】确实,婚姻本质上是基于风俗的制度、被社会和法律双重认可的格式合同,主要内容是对婚内男女权利义务的规定。当然,对于婚姻的价值与功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一个百无禁忌的公共讨论是必须的,这是走向新的共识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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