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中秋佳节,三天的假期让更多的中国家庭能从容地坐在一起,享受一下家庭团圆的温馨。几千年以来,家庭与团圆都是中国主要传统节日亘古不变的主题。但我国把清明、端午、中秋列入法定假日,迄今才是第四个年头。这是一个观念和文化心理上意义深远的改变,它标志着传统和家庭的价值得到了更多的尊重。

重新肯定家庭的价值,可能让我们感到既熟悉又陌生。之所以熟悉,是因为在中国古典社会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其社会和国家的根基便是宗法家族制度,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意识形态是一种建立在家庭基础上的,以孝悌为核心的等级化人伦秩序。家庭和伦理价值是作为天道和宇宙秩序的一种体现而被肯定的。从传统上我们甚至可以说,中华民族可能是世界上最重视家庭价值的民族。

之所以陌生,是因为自清末一百多年来,对于传统家庭制度的批判和鞭笞几乎是各种文化革命不可或缺的主题。家庭、传统总是和专制、权力、虚伪等等裹挟在一起,而自由、启蒙、文明进步,则是建立在对传统家庭制度的批判之上。

五四先贤们几乎是对传统家庭制度进行了地毯式的轰炸,傅斯年和李大钊都把家庭制度看成是中国社会的“万恶之源”,吴虞把它称为是“专制之根”。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对“吃人的礼教”的声讨,则是新文化运动中最有力的口号。巴金笔下的家庭,已不再是温情所在,而是专制的桎梏与牢笼。

按照梅因的说法,现代化是一个由家族本位的“身份”社会向个人本位的“契约”社会转型的过程。陈独秀正是看到了这一点,他指出,中西文化以家族本位和个人本位为其根本差异,中国宗法制度之恶果,在于损坏个人独立自尊之人格,窒碍个人意志之自由,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养成依赖性而戕贼个人之生产力。中国伦理变革,应“以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

中国传统社会以家族为核心的民间社会,是否不适应现代性;中国步入现代社会是否唯有将传统家庭制度彻底打倒一途,现在看来,恐怕尚待商榷。至少在香港等一些没有激烈打翻传统家庭制度的地区,反而实现了更为稳健和成功的现代社会转型。

最使五四先贤们始料未及的可能是后来的残酷现实:他们批判传统家庭制度是为了将个人从家庭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建立一个新的民间社会;但后来的事实是,不但新的民间社会没有建立起来,刚刚解放出来的个人又开始直面国家的强制,更加无法呼吸。

政治哲学这三十年的新发展或许可以为这个残酷的现实作出解答,那就是:极端的个人主义往往和极权主义只有一纸之隔。一个健康稳健的自由社会,必须有发达的社会中间层,即各种小共同体,而家庭是这些共同体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历史上对个人权利侵害最严重的时期,往往也是对家庭破坏最严重的时代。

“文革”的结束使得家庭开始重拾独立和尊严,改革开放后,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家庭的伟大价值。但融入世界的潮流也使得我们的家庭开始面临新的冲击与挑战。

世界性的消费至上文化和个人享乐主义的强化,让人们更注重自我感受和自我满足,忽视了传统家庭观念和责任道义,中国一部分年轻人所体现出来的性开放和享乐主义,令传说中自由无比的西方人都大惊失色。

或许很多中国人并不了解,在为1960年代的“性解放”和“家庭革命”付出巨大代价之后,重视传统以及家庭的价值才是这几十年西方社会的主旋律。从1970年到2005年,美国生活在单亲家庭的18岁以下孩子的比例,下降了17个百分点。关注家庭的健全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识。联合国将1994年确定为“国际家庭年”,呼吁重视传统以及家庭的价值。

就在上个月,美国很多媒体都在讨论佩尔斯坦刚出的新书《从家庭解体到美国的衰落》,该书勾勒了家庭衰落和经济衰退之间的关联。佩尔斯坦指出,不稳定的家庭极大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每年美国至少要因为家庭解体的原因而多花掉1120亿美元。在他看来,家庭简直是振兴美国经济的神器,而要解决美国的贫富分化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振兴传统的婚姻与家庭。美国的繁荣依靠传统的婚姻与家庭,这是佩尔斯坦在书中的结论。

经济繁荣与家庭的关系是否如此紧密,尚可再论。但伴随中国经济的繁荣,家庭的价值确实在重新恢复元气。就在中秋前不久,很多人都在谈论一个与家庭价值密切相关的重大公共政策,那就是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取消了“大义灭亲”的内容,规定近亲亲属可以拒绝作证,回到了孔子所倡导的“亲亲相隐”。这一举措赢得了广泛的赞扬和肯定,因为这一规定避免了对基本的家庭伦理和人性的破坏与摧残,维护了家庭的情感与价值,从而也是在维护人的基本情感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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