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筱赟语录】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对我陈述事实不满者,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我要听慧慧的话,永远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的人。 

 

周筱赟:成龙的诈捐已经触犯法律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即便是批评成龙言而无信的人,很多人也会误以为成龙诈捐只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其实,成龙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北川中学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成龙。
    在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劫持事件发生后,在香港市民纷纷悼念死者,批评菲律宾政府措施不力时,成龙发表言论力挺菲律宾政府,并受到菲律宾政府表扬。这哪里还有一点爱国的意思?
    前几天,有个香港网友加我,他说他不明白,为什么成龙这样一个在香港名声非常臭的人,竟然在大陆有这么多的拥护者?其实道理很简单啊,成龙不断向大陆政府靠拢,政府喜欢听什么他就说什么,现在成了红顶明星,成为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享受副部级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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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成龙的诈捐已经触犯法律 - 周筱赟 - 落魄书生周筱赟的博客

 

这是我的照片,有种就来砍我,没种就闭嘴,废什么话?

 

成龙诈捐事件,还在继续发酵中。

 

9月3日,有媒体报道成龙于去年5月11日前往四川北川中学探访时,曾现场许诺将捐献《大兵小将》的票房分红援建北川中学(有现场视频为证),但9月1日,北川中学举行了开学典礼,北川中学校长刘亚春和北川中学援建方表示并未收到成龙的捐款。紧接着,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官网上公布的一笔“汶川地震北京基金会成立之前联合援助1500万元人民币”账目又引发争议,网民认为账目中有500万的去向存疑。

 

我发布《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http://user.qzone.qq.com/35362110/blog/1283534014),评论成龙在北川中学的诈捐行为后,成龙慈善基金否认诈捐,并称将起诉造谣者,还说是“有人故意找乱子”。

 

光是否认诈捐是没用的,要用证据来说话。捐了就有捐款凭据,没捐就痛快点承认。有人说这不是逼捐吗?错了!这不是逼捐,而是成龙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即便是批评成龙言而无信的人,很多人也会误以为成龙诈捐只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上海律师沈彬先生提供了相关法条给我,我才确信成龙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A如果答应B说要送他一个东西,第二天A反悔了,B不能去索要,菲要A送给B。因为上述发条明确规定在把东西赠送前,完全可以撤销。B最多骂A做人有问题。但是社会公益的捐赠不能撤销。

 

而成龙明确说捐献《大兵小将》的票房分红援建北川中学(有现场视频为证),那么默认的捐款到账最后时限是新校舍建好前。现在新北川中学已经开学,援建方说他现在捐也没意义了。成龙即使现在补捐,也已经违背当初援建北川中学的承诺。北川中学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成龙。

 

如果捐款承诺可以没有时限,那事情就搞笑了。有一位叫“秋水叶鱼”的天涯网友留言说:“我要捐1千万,你们谁也别拦着我,等我刚买的的鸡蛋孵成小鸡,鸡生蛋蛋生鸡的个人资产达到10亿,我绝不食言,为了北川的青少年儿童们,请支持我啊。”

 

有人可能说,成龙的捐赠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经过公证。既然如此,那成龙就把他说过的话当放屁好了。其实,成龙当放屁说的话多了。成龙在2009年4月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上说,香港和台湾因“太自由而很乱”,他认为“中国人是要管的,否则便会为所欲为”。在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劫持事件发生后,在香港市民纷纷悼念死者,批评菲律宾政府措施不力时,成龙发表言论力挺菲律宾政府,并受到菲律宾政府表扬。这哪里还有一点爱国的意思?

 

如果不是被媒体揭露了,成龙会记得这事吗?一年多了,连新校舍都盖起来了,也没听他再提一句,现在被媒体揭露,竟然就号称要起诉媒体。网民围观一下成龙的捐款账目,希望把账目搞搞清楚,在成龙和成龙慈善基金会眼里就是属于造谣,就是“故意找乱子”,怎么成龙的心态和喜欢跨省追捕网民的地方政府一个德性呢?

 

有网民质问我,你捐了多少钱,成龙凭什么要告诉你账目?这说明中国网民对于慈善的基本常识如此无知。

 

第一,我捐了多少钱,和我是否能质疑成龙的捐款情况毫无关系。更何况我也捐了款,重要的不是捐款数目,而是要言而有信。

 

第二,任何公民,都有权利要求成龙公布捐款状况,成龙也有义务公布。这是有法律依据的。2009年11月民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除不能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查询有关社会捐助信息,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应及时答复。”成龙基金会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慈善组织,我凭什么不能要求他公布捐助信息呢?

 

前几天,有个香港网友加我,他说他不明白,为什么成龙这样一个在香港名声非常臭的人,竟然在大陆有这么多的拥护者?其实道理很简单啊,正如我在《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说过的,成龙现在不仅从黑漂白,而且还成了红色的了,是各地政府的座上宾,爱国人士的代表。他不断向大陆政府靠拢,政府喜欢听什么他就说什么,现在成了红顶明星,成为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享受副部级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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