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金波定是疯了,一大早就在博客上悍然发飚,说老夫没有人性。贼赃在此: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a4bd10100b06j.html人性这话题很大,善有之,恶亦有之,见苦难而生悲悯之心,那是人性;临巨款而萌盗窃之意,也是人性,世上没有百分百的坏人,更不会有百分百的好人,毛泽东有云,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其实不是难,而是压根就没可能,我活了三十多年,从没见过一辈子不生贼心的人,每个人都有善恶两张脸,区别只是哪张脸占的地方大些而已。

这么深奥的话题,路金波之流当然不会明白,他的错误不是傻,而是明知自己傻还跑到大街上丢人。他说的“人性”,大概就是只做好事,不做坏事,不贪财,不好色,一辈子无欲无求,所有器官都弃而不用,只愿做一根高尚圣洁的人棍。拜托,那是耶稣啦,死了快两千年了。虽然后来又重生一次,改了个名叫雷锋,但雷锋也穿毛料裤,还留了私房钱,没舍得把全部存款都捐给劳苦大众,人性即为全善的说法,你丫的何所据而云然?

路金波以前是个不成功的作家,有个匪号叫李寻欢,按中国传统观念,这名字本身就是恶,万恶淫为首嘛,寻欢作乐那是良心大大的坏了。后来生了女儿,不怎么寻欢了,改行当了书商,这行当也不是什么善举,俗话说得好:无商不奸,你不能指望生意人来拯救世界,更没法跟他谈高深话题,聊聊文学算了。

小说家有两种,一种帮助人做梦,比如路金波最崇拜的琼瑶大师;另一种帮助人从梦中觉醒,比如我最崇拜的托尔斯泰、陀斯妥耶夫斯基、格拉斯等。我水平不行,写不出什么好作品,不敢称小说家,但就理念而言,勉强可以归入后者。这类小说只做一件事:把世间的破处指给人看,并且告诉他恶的由来。身处火窟而生慈悲之心,正是如来家法,佛教劝诫向来有两种法门:一种示人以恶,所谓当头棒喝是也,一种劝人以善,所谓苦口婆心是也。路金波显然不明此理,以为写恶的必是恶人,真是荒天下之大谬。按照这个“路氏定理”推论下去,电视剧《康熙大帝》就应该是康熙自己拍的,蒲松龄定是只母狐狸,吴承恩必然会妖法,曹雪琴是个美食家,最爱的食物就是含铅口红,至于写《安娜·卡列尼娜》的托尔斯泰,别提他了,他是个性感的俄罗斯尤物,三围美妙之极,路金波改名前就爱这个。

王尔德有句话:“为艺术而艺术”,意思是艺术的价值只在于其本身,决不允许任何与艺术无关的东西掺杂进来。这个王尔德跟我不是一伙的,他是唯美派,跟那个“北京来的高官”有同样的癖好,都喜欢小女孩,这毛病很让人恶心,但上面那句话并没错。在我看来,小说只有一个价值,即文本价值。只要故事精彩,人物鲜明,就是好小说,别的都是狗屁,至于小说的道德教化意义,更是狗屁中的狗屁。世上的政治老师够多了,没必要让小说家也混进去骗饭吃。如果非要小说承担这个义务,非要逼着全国人民学好,我建议亲爱的路金波同学别出小说了,王朔韩寒冯唐李西闽都不够光明正大,你丫找个鸡鸡向上的政治老师来写(打错了,应是“积极向上”),肯定赚翻了,你丫以后也别叫路金波了,叫路金矿、路金牙更合你的品位。

《原谅我红尘颠倒》的主角是一个恶棍,在所有第一人称叙事的小说中,他大概是最坏的,心思阴沉,机警狡诈,处处伸手,为了二两铜绿,不惜变卖祖坟,看见别人好过,赫然鼻骨倒竖。我写这个人,只是想给自己竖一面镜子,我知道自己心有恶念,所以时常需要在他面前照一照。路金波长得比较漂亮,可惜不会读书,如若不然,也应来此处映照片刻,找出自己不够漂亮的部位,该割的割掉,不该割的擦洗一番,然后拈花微笑,领悟下面这句话的会心之处:

树头花尽,乃见众香曼妙;

焚心火窟,方觉无上清凉。

几个月前我去上海,彼时路金波智商尚在两栖动物之上,我与之同车而行,路上听见他哄女儿:

月亮里有个姐姐,叫什么姐姐呀?

嫦娥姐姐。

对了,月亮里还有个伯伯,叫什么伯伯呀?

吴刚伯伯。

又对了,月亮里还有一只小动物,是小兔子还是小鹿?

小鹿。

不对。

那就是小兔子。

对了,月亮里还有一棵树,是什么树呀?

是……桂花树!

对了,你知道月亮里为什么要有四个人吗?

不知道,爸爸,为什么呀?

我告诉你,那是因为他们要打麻将呀。

我这辈子都不会要小孩,听了这故事感觉异常温暖,一直温暖至今。在此也对路金波同学说一句:此物虽然温暖,却只在童话之中。明媚的阳光人人都爱,晒久了也会发黑,偶尔有人说说黑窟中坚冰之冷,未尝不是好事,而这正是我矢志不渝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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