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兵教授执教于我的母校中国政法大学,孙渝教授执教于西南政法大学.我与二位教授素无交往,所以甚是感谢二位的佳评.

 

为什么红尘颠倒

何兵

 

  法官与律师之间关系的混乱,已成众矢之的。最高法院因此出台“五条禁令”,上海法院推出法官与律师“隔离带”制度。我愿意善意地将这些理解为“应急措施”。我们当然不会天真地以为,这种措施能够扭转乾坤,执政党当然也有同样的政治觉悟,故此才有司法改革整体方案的研讨和拟推。

 

  私下言谈中,法官们指责律师将法官拉下水,而律师们责备法官逼良为娼。正确答案为何并不重要,问题是律师和法官们之间的关系,为什么红尘颠倒?

 

  我的一些喜好读书的法律朋友,近来都在读一本《原谅我,红尘颠倒》的书。作者据说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校友,曾是法律圈内的深水人物,网名慕容雪村。一位朋友开玩笑说,你们政法大学,总算出了一个真心英雄。昨夜,我白夜颠倒,看完了慕容雪村的这部法律界“江湖秘史”。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描述一位穷困乡村的小男孩,名牌大学法科毕业后,拚杀成大都市的大律师,电视上频频出镜,法律栏目的主讲嘉宾。坑害当事人,给法官送钱,送女人,几乎无恶不作。钱来如水,钱去如潮……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事业“蒸蒸日上”,名利俱收,为初入道者仰慕不已的业界大牌,最终因厌世悲观,杀人灭尸而结束法律人生旅程。刑场上,当被问还有什么话说时,他摇摇头。这时:

 

  一个黑色的影子渐渐走近,我深吸一口气,用力地仰起头来。暮春五月,繁花盛开,一只幼鹤振翼而起,直入青天无垠……

 

  暮春五月,繁花似锦,一位大律师直入了无垠的青天。他牺牲了这个时代,还是时代的牺牲品?按他自己的说法,我们这代人都是仇恨生的,一出娘胎便心怀恶意。我现在事业有成,身家百万,但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自己没有出生。

 

  他的同班同学,一位潘姓法官,大学时代就发表《论死刑》,《乱伦之为罪》……进入法院后,坚守青春时期的人格标准和道德理想,拒绝同流合污。但他在官场上频频失意,原因之一是,院里一位领导觊觎他美貌的妻子。妻子在被暗示后,为了丈夫的前程,英勇献身。事情被他发现后,他打断了领导的两条肋骨。结局自然可知。他被从法官岗位上被调去搞后勤。有一次场合中,众多律师同学和商人试图将他拉下水,他愤然离去。作者写到,他高大的身影显得格外苍凉。快到门口了,他突然转身,脸上的肌肉腾腾抽搐,涩声问我:“我只不过想做个好人,怎么就这么难?怎么就这么难?”

 

  作者反思作为律师的他和作为法官的同学,毕业后十几年的人生道路。他说:“十几年过去了,当我像鱼一样游进这浑浊的江湖,终于明白,潘志明还是二十岁的潘志明,他的时间在一九八九年停止了,再也没有长大。他就站在那里,站在当年,睁着二十岁骄傲而天真的双眼,永生永世不会走开。我们相互为敌。即使这世界是一池清水,我也会往里撒尿。而潘志明就站在尿屎之中,却以为那是一池清水。”

 

  文中也有关于法官将律师逼良为娼的情节,容不再述。问题是,这些怀着同样青春理想的法律人材,为何最终沦为仇敌?确实,法律人推动了这个社会的法治建设,但确实法律人也败坏着这个社会的法治建设。我的律师和法官朋友们,时时和我说起对法治现状的不满,并心生退意。但其实我们无处可退,即使我们退出,新生的一代将会遭遇同样的命运。我们必须勇敢地负担时代的责任,为自己,也为我们的后代。

 

  为什么我们相互为敌,为什么我们的行动与自己的良知为敌?我们指责时代和社会,时代和社会责备我们。我们在颠倒红尘,红尘在颠倒我们。作为深深嵌入时代的每个法律人,我们应当怎么办?对此我们无法也无权麻木和回避。

 

  我以为,就时代而言,我们这代人成长于改革开放大潮。亲历了从精神追求到物质追求的整个过程。大潮涌来,每个人心生恐慌,担心被时代抛弃。我们不择手段追逐成功,而实际上不知道什么是成功。当成功来临之时,良知又时时让我们失眠。我们应当怎么办?

 

  相互指责并无意义,有意义的是,每个人都要自我省思并自我改造,改选自己并改造社会。每个人的行为,构成社会的行为;每个人的省思,构成社会的省思;每个人的拯救构成社会的拯救。

 

  我自己省思的结果是:要追求你自己的幸福,而不是社会认为你应当的幸福,这是理想坚守的基础。财富是幸福的保障,但财富也是祸害的源泉,关键是如果追逐和支配财富。

 

  就制度改造而言,我以为今天法律界这种格局之所以形成,重要原因之一,法律人基于错误理念并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垄断或者说试图垄断法律职业,从而形成垄断利益,使法律离人民越来越远,自己的行为离青春的理想越来越远。司法建设如果不强调人民性,司法职业如果永远垄断在法律职业人手中,我们将无法救赎自己和社会,只能在被颠倒红尘中打滚。

 

  作者的书名是《原谅我,红尘颠倒》。我的理解是,原谅我,也原谅你,我们都错了。错误不仅发生在法律职业界,也发生在法律教育界和思想界,当然也发生在社会。让我们相互原谅,而不是相互指责。让我们共同战斗,而不是相互为敌。如果我们没有这样的思想、觉悟和行动,我们其实在与社会为敌,最终会玉石俱焚。

 

  原谅我,颠倒红尘……

 

 

 

 

二OO九年二月十二日晨八点
回龙观寓所

 

 

 
涉过颠倒的红尘

作者:孙渝


   
    大凡一本书受宠,总不免有些来头,作者自身的名号,评论家的鼓噪,都足以让一本书走红江湖,但由此收获的畅销,却不乏“盛名之下其实难当”的例子,远不及那些悄然走俏的书籍令人折服。《原谅我红尘颠倒》大致属于后一种,它的作者慕容雪村虽然有些名气,但还没有响亮到可以裹挟读者的地步,其之所以广受拥戴,全仗着两个字:耐看。
 
    这部以律师口吻道出的红尘故事,通篇散发出作践社会和游戏法律的幽冷气息。主人公魏达,一个执业经历长达14年的律师,从最底层开始学艺,凭着自己的悟性和钻营,成为了其所在城市的知名律师。时不时,借专家的头衔的在电视上答疑解惑,以正义为标签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剩下的时间,干的基本上是尔虞我诈,男盗女娼,蝇营狗苟的勾当。也难怪,与之打交道的人物,少有善类,法官是披着羊皮的狼,食色吞财,无所不为;律师是穿着西装的狗,不仅相互撕咬,更摇尾乞怜于权势,骄横跋扈于弱者;警察像土匪,商人像嫖客,女人像婊子,僧人像骗子,唯一有点职业操守的,而且接近本色的,只剩下黑道人物了。就这样,一个世象倒挂,正邪倒置的江湖秘史,伴随着主人公乱哄哄、脏兮兮的生活节奏,被陡然推到了我们眼前,让人在咀嚼一盘苍蝇的同时,亦体味着主人公以自轻自贱的无赖方式宣泄内心的无奈。老实说,我从来没有见识过这种不需要正面人物映衬,只一味地渲染极恶的小说,很可能,正是这种缺乏黑白对比,猫儿耗子勾肩搭背同台共舞的怪异景象,才让人忍不住睁大眼睛要看个究竟。
 
    是的,作者丝毫不介意对恶的肆意堆积和无边渲染,以此勾引着人们的猎奇心态。平素里人们心目中的律师和法官,以及众多的法律人,大多是讲究德行的正面人物,即使偶有越轨的角色见诸报端,人们还不至于以偏概全,把这些行当的人都视作一丘之貉。现在好了,慕容雪村大笔一挥,法律界形形色色一干人,全变成了牛鬼蛇神,而且一个比一个无耻,一个比一个阴毒,就像一个硕大的舞台,上面挤满了丑陋而龌龊的面孔,个个张开着血盆大口,厮混在一条相互牵扯的食物链上,或嗜血倾轧,或狼狈为奸,共同拼凑成一张令人窒息的迷乱图景,彻底颠覆了人们对律师、法官及所有法律人的传统印象。在天理伦常如此颠倒的乱象中,良知遁形了,正义失踪了,人们仿佛置身于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感受着一只只奇禽怪兽从身边掠过,既惊悚于被撕咬的恐惧,又忘形于鲜血飞溅的刺激,在情感的“大海与火焰”之间,体验着精神的蹦极,逆反心理得到了莫大的满足,感觉真是好极了。
 
    随着故事的展开,人们能够感受到,身陷红尘的魏达,在反叛与皈依之间,自始至终都在拼命地挣扎。原本,魏达怀揣着梦想进入法学院,又带着正义的信念挤身律师界。初入此道,他自感还是个好人,“以为学了法律可以改变些什么”。但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很快,残酷的现实便把他的梦想连同理想碾得粉碎。最先把他扔到社会染缸去的,正是他的师傅,一个资深律师。当魏达受到一个泼皮法官的无端羞辱时,这位前辈非但没有给予他庇护,反而让他低头认下了莫须有的错,愣是把一杯如尿苦酒,吞下了肚子里。打此之后,这位本色良民,开始流落红尘,游戏人生。他趋炎附势,大肆贿赂法官,金钱加美女,无所不用其极,以至于“对法院比姥姥家都熟”,各庭通吃;他惯于风月,自诩情圣,既玩弄女人,也利用女人,偶尔泛起的一丝良心发现,大多转瞬即逝,灰飞烟灭;他欺软怕硬,冷血无情,既敲诈别人,也被别人敲诈,在刀光剑影中周旋,在尔虞我诈中偷生,法律既是他巧取豪夺的武器,也成了为他挖掘坟墓的工具。就这样,在滚滚红尘中,魏达象一个飘游于江湖的孤魂,找不到人爱他,他也不爱别人,“这就是我的红尘,须臾花开,刹那雪乱,我可以握住每一把杀人的刀,却握不住一滴真心的眼泪”。对社会的失望,贯穿于魏达的每一个毛孔,终于,在算计与被算计、折磨与被折磨的病态生涯中,伴着徒劳的挣扎,走上了不归路。
 
    如何为魏达在反叛与皈依的煎熬中,设计一种劫后重生的终局,作者显然煞费苦心。一方面,他极力渲染着主人公的种种恶行,让人们极其厌恶地鄙视着那具游荡于法律与道义边缘的行尸走肉。另一方面,他又借主人公之口,不时进行自我辩护,以求将个体之恶迁怒于社会之恶。且看魏达的独白:“我现在事业有成,身家百万,但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自己没有出身”。瞧,这是一份多么凄婉的忏悔,充满着对社会的怨恨和对救赎的渴望,借助这些看似不经意的铺垫,一个“本性良善 ”但却被迫堕落为“后天之恶”的魏达渐渐凸显出来了。当厄运不可避免地来临时,那个原本诡计多端,呼风唤雨,黑白两道通吃的大牌律师,转瞬之间沦为了阶下囚,变成了一只人人都可以踢上一脚的丧家犬。如此反差强烈的命运安排,让人们在幸灾乐祸的窃笑中,体验到一种因果报应的畅快。也正是在这种快意中,刑场的枪声的响了,魏达的灵魂出窍了,人们依稀看到了那个曾经作恶多端的律师,脱下了狰狞的道具,像一道弧光,涉过颠倒的红尘,飘落在他梦中的家园。在这一刻,否极泰来,魏达脱胎换骨了,回复到他生命的本源。作者似乎要借此告诉人们,那个在红尘中颠沛流离的浪子,不过是血腥世界的牺牲品。表面上看,是他扭曲的人格把自己生命的红尘颠倒了,但透过他身边各色人物的所作所为,人们不难发现,真正将红尘颠倒的,其实正是他身处的社会本身。
 
    的确如此,魏达短暂的人身轨迹,充满着栖惶和无奈,他四处浪荡,八方觅食,像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虽然,他也能够在算计和倾轧中收获短暂的得意,但终究难逃苍蝇碰壁的宿命,一如李零先生所言:“任何怀抱理想,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人,都是丧家狗”。社会一方面造就了魏达这样的法律专才,一方面又毫不客气地将其扼杀。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魏达固然应对“颠倒的红尘”担责,其所身处的社会同样难辞其咎。
 
    所幸,慕容雪村为我们呈上的,只是一部小说,以至于我们在惊出一身冷汗之后,还能够逃离那乌烟瘴气的乱象。小说的实质,乃在于杜撰,因此,不管我们看到了多么荒诞离谱的事情,都不应该为之诧异。道理在于,那些刻意堆积的晦暗场景,当然不是现实生活的简单翻版,更不是现实生活的全部。虽然,那些猥琐的人物和肮脏的行径,以及若隐若现的潜规则,在现世中也是存在着的,但那既不是人间的主流,更不是法治的母题。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文学是现实的一个镜像,叙事者与主人公之间,故事与现实之间,也完全可能存在一种亦真亦假的暧昧关系。如果社会道德出现了问题,那么有罪的绝不是这本小说,而只能是小说映射的那个世界(朱大可语)。当我们涉过颠倒的红尘,大可不必对慕容雪村心存芥蒂,因为,他不仅向我们奉献了一部好看的小说,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正是:
 
         想人间婆娑,全无着落;
         看万般红紫,过眼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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