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支柱   标签:计划生育2011-09-04 10:19 星期日 晴

   杨支柱按:入学要计划生育证明是普遍现象。前几天人民网一条消息称,“毕节市许多乡镇成千上万的孩子不能正常上学了,原因是学校要求孩子家长出示乡政府开据的计划生育证明,家长去乡政府开这个证明要交500元钱,很多交不起或不愿交。如毕节市何官屯,就在昨天就有近千名孩子及家长到市政府要说法,现在还有岔河镇,青场镇等都在出现类似情况。”(http://gz.people.com.cn/GB/222153/15560474.html)北京小学入学,外地户籍要查“八证”,本地户籍要查查独生子女证。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陆续接到一些地方群众来电,反映所在县(市、区)将小学生入学注册与计划生育挂钩,存在对未能提供“计划生育状况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暂缓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现象,部分学生家长对此反映强烈。
  
   福建省教育厅专门发出通知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部分县(市、区)将学生家庭计划生育状况与小学生入学注册挂钩的做法,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法定要求,侵犯了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应严肃加以制止,立即予以纠正。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取消将学生入学注册与计划生育挂钩等影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限制性措施,积极创造良好的就学环境,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http://www.gov.cn/fwxx/wy/2011-09/02/content_19390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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