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

图片来源:美国之音/张佩芝

郭飞雄原名杨茂东,1988年自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此后曾从事多种职业。中国公民维权意识开始萌芽的年代,他加盟维权律师高智晟在北京的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2005年,他南下广东,为南海、佛山、番禺等地民间维权活动,特别是为太石村村民依法罢免涉嫌贪污的村主任的维权努力提供法律援助。但这次罢免尝试以失败告终,郭飞雄也从此被打入另册。当年9月他曾一度被捕。2006年,他与许志永、高智晟等十余名中国维权律师一道入选香港《亚洲周刊》2005年风云人物。

2006年9月,郭飞雄再遭拘捕,并遭受酷刑逼供。他曾绝食40天表达抗议。2007年11月,他被以“非法经营”指控判处5年监禁,罚款四万元人民币。而所谓“非法经营”指控涉及的是司法当局几年前已经做出罚款裁决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人权团体纷纷指责当局裁决不公,但郭飞雄本人决定不提出上诉。

“我的经历可能比别人的要残酷得多”

2011年9月18日,离开监狱已经四天的郭飞雄在接受本台电话采访时仍然显得像是大病初愈,令人难免对他这五年走过的岁月多有猜测:

郭飞雄:“这两天还好,逐步在恢复。不过,因为生活需要,这几天必须出门买些东西。往往到了下午两、三点以后,身体明显有些接不上力气。有点像个老人的感觉。就是说,身体还需要一段时间静养。还有些虚弱。”

郭飞雄承认自己曾经历酷刑,但并不想就此多谈:

郭飞雄:“不是敏感的缘故。现在目前的状况,你们应当比较了解。当人的神经绷得太紧的时候,一定要适当松弛松弛。中国有句老话:文武之道,一张一驰。因为我的经历可能比别人的要残酷得多,这个时候如果我把我的(经历)全部地、发泄性地掏出来,一方面显得好像我计较,好像我太过于针对个人;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它代表着一种倾向,就是双方都走极端,都去谋求对抗,一报还一报,使双方都走上一种不归路。这不符合我的人生哲学。我的人生哲学主张“圆”,“大团圆”,主张缓冲,主张让所有人都能有一种进退可以回旋的空间。”

法广:这5年对您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郭飞雄:我觉得可能这是必要的代价罢。当一个社会有些人在自由民主的理想上走在前面的时候,很多其他方面的人或者不理解,或者阻挠,有时候发生冲突和悲剧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是为我终身的信念在做事,所以,不管出现什么样糟糕的经历,事后我都仍然比较乐观。

法广:5年期间,您是否有时间反思自己以前的维权活动?是否有新的认识?

郭飞雄:从技术的角度来讲,我觉得肯定是犯了不少错误,但是,大方向没有错。维权的实质,就是要通过法制的途径,促进社会各领域渐进式的改革。所以,它对这个社会应该是非常适合的。

“如果没有电刑……”

法广:在监狱5年的经历,您是否曾感觉这是一次比较孤独的旅程?

郭飞雄:我就说:为了自己的信念,觉得有价值,那么,精神上是充实的。另外,我在这期间,又重读了一些历史、哲学、宗教、文学的书籍,感觉别有一番意境。体会很深刻,如果没有遭到电刑之类的事的话,为了理想、信念去坐牢,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享受。总觉得精神上有一种超脱过去那种繁琐生活的感觉。心里总有一种暗不断提醒自己,觉得自己活得还有意义。

“我不会放弃我的基本信念”

法广:您的妻子和女儿已经转往美国,您自己刚刚离开监狱。对未来是否已经有所打算?

郭飞雄:现在实际上还在休息,尽量地接触朋友,了解各个领域过去发生了什么,生活在什么状态,怎么想,怎么交流,多问,多看,多想,不要急着确定太具体的事。

法广:您离开监狱之前,狱方对您出狱之后的表现是否有所要求?出狱这几天,您是否感觉有压力?

郭飞雄:有关部门在我出狱之前一直没有跟我有任何接触,到现在也没有任何面对面的接触,但他们对我本人绝对不会放松压力。原因众所周知。我不会放弃我的基本信念,所以压力必然存在。

郭飞雄已经离开监狱,此前与他共同投入维权活动的高智晟律师仍然没有下落,生死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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