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苗蛮子 | 评论(0) | 标签:时事观点

英国著名史学家汤恩比有这样一句名言:“我们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教训,就是我们无法从历史中学到任何教训。”哲学家黑格尔也说了一句类似的话,谓之:“人们通过学习历史知道人们从不向历史学习。”的确,人类历史上的无以计数的事件,无不在为这两句话做注脚。最新的注脚是:继此前东莞全面禁止养猪后,据深圳人居环境委的“十二五”规划(报审稿)显示,深圳在2015年后将变成一个没有猪圈的城市。

据称这一方案的目的,是为了让深圳在2015年建成国家生态市和广东宜居城市。由是方案提出,2012年前关停深圳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等重点流域内的所有养殖场;2015年前全面清退区域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尽管深圳人居环境委的负责人强调这并非最终方案,是否禁养猪尚未确定,但还是让人闻到了一股臭味。

深圳不会不知道,当年东莞关于从2009年起全市禁止养猪的消息甫出,便引来如潮批评。虽然舆论的轰炸未能阻止东莞“禁猪令”的施行,然而该政策执行近两年来,其成效又如何呢?答案不得而知。不过有些讽刺的是,东莞从明年起又确定要养猪了(9月6日《新快报》)。虽然媒体称这是省里下达的任务,但东莞此番“朝令夕改”已然给深圳敲响了警钟。

官方全面禁止养猪的理由,大约有三点:一是所谓的养猪污染城市环境,养猪“挣的是环境的钱”;二是更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三是可以减少地方财政支出,有利于地方政府集中更多财力支持优势产业的发展。

客观地说,从城市环境容量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角度审视,禁止养猪有一定的合理性。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公共决策不能以牺牲养猪户以及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为巨大代价。

基于此,深圳官方必然面临着这几重考问:禁止养猪有没有经过公众广泛的参与、充分而透明的讨论?养猪户的利益谁来保障?他们的出路又在何方?深圳若全面禁止养猪,是否会导致已经高企的猪肉价格增加,从而加重百姓负担?深圳又能否确保全市肉品流通秩序的稳定和质量安全?业内人士称,深圳人口多,肉类需求大,目前本地生猪的供应量仅占不到10%的市场份额。鉴于这种情形,若将养殖场全面清退,深圳人的吃肉问题无疑雪上加霜。

作为一项公共决策,“养猪令”应当以民意为本,以最大限度听取民意,充分反映民意的诉求。这正是现代政府应倡导的施政理念,即政府的每一项公共决策,应当体现“民意为先”,而非“效率优先”原则。深圳这一方案中,民意价值几何,我们无从知晓,但东莞“朝令夕改”,显然映射出了民意的缺失。

显然,地方政府不能为了所谓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而无视民生大计,通过强制性的行政手段一刀切禁止养猪。这种“禁猪令”,本身就是对公民选择养猪的经济权利的侵犯,正如众多论者所指出的,这是懒汉政府的做派。禁止养猪,或许是出于城市环境容量考虑,但维护环境并非要禁止养猪。对于养猪业,政府所要做的是规范管理,比如,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抬高养殖门槛,引导养猪业向“环境友好型”发展,而非一刀切了事。事实上,经过一次“瞎折腾”的东莞,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这无疑给了深圳一个启示。

何况,较之工业污染,养殖场的污染,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基于此,政府何不首先对那些污染企业也来个关停了事?说白了,所谓的“全面禁止养猪”,不过是一个形象政绩工程而已。因此,对于与民生休戚相关的养猪业,深圳应慎重行事,至少应经得起如前所述的三重考问,以免步东莞之后尘,而徒留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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