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头一次碰上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时,他正从房间里走出来。那是在1994年,当时他已被苹果(Apple)辞退,担任NeXT电脑公司(NeXT Computer)的首席执行官。我问他为什么要造那些外观漂亮、价格昂贵但只受到少数发烧友追捧的机器。他骂了我一句,咆哮着说,“我创造了Mac,现在它仍是最棒的!”然后,他就转身离开了。五年过去了,当乔布斯再度回到他与别人一起创办的苹果后,我曾写道乔布斯已经拯救了苹果,但我表示这无关大局,因为微软(Microsoft)在个人电脑(PC)软件领域享有近乎垄断的地位、并因此控制着计算机行业。一般来说,这个观点有道理的,但这次它却错了。事实证明,乔布斯现在的影响力显著超过了比尔•盖茨(Bill Gates)。

作为竞争对手,苹果和微软一直占据着技术领域的两极。微软向企业销售软件,方式是把其软件与制造商的硬件蹩脚地捆绑在一起。微软的客户是负责IT的人员,他们关注的是成本和风险;它的产品是经过市场调研开发出来的,是妥协的产物,外观丑陋,不讨人喜欢。而苹果是把整合好的硬件和软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苹果想方设法激起用户的狂热兴趣;它的产品是简洁优雅、绝对新颖的设备。

如今,苹果在平板电脑和音乐播放器领域享有近乎垄断的地位;iPhone的销量比其它各款智能手机的销量都要高。更令人惊讶的是,苹果电脑销量超过Windows PC已经好几年时间了。微软式微,苹果崛起。苹果的市值已超过3550亿美元;在市值方面唯一可与苹果匹敌的公司是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相较之下,微软的市值仅为2110亿美元。乔布斯成功地将几亿人变成了苹果的拥趸。

这两家公司的战略分别源于其创始人的个性特征。如果说盖茨也曾关心过美观,那一定是在软件层面上:年轻的时候,盖茨写出过开发人员所称的“优雅代码”。但是,美学方面的考虑与他的目标毫不相关。(乔布斯1996年时曾说过:“微软的唯一问题在于他们就是没有品位。他们连一丝一毫的品位都没有。”)在很大程度上,盖茨的动力是要主导PC的标准,而PC的早期用户是企业。

而乔布斯并不是真正的技术专家:他从不写代码,也不是工程师。他整合与完善借鉴来的点子(最著名的借鉴对象是施乐帕克研究中心(Xerox Parc),此外还有排字工人、工业设计师和艺术家)。他关心的不是计算机行业本身(也正因为此,他才能将苹果的业务由电脑扩展到音乐播放器、手机和平板电脑领域)。相反,他想帮助人们实现他们过去做不到的事情:使用曾仅限专业打印机使用的字体在笔记本电脑上创建文档;在轻薄的液晶屏上看书、打游戏和看电影。

与他一心一意取悦人们形成悖论的是,他不屑于向用户征询意见。苹果的产品,例如比IBM PC早四年问世的Apple II或是第一台Macintosh,其易用性被广泛模仿,但从未被超越。至于他是如何构思出这些创意产品的,用他自己的话讲,“这很难解释”。他一面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一面“冥思苦想”消费者可能喜欢什么,然后将两方面的想法融合到一起。简言之,他的确称得上“高瞻远瞩”——尽管这个词已被人们用滥了。

没有了这位个性偏执、守护神般的天才人物,苹果将向何处去?由乔布斯赋予灵感的多款产品已经开发多年。他所开创的追求完美的公司文化将延续下去。苹果现任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Tim Cook)在写给全体员工的信中表示,“苹果不会改变”。长期以来,库克一直担任着苹果的首席运营官。但是,苹果肯定会发生改变。乔布斯的品味和远见是独一无二的。此外,人们对乔布斯个性的崇拜以及苹果董事会、员工和投资者对他的信心,使得苹果成为一道最为独特的景观:这家上市公司既具备大公司的全部影响力,又像初创企业一般乐于创新。乔布斯可以不理会庸俗的共识,敢于承担风险,停掉令人不满意的项目,并要求他的工程师和设计师们制造出“伟大得近乎疯狂”的机器,因为苹果毋庸置疑就是他个人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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